自2025年3月1日起,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政策。
一、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
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二、支持现售房销售
购买商品房(现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同时适用商品房(现售)、多子女家庭、高品质住宅、高层次人才等贷款额度支持政策两项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叠加计算,以其适用政策中最高的贷款额度为准。
三、适当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
职工租住我市滨城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博兴县、邹平市商品住房的(以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地为主),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额由最高17000元调整为最高18000元(按家庭),租住我市其他县区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额由最高15000元调整为最高16000元(按家庭),每年只可提取一次。
来源: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自2025年3月1日起,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业务政策。
一、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
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二、支持现售房销售
购买商品房(现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同时适用商品房(现售)、多子女家庭、高品质住宅、高层次人才等贷款额度支持政策两项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不叠加计算,以其适用政策中最高的贷款额度为准。
三、适当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
职工租住我市滨城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博兴县、邹平市商品住房的(以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地为主),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额由最高17000元调整为最高18000元(按家庭),租住我市其他县区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每年可提取额由最高15000元调整为最高16000元(按家庭),每年只可提取一次。
来源: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