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信社改革再落一子。2月2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省政府关于组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表示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组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此,包括浙江、山西、辽宁、四川、海南、河南、江西等近10个省份的省级联社已获批或落地。另外,内蒙古、贵州等地申报筹建工作已在路上。对此,业内专家表示,农信社改革将加快推进,多地农信机构资产总额超过万亿元。
年后赣、豫、苏获批筹建
记者从上述通知发现,江苏农商联合银行为省属国有金融企业,由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由省财政厅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省政府授权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履行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行业治理和风险管理职责。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受托行使省内农村商业银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记者获悉,即将组建的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限牌照经营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期注册资本金77亿元。其中:省财政厅出资50亿元,占64.9%;省属企业出资27亿元,占35.1%。
事实上,2025年开年以来,我国省联社改革进程加快。2月26日,河南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商银行”)开业,同意河南农商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等891个分支机构开业,并接受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的属地监管。同日,河南农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也获监管部门核准。据该行公告显示,河南农商银行是在原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和郑州农商行等基础上合并新建而成。它将承继该25家机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一切权利义务,此前所有账户和业务合同、服务等均不变。
值得一提的是,河南农商银行是在1月24日获得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筹建的,至今仅一个多月。不过,江西农商联合银行从获批筹建到正式成立的时间更短。1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批复,同意筹建江西农商联合银行,并要求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然而,仅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该行于2月18日正式成立,成为2025年全国首个挂牌的省级农商联合银行。
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无论江西、江苏筹建农商联合银行,还是河南组建农商银行,从节奏上都反映出这轮省联社改革步伐在加快。该人士解释,河南最初选择联合银行模式,但因机构分散、风险管控难度大,仅一年便转向统一法人模式。这种“翻烧饼”式调整暴露了改革顶层设计的复杂性:既需适应现代金融效率需求,又需守住风险底线。最终选择统一法人模式,其本质是通过“资源集中+治理重构”实现从“小散弱”到“大而强”的转型。
“一省一策”多地开花
2月23日,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要求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这已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六年强调农信社改革。
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我国省联社改革呈现“多面开花”的态势。包括浙江、云南、四川等在内的多省农商银行筹建开业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23年年中,辽宁农商银行、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山西农商联合银行也相继获批筹建,进一步推动了农信社改革的进程。同年12月,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海南农商银行也陆续获批筹建,为深化农信社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
从路径看,主要有联合银行模式、统一法人模式(省级农商银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金融服务公司模式。多数采用前两种,例如辽宁、海南采用了省级农商行的统一法人模式,浙江、山西、四川、广西选择了农商联合银行的两级法人模式。
在上述业内专家看来,农商联合银行与农商银行名称上仅两字之差,但法人结构上却有着根本不同。“省级农商联合银行”模式有两级法人,即在成立新一级独立法人的同时,保有下辖各家银行的独立法人地位,也被称为“大平台+小法人”结构。“省级农商行”的模式仅保留唯一的省级独立法人地位,在集中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打造品牌形象等方面更具优势。
在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我国农信社改革基本坚持“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等原则。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份农信机构历史、规模、风险、能力参差不齐,不能搞“一刀切”。即便是农商联合银行模式,各地实施情况也不尽相同。如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是“自下而上”的模式,而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是“自上而下”的模式,股权关系完全相反。在组建省级农商银行方面,海南省采取“一步到位”方式,而辽宁省则采取“两步走”方式。有些省份在省农商联合银行之下组建了部分市级农商银行,有些省份则采取“省农商联合银行—县区农商银行”两级架构。
农信社改革加快推进
新的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和省级农商银行诞生,背后是农信社改革的深化。在受访专家看来,推动农信系统改革有助于整合区域资源,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减少冗余机构分支,积极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合并重组,有助于最大程度提升区域金融发展质效。
“目前来看,我国农信社改制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量。一是通过改制,农信社能够整合资源,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在竞争激烈的银行业市场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改制后,可以更好地满足地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三是农信社风险水平相对较高,通过改制,可以更好地实施风险控制和管理,降低不良贷款率。”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解释称。
2025年将成为省级农商行改革的关键节点。除上述已获批筹建的省级农商行或农商联合银行外,目前看仍有不少省市在排队“候场”。金融监管总局此前在工作综述显示,新疆组建全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的方案已获批。内蒙古将把全区120家地方法人银行合并组建成自治区级统一法人农商行,资产规模有望突破万亿,预计2025年底前设立登记。此外,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不同程度披露了农信改革计划,以贵州为例,已连续两年提到将组建贵州农商联合银行。
从本轮省联社改制方向来看,监管部门明确将省联社定位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金融企业”,期望通过“明晰功能定位、规范履职行为,增强两级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等方式,来打造“统分结合、多级经营、功能互补、治理有效的农信社体系”。“这意味着,各省联社本次改革的重点在于梳理省联社股权结构、规范公司治理体系、厘清与下属行社业务分工、明确省联社重点业务范围等。”兴业研究团队称。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农信的整合繁复,牵一发而动全身。”有监管人士曾表示,农信改革不仅关乎上千家中小银行,还涉及地方政府,以及农村金融体系的变革。
“以河南农商银行的成立为例,它是政策要求、风险倒逼、效率提升和服务回归四重动因交织的结果。其核心逻辑在于:通过省级资源整合破解农信系统‘分散化风险’与‘低效化运营’两大顽疾,同时以统一法人架构承接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重塑地方金融生态。未来,挑战在于平衡规模扩张与定位坚守,避免‘脱农向城’的潜在风险。”上述业内专家解释。
我国农信社改革再落一子。2月2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省政府关于组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表示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组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此,包括浙江、山西、辽宁、四川、海南、河南、江西等近10个省份的省级联社已获批或落地。另外,内蒙古、贵州等地申报筹建工作已在路上。对此,业内专家表示,农信社改革将加快推进,多地农信机构资产总额超过万亿元。
年后赣、豫、苏获批筹建
记者从上述通知发现,江苏农商联合银行为省属国有金融企业,由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由省财政厅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省政府授权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履行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行业治理和风险管理职责。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受托行使省内农村商业银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记者获悉,即将组建的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限牌照经营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期注册资本金77亿元。其中:省财政厅出资50亿元,占64.9%;省属企业出资27亿元,占35.1%。
事实上,2025年开年以来,我国省联社改革进程加快。2月26日,河南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同意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农商银行”)开业,同意河南农商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等891个分支机构开业,并接受金融监管总局派出机构的属地监管。同日,河南农商银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也获监管部门核准。据该行公告显示,河南农商银行是在原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和郑州农商行等基础上合并新建而成。它将承继该25家机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等一切权利义务,此前所有账户和业务合同、服务等均不变。
值得一提的是,河南农商银行是在1月24日获得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筹建的,至今仅一个多月。不过,江西农商联合银行从获批筹建到正式成立的时间更短。1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批复,同意筹建江西农商联合银行,并要求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然而,仅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该行于2月18日正式成立,成为2025年全国首个挂牌的省级农商联合银行。
对此,有业内专家表示,无论江西、江苏筹建农商联合银行,还是河南组建农商银行,从节奏上都反映出这轮省联社改革步伐在加快。该人士解释,河南最初选择联合银行模式,但因机构分散、风险管控难度大,仅一年便转向统一法人模式。这种“翻烧饼”式调整暴露了改革顶层设计的复杂性:既需适应现代金融效率需求,又需守住风险底线。最终选择统一法人模式,其本质是通过“资源集中+治理重构”实现从“小散弱”到“大而强”的转型。
“一省一策”多地开花
2月23日,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要求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这已是中央一号文件连续第六年强调农信社改革。
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我国省联社改革呈现“多面开花”的态势。包括浙江、云南、四川等在内的多省农商银行筹建开业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23年年中,辽宁农商银行、河南农商联合银行、山西农商联合银行也相继获批筹建,进一步推动了农信社改革的进程。同年12月,广西农商联合银行、四川农商联合银行、海南农商银行也陆续获批筹建,为深化农信社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
从路径看,主要有联合银行模式、统一法人模式(省级农商银行)、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和金融服务公司模式。多数采用前两种,例如辽宁、海南采用了省级农商行的统一法人模式,浙江、山西、四川、广西选择了农商联合银行的两级法人模式。
在上述业内专家看来,农商联合银行与农商银行名称上仅两字之差,但法人结构上却有着根本不同。“省级农商联合银行”模式有两级法人,即在成立新一级独立法人的同时,保有下辖各家银行的独立法人地位,也被称为“大平台+小法人”结构。“省级农商行”的模式仅保留唯一的省级独立法人地位,在集中配置资源、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打造品牌形象等方面更具优势。
在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看来,我国农信社改革基本坚持“因地制宜”“一省一策”等原则。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份农信机构历史、规模、风险、能力参差不齐,不能搞“一刀切”。即便是农商联合银行模式,各地实施情况也不尽相同。如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是“自下而上”的模式,而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是“自上而下”的模式,股权关系完全相反。在组建省级农商银行方面,海南省采取“一步到位”方式,而辽宁省则采取“两步走”方式。有些省份在省农商联合银行之下组建了部分市级农商银行,有些省份则采取“省农商联合银行—县区农商银行”两级架构。
农信社改革加快推进
新的省级农商联合银行和省级农商银行诞生,背后是农信社改革的深化。在受访专家看来,推动农信系统改革有助于整合区域资源,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减少冗余机构分支,积极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合并重组,有助于最大程度提升区域金融发展质效。
“目前来看,我国农信社改制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量。一是通过改制,农信社能够整合资源,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抗风险能力,从而在竞争激烈的银行业市场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改制后,可以更好地满足地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三是农信社风险水平相对较高,通过改制,可以更好地实施风险控制和管理,降低不良贷款率。”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杜阳解释称。
2025年将成为省级农商行改革的关键节点。除上述已获批筹建的省级农商行或农商联合银行外,目前看仍有不少省市在排队“候场”。金融监管总局此前在工作综述显示,新疆组建全区统一法人农商银行的方案已获批。内蒙古将把全区120家地方法人银行合并组建成自治区级统一法人农商行,资产规模有望突破万亿,预计2025年底前设立登记。此外,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不同程度披露了农信改革计划,以贵州为例,已连续两年提到将组建贵州农商联合银行。
从本轮省联社改制方向来看,监管部门明确将省联社定位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金融企业”,期望通过“明晰功能定位、规范履职行为,增强两级法人之间的经济联系”等方式,来打造“统分结合、多级经营、功能互补、治理有效的农信社体系”。“这意味着,各省联社本次改革的重点在于梳理省联社股权结构、规范公司治理体系、厘清与下属行社业务分工、明确省联社重点业务范围等。”兴业研究团队称。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农信的整合繁复,牵一发而动全身。”有监管人士曾表示,农信改革不仅关乎上千家中小银行,还涉及地方政府,以及农村金融体系的变革。
“以河南农商银行的成立为例,它是政策要求、风险倒逼、效率提升和服务回归四重动因交织的结果。其核心逻辑在于:通过省级资源整合破解农信系统‘分散化风险’与‘低效化运营’两大顽疾,同时以统一法人架构承接中央乡村振兴战略,重塑地方金融生态。未来,挑战在于平衡规模扩张与定位坚守,避免‘脱农向城’的潜在风险。”上述业内专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