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当前财政赤字问题的基本认识
在当今市场经济体系中,财政赤字已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经济现象。各国普遍采取赤字政策,以实现逆经济周期的调节功能。本文针对财政赤字基本问题开展研究,并探寻我国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赤字与赤字政策
预算本质上是财政收支计划,反映年度预算中收入与支出的规模对比。在财政运行过程中,不平衡是绝对的,而平衡是相对的。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意味着发生财政赤字,反之是财政盈余。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确,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财政平衡并不仅仅局限于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不能就财政平衡论财政平衡,而应将财政平衡作为社会总供求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考量。国民经济整体平衡的目标在于实现社会总供求的大致均衡,而财政平衡则是实现这一均衡的一种关键手段。因此,从国民经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出发来研究财政平衡是十分必要的。
图1 1979—2024年我国财政赤字率(单位:%)
中央赤字和地方赤字
我国年度财政赤字由中央赤字和地方赤字汇总形成。新旧预算法对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赤字的要求有所不同。1995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确,中央政府公共预算不列赤字。中央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但是借债应当有合理的规模和结构。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2014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确,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因宏观调控政策需要可编列赤字,举借债务应当控制适当的规模,保持合理的结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仍不得列赤字,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得违规举债或提供担保。比较而言,新预算法对预算赤字的管理更加客观规范,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财政管理的需要。
赤字与国债
从公共投资项目成本代际负担的公平性以及提升公共资本形成效率的角度来看,政府债务是财政运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改革是有成本的,且大多体现为减收增支。国家财政不仅要满足众多人口的社保和教育等民生支出需求,还要担负宏观调控和经济建设等职责,财政不平衡问题始终是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发行国债(包括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是世界各国弥补赤字的普遍做法,而且被认为是一种最可靠的弥补途径,近些年来随着年度财政赤字的增加,我国政府债务规模逐年累积,防范财政风险至关重要。
世界主要经济体赤字比较
我国未来的赤字空间与应用
赤字空间取决于未来经济增长预期,也取决于当前所处经济周期和赤字的使用绩效。对于我国的财政赤字政策,应持有客观和科学的态度,遵循经济规律,合理规划赤字的规模与结构,着重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以实现财政的周期性平衡为目标,确保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为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保障。
对我国当前财政赤字问题的基本认识
在当今市场经济体系中,财政赤字已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经济现象。各国普遍采取赤字政策,以实现逆经济周期的调节功能。本文针对财政赤字基本问题开展研究,并探寻我国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路径。
赤字与赤字政策
预算本质上是财政收支计划,反映年度预算中收入与支出的规模对比。在财政运行过程中,不平衡是绝对的,而平衡是相对的。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意味着发生财政赤字,反之是财政盈余。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确,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财政平衡并不仅仅局限于政府的财政收支状况,不能就财政平衡论财政平衡,而应将财政平衡作为社会总供求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考量。国民经济整体平衡的目标在于实现社会总供求的大致均衡,而财政平衡则是实现这一均衡的一种关键手段。因此,从国民经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出发来研究财政平衡是十分必要的。
图1 1979—2024年我国财政赤字率(单位:%)
中央赤字和地方赤字
我国年度财政赤字由中央赤字和地方赤字汇总形成。新旧预算法对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赤字的要求有所不同。1995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确,中央政府公共预算不列赤字。中央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举借国内和国外债务等方式筹措,但是借债应当有合理的规模和结构。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2014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明确,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因宏观调控政策需要可编列赤字,举借债务应当控制适当的规模,保持合理的结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仍不得列赤字,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得违规举债或提供担保。比较而言,新预算法对预算赤字的管理更加客观规范,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财政管理的需要。
赤字与国债
从公共投资项目成本代际负担的公平性以及提升公共资本形成效率的角度来看,政府债务是财政运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改革是有成本的,且大多体现为减收增支。国家财政不仅要满足众多人口的社保和教育等民生支出需求,还要担负宏观调控和经济建设等职责,财政不平衡问题始终是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发行国债(包括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是世界各国弥补赤字的普遍做法,而且被认为是一种最可靠的弥补途径,近些年来随着年度财政赤字的增加,我国政府债务规模逐年累积,防范财政风险至关重要。
世界主要经济体赤字比较
我国未来的赤字空间与应用
赤字空间取决于未来经济增长预期,也取决于当前所处经济周期和赤字的使用绩效。对于我国的财政赤字政策,应持有客观和科学的态度,遵循经济规律,合理规划赤字的规模与结构,着重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以实现财政的周期性平衡为目标,确保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为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