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动物防疫法》《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和《2025年甘肃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并结合全市实际,酒泉市畜牧兽医总站组织技术人员制定印发了《2025年酒泉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计划》的制定实施,为切实做好我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提供了技术遵循。
《计划》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牛、羊和人工饲养的骆驼、鹿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新生羔羊、新补栏未免疫的羊只进行免疫;四个布病防控“一类”县(市区)继续实行羊布鲁氏菌病强制免疫,其他县暂不实行免疫;对省上确定的2个包虫病流行县的种羊、新生羔羊和补栏羊进行包虫病程序化免疫;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疫病,可根据本辖区动物疫病流行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域强制免疫。
《计划》进一步明确了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强制免疫计划的组织实施,市、县畜牧兽医技术部门负责开展强制免疫效果评价。要求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布病和包虫病实行区域性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
近日,根据《动物防疫法》《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和《2025年甘肃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并结合全市实际,酒泉市畜牧兽医总站组织技术人员制定印发了《2025年酒泉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计划》的制定实施,为切实做好我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提供了技术遵循。
《计划》决定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牛、羊和人工饲养的骆驼、鹿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新生羔羊、新补栏未免疫的羊只进行免疫;四个布病防控“一类”县(市区)继续实行羊布鲁氏菌病强制免疫,其他县暂不实行免疫;对省上确定的2个包虫病流行县的种羊、新生羔羊和补栏羊进行包虫病程序化免疫;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疫病,可根据本辖区动物疫病流行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区域强制免疫。
《计划》进一步明确了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强制免疫计划的组织实施,市、县畜牧兽医技术部门负责开展强制免疫效果评价。要求全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布病和包虫病实行区域性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