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明:持续巩固并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执法高压态势

证券日报

16小时前

2月2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证监会联合举行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明发布证监会第一批4宗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通报近年来证券行政执法工作进展和成效。

2月2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证监会联合举行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明发布证监会第一批4宗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通报近年来证券行政执法工作进展和成效。

数据显示,2024年,证监会办理各类案件739件,作出处罚决定592份,罚没款153亿元,超过上一年两倍;2024年证监会共移送各类案件163件,移送涉嫌犯罪主体600余人。

李明表示,证监会稽查执法的职责使命就是遵循反证券欺诈的基本逻辑,通过惩治违法“已然”,震慑违法“未然”,激浊扬清,修复信用,为资本市场公平秩序保驾护航,为广大投资者根本利益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对两类违法行为

打击力度持续加强

据李明介绍,近年来,证监会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安全感。

一是保持执法定力,以“零容忍”态度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有力整肃各类违法,深度净化市场环境。

二是聚焦执法重点,不断强化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减持、操纵市场等投资者最关切、最痛恨、“最不能忍”的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涉及财务造假案例占比一半,涉及操纵市场占比四分之一。今后,对这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还将持续加强。

三是坚定站稳投资者立场。我国股市中小投资者占比高达96%,风险承受能力薄弱,自力救济能力相对不足,是案件中“看不见的当事人”。对于执法个案中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益平衡等具体问题,证监会在依法行政前提下,更多站在保护投资者的角度,既做好“技术判断”,更做好“价值判断”。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表示,2024年证监会对61起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增长17%;案件处罚金额1577万元,同比增长12%;对7起案件按照法定最高限处以罚款,同比增长75%;对69名“董监高”人员实施市场禁入,同比增长9.5%。

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理等多渠道识别造假线索,特别是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切实发挥内部“吹哨人”的作用,紧盯财务洗澡、业绩变脸、异常换所等可疑迹象,提升违法违规发现能力,优化调查流程,提高处罚效率,持续巩固并不断强化“严”的氛围。同时,将推动进一步加强民事赔偿和刑事打击,强化立体追责。

何艳春同时表示,2024年,证监会对42起操纵市场案件作出处罚,罚没金额49.5亿元,同比增长42.2%,其中罚没金额为千万元以上罚单占比41.9%,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纵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对操纵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能力,不断丰富线索筛查手段,强化大数据收集、智能化分析等技术手段运用,加强对异常账户、交易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提高对操纵线索识别发现的精准度和及时性;集中兵力,抓好对诸如上市公司与市场机构内外勾连、推动股价暴涨暴跌、无视监管警示屡查屡犯等恶性操纵案件的打击惩治;发挥合力,在完善交易机制、加强交易监测监管的同时,强化协同民事、刑事立体追责,推动出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优化行政刑事程序衔接机制,使违法犯罪分子不敢犯、不能犯。

严监严管

意在强本强基

证监会坚持法治导向,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李明表示,证监会执法坚持客观中立、不偏不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避免执法结果畸轻畸重、同事不同罚、显失公平,既保持执法力度,又释放执法温度,持续提升执法透明度,努力做到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效。一是建立健全违法认定裁量标准,二是不断强化执法质量内控监督,三是依法尊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严监严管的目的是强本强基,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同时,证监会也注重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推动市场生态的不断优化。”李明表示,随着近年来监管执法效果的不断显现,资本市场生态出现了积极向好的诸多变化,“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氛围日益浓厚。证监会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协同各方持续推动综合治理,共同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生态。一是通过监管执法有效压实相关各方法律责任;二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对财务造假实施综合惩治;三是协同司法机关“立体追责”。

李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深入推进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文件落地,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强化监管执法政治担当,不断提升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压降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恶性违法重拳出击,从严惩处,持续巩固并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执法高压态势,继续发挥好与司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各方的治理合力,共同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王擎宇)
2月2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证监会联合举行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明发布证监会第一批4宗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通报近年来证券行政执法工作进展和成效。

2月21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证监会联合举行的“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新闻发布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明发布证监会第一批4宗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通报近年来证券行政执法工作进展和成效。

数据显示,2024年,证监会办理各类案件739件,作出处罚决定592份,罚没款153亿元,超过上一年两倍;2024年证监会共移送各类案件163件,移送涉嫌犯罪主体600余人。

李明表示,证监会稽查执法的职责使命就是遵循反证券欺诈的基本逻辑,通过惩治违法“已然”,震慑违法“未然”,激浊扬清,修复信用,为资本市场公平秩序保驾护航,为广大投资者根本利益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对两类违法行为

打击力度持续加强

据李明介绍,近年来,证监会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维护资本市场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安全感。

一是保持执法定力,以“零容忍”态度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有力整肃各类违法,深度净化市场环境。

二是聚焦执法重点,不断强化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违规减持、操纵市场等投资者最关切、最痛恨、“最不能忍”的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涉及财务造假案例占比一半,涉及操纵市场占比四分之一。今后,对这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还将持续加强。

三是坚定站稳投资者立场。我国股市中小投资者占比高达96%,风险承受能力薄弱,自力救济能力相对不足,是案件中“看不见的当事人”。对于执法个案中的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益平衡等具体问题,证监会在依法行政前提下,更多站在保护投资者的角度,既做好“技术判断”,更做好“价值判断”。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表示,2024年证监会对61起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增长17%;案件处罚金额1577万元,同比增长12%;对7起案件按照法定最高限处以罚款,同比增长75%;对69名“董监高”人员实施市场禁入,同比增长9.5%。

下一步,证监会将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理等多渠道识别造假线索,特别是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切实发挥内部“吹哨人”的作用,紧盯财务洗澡、业绩变脸、异常换所等可疑迹象,提升违法违规发现能力,优化调查流程,提高处罚效率,持续巩固并不断强化“严”的氛围。同时,将推动进一步加强民事赔偿和刑事打击,强化立体追责。

何艳春同时表示,2024年,证监会对42起操纵市场案件作出处罚,罚没金额49.5亿元,同比增长42.2%,其中罚没金额为千万元以上罚单占比41.9%,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纵犯罪案件32件,移送犯罪嫌疑人104人。

证监会将继续加大对操纵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能力,不断丰富线索筛查手段,强化大数据收集、智能化分析等技术手段运用,加强对异常账户、交易信息的综合分析研判,提高对操纵线索识别发现的精准度和及时性;集中兵力,抓好对诸如上市公司与市场机构内外勾连、推动股价暴涨暴跌、无视监管警示屡查屡犯等恶性操纵案件的打击惩治;发挥合力,在完善交易机制、加强交易监测监管的同时,强化协同民事、刑事立体追责,推动出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优化行政刑事程序衔接机制,使违法犯罪分子不敢犯、不能犯。

严监严管

意在强本强基

证监会坚持法治导向,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李明表示,证监会执法坚持客观中立、不偏不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避免执法结果畸轻畸重、同事不同罚、显失公平,既保持执法力度,又释放执法温度,持续提升执法透明度,努力做到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效。一是建立健全违法认定裁量标准,二是不断强化执法质量内控监督,三是依法尊重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严监严管的目的是强本强基,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同时,证监会也注重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推动市场生态的不断优化。”李明表示,随着近年来监管执法效果的不断显现,资本市场生态出现了积极向好的诸多变化,“愿意来、留得住”的市场氛围日益浓厚。证监会始终坚持标本兼治,协同各方持续推动综合治理,共同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生态。一是通过监管执法有效压实相关各方法律责任;二是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对财务造假实施综合惩治;三是协同司法机关“立体追责”。

李明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深入推进新“国九条”和资本市场“1+N”政策文件落地,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强化监管执法政治担当,不断提升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压降办案周期,提升办案质效,对欺诈发行、财务造假、操纵市场、违规减持等恶性违法重拳出击,从严惩处,持续巩固并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执法高压态势,继续发挥好与司法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相关各方的治理合力,共同护航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王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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