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简称《资金管理细则》),明确未来三年将统筹中央与省级资金支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已纳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批复的福建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中的核定投资项目,单个项目中央奖补资金额度不超过核定投资额的75%。
福建省于2024年成功入列全国首批8个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试点省份。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要求,未来三年福建省最高可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0亿元。本次出台的《资金管理细则》旨在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高效推进。
《资金管理细则》共计五章二十八条,对部门职责、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资金下达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分别作了相应规定。《资金管理细则》建立“省级统筹—部门联动—主体实施”的管理机制,由福建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分配及下达资金,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统筹推进全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项目实施主体制定中央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承担资金使用与动态跟踪等责任。
目前,福建省已全面启动基础设施监测预警、综合交通数字孪生底座及应急指挥智能调度等14项建设任务,2024年完成投资7.46亿元,超额完成7.3亿元的年度投资目标。
近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福建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奖补资金管理细则》(简称《资金管理细则》),明确未来三年将统筹中央与省级资金支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已纳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批复的福建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中的核定投资项目,单个项目中央奖补资金额度不超过核定投资额的75%。
福建省于2024年成功入列全国首批8个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试点省份。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支持引导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通知》要求,未来三年福建省最高可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0亿元。本次出台的《资金管理细则》旨在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试点工作高效推进。
《资金管理细则》共计五章二十八条,对部门职责、使用范围和补助标准、资金下达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分别作了相应规定。《资金管理细则》建立“省级统筹—部门联动—主体实施”的管理机制,由福建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分配及下达资金,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统筹推进全省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项目实施主体制定中央奖补资金实施方案,承担资金使用与动态跟踪等责任。
目前,福建省已全面启动基础设施监测预警、综合交通数字孪生底座及应急指挥智能调度等14项建设任务,2024年完成投资7.46亿元,超额完成7.3亿元的年度投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