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探索长三角区域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新华信用

1周前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负责人表示,通过信用数据赋能,平台企业能够更精准地评估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便捷的交易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自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在浙江温州签订《推进共建“信用长三角”框架协议》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紧密合作,落实相关实施方案,如期完成2024年工作任务,通过构建标准体系、强化惩戒闭环、推动数据赋能等多维度举措,探索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新路径,为区域内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研制发布《长三角地理信息行业信用合规建设指南》,推进“1+N”信用合规管理标准体系建设,联合市场监管总局代码中心共同签署《长三角市场监管领域信用数据共享合作协议》,梳理形成注册登记类、监管执法类、民营经济类和其他类共四大类,22个子类,329个数据项的“长三角市场监管数据共享清单”,统一数据标准,推动实现数据的全量上传和共享应用。

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发布示范区年度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计划,创新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双随机、一公开”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规范》,建立“五统一”联动抽查工作机制,制定信用监管、食品生产、食品抽检、药品经营使用等十大联合监管场景清单。截至2024年12月,已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检查行动23次,覆盖7个部门领域、13个抽查事项。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携手开展创新试点,探索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加快个体工商户收款码开通办理速度,推动落实平台企业合规主体责任。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负责人表示,通过信用数据赋能,平台企业能够更精准地评估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便捷的交易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指导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化合作,不断完善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为长三角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记者孙广见)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负责人表示,通过信用数据赋能,平台企业能够更精准地评估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便捷的交易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自长三角市场监管部门在浙江温州签订《推进共建“信用长三角”框架协议》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指导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紧密合作,落实相关实施方案,如期完成2024年工作任务,通过构建标准体系、强化惩戒闭环、推动数据赋能等多维度举措,探索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新路径,为区域内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研制发布《长三角地理信息行业信用合规建设指南》,推进“1+N”信用合规管理标准体系建设,联合市场监管总局代码中心共同签署《长三角市场监管领域信用数据共享合作协议》,梳理形成注册登记类、监管执法类、民营经济类和其他类共四大类,22个子类,329个数据项的“长三角市场监管数据共享清单”,统一数据标准,推动实现数据的全量上传和共享应用。

长三角三省一市共同发布示范区年度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计划,创新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双随机、一公开”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规范》,建立“五统一”联动抽查工作机制,制定信用监管、食品生产、食品抽检、药品经营使用等十大联合监管场景清单。截至2024年12月,已开展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检查行动23次,覆盖7个部门领域、13个抽查事项。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与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携手开展创新试点,探索向平台企业开放信用监管数据,加快个体工商户收款码开通办理速度,推动落实平台企业合规主体责任。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负责人表示,通过信用数据赋能,平台企业能够更精准地评估经营主体信用状况,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便捷的交易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指导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化合作,不断完善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为长三角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记者孙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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