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晚,国网英大(600517)发布公告,披露其子公司英大信托因会计差错及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受到上交所的通报批评处分。此次处分不仅将被通报给证监会,还将被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档案数据库中。
国网英大是国家电网旗下上市公司,前身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置信电气”),2020年2月28日,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获注入信托、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而在2019年9月23日,置信电气正式收购了英大信托73.49%股权。一起收购的公司还有英大证券,即“名嘴”李大霄曾供职的公司。
此次会计差错的原因便主要源于国网英大的控股子公司英大信托。
财务造假,先虚增后减值
根据上交所披露的信息,英大信托在2020年至2022年间的财务报告中,通过一系列会计“魔术”,虚构利润、掩盖损失,导致多期财报严重失实。
2020年12月29日,英大信托在管理的鼎鑫8号和联赢8号信托项目出现长期违约、债务人无力偿付等情况下,以自有资金5.55亿元虚假收购了这两个项目,并承继了两项目的权益与风险。
然而,在2020年,英大信托却将上述出资全额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导致公司2020年的财务报告少记了5.55亿元的损失,虚增了当年的利润总额。
到了2021年,英大信托采取财务洗澡的极端手段,计提了约5亿元的减值,减值比例高达90.05%,又导致公司2021年的财务报告虚增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虚减了利润总额各5亿元。
2022年,英大信托再次计提减值 5520 万元,累计减值比例达到100%。
这一“先虚增后减值”的操作是财务造假的常用手段,本质上是利用时间差掩盖底层资产虚假、风险失控的事实。
之后,国网英大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年4月30日发布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大幅调整。其中,2020年的归母净利润、资产总额和归母净资产分别被调减了3.06亿元、4.16亿元和3.06亿元;而2021年的归母净利润则被调增了2.76亿元,但归母净资产和资产总额分别被调减了3042万元和4140万元;此外,2022年的归母净利润被调增了3042万元。
抽屉合同,隐瞒“绕道”操作
如果说财务造假是国网英大子公司的“自发行为”,那么对重大资产重组承诺的隐瞒则是其“主动作为”。
决定书还指出,国网英大在2019年向控股股东东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英大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英大信托73.49%股权时,曾公开载明资产瑕疵担保责任。
之后,在2020年12月29日,英大信托以自有资金绕道赔付鼎鑫8号委托人5.15亿元;2021年3月26 日,英大信托据北京仲裁委裁决赔付塑力项目委托人2.22亿元。英大信托塑力项目和鼎鑫8号底层资产虚假、审核失职,业已赔付、责任明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公开承诺的资产瑕疵担保情形。
然而,国网英大所披露的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年报均隐瞒瑕疵担保责任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公告,英大集团等重组交易对手方有义务承担公司上述损失的73.49%,约5.42亿元,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足额收到英大集团支付的补偿金额5.14亿元。
申诉被驳回,甩锅子公司难掩失职
面对监管指控,国网英大提出三点申辩理由:其一,违规行为系子公司“擅自操作”,母公司不知情;其二,无违规主观故意;其三,公司已积极整改并挽回损失。然而,这些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最终被监管机构一一驳回。
首先,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业务合规性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责任。英大信托通过多层嵌套SPV虚假收购信托项目,涉及金额高达数亿元,且连续三年未向母公司报告,暴露出国网英大内控体系或许存在漏洞。其次,子公司违规操作直接影响母公司合并报表数据,所谓“金额占比小”的说辞与虚增利润超26%的事实相矛盾。最后,配合调查、追偿损失本是法定义务,不能成为减免责任的“挡箭牌”。
此外,国网英大提出的瑕疵担保责任不属于公开承诺范畴、无需进行披露等理由,均不成立,监管机构对此不予承认采纳。
国网英大的违规行为造成多重负面影响:其一,虚假财报导致投资者误判公司价值,扰乱市场定价机制;其二,隐瞒重大承诺损害市场公平性,加剧信息不对称;其三,事件曝光后,信用受损将抬升融资成本、动摇股东信心。
2024年前三季度,国网英大营收约76.94亿元,同比增加4.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4.52亿元,同比增加26.26%。
2月11日收盘,国网英大报5.16元/股,较上一个交易日下跌2.09%,盘中最低值曾达5.10元/股。
(文章来源:财中社)
2月10日晚,国网英大(600517)发布公告,披露其子公司英大信托因会计差错及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受到上交所的通报批评处分。此次处分不仅将被通报给证监会,还将被记录在证券期货市场的诚信档案数据库中。
国网英大是国家电网旗下上市公司,前身为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置信电气”),2020年2月28日,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获注入信托、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而在2019年9月23日,置信电气正式收购了英大信托73.49%股权。一起收购的公司还有英大证券,即“名嘴”李大霄曾供职的公司。
此次会计差错的原因便主要源于国网英大的控股子公司英大信托。
财务造假,先虚增后减值
根据上交所披露的信息,英大信托在2020年至2022年间的财务报告中,通过一系列会计“魔术”,虚构利润、掩盖损失,导致多期财报严重失实。
2020年12月29日,英大信托在管理的鼎鑫8号和联赢8号信托项目出现长期违约、债务人无力偿付等情况下,以自有资金5.55亿元虚假收购了这两个项目,并承继了两项目的权益与风险。
然而,在2020年,英大信托却将上述出资全额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导致公司2020年的财务报告少记了5.55亿元的损失,虚增了当年的利润总额。
到了2021年,英大信托采取财务洗澡的极端手段,计提了约5亿元的减值,减值比例高达90.05%,又导致公司2021年的财务报告虚增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和虚减了利润总额各5亿元。
2022年,英大信托再次计提减值 5520 万元,累计减值比例达到100%。
这一“先虚增后减值”的操作是财务造假的常用手段,本质上是利用时间差掩盖底层资产虚假、风险失控的事实。
之后,国网英大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年4月30日发布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大幅调整。其中,2020年的归母净利润、资产总额和归母净资产分别被调减了3.06亿元、4.16亿元和3.06亿元;而2021年的归母净利润则被调增了2.76亿元,但归母净资产和资产总额分别被调减了3042万元和4140万元;此外,2022年的归母净利润被调增了3042万元。
抽屉合同,隐瞒“绕道”操作
如果说财务造假是国网英大子公司的“自发行为”,那么对重大资产重组承诺的隐瞒则是其“主动作为”。
决定书还指出,国网英大在2019年向控股股东东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英大集团”)等发行股份购买英大信托73.49%股权时,曾公开载明资产瑕疵担保责任。
之后,在2020年12月29日,英大信托以自有资金绕道赔付鼎鑫8号委托人5.15亿元;2021年3月26 日,英大信托据北京仲裁委裁决赔付塑力项目委托人2.22亿元。英大信托塑力项目和鼎鑫8号底层资产虚假、审核失职,业已赔付、责任明确,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公开承诺的资产瑕疵担保情形。
然而,国网英大所披露的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年报均隐瞒瑕疵担保责任的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公告,英大集团等重组交易对手方有义务承担公司上述损失的73.49%,约5.42亿元,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足额收到英大集团支付的补偿金额5.14亿元。
申诉被驳回,甩锅子公司难掩失职
面对监管指控,国网英大提出三点申辩理由:其一,违规行为系子公司“擅自操作”,母公司不知情;其二,无违规主观故意;其三,公司已积极整改并挽回损失。然而,这些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最终被监管机构一一驳回。
首先,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的业务合规性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责任。英大信托通过多层嵌套SPV虚假收购信托项目,涉及金额高达数亿元,且连续三年未向母公司报告,暴露出国网英大内控体系或许存在漏洞。其次,子公司违规操作直接影响母公司合并报表数据,所谓“金额占比小”的说辞与虚增利润超26%的事实相矛盾。最后,配合调查、追偿损失本是法定义务,不能成为减免责任的“挡箭牌”。
此外,国网英大提出的瑕疵担保责任不属于公开承诺范畴、无需进行披露等理由,均不成立,监管机构对此不予承认采纳。
国网英大的违规行为造成多重负面影响:其一,虚假财报导致投资者误判公司价值,扰乱市场定价机制;其二,隐瞒重大承诺损害市场公平性,加剧信息不对称;其三,事件曝光后,信用受损将抬升融资成本、动摇股东信心。
2024年前三季度,国网英大营收约76.94亿元,同比增加4.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4.52亿元,同比增加26.26%。
2月11日收盘,国网英大报5.16元/股,较上一个交易日下跌2.09%,盘中最低值曾达5.10元/股。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