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经济日报

15小时前

金融监管总局1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明确提到,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监管质效。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强调,要逐业逐行逐单位强化金融监管,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和问责,加强监管协同,加快补齐金融法治短板,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夯实制度基础

金融的安全靠制度、活力在市场、秩序靠法治。2024年底,《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发布;2025年1月份,《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等推出……

去年以来,银监法、保险法等重大立法修法项目取得较大进展,一系列备受市场关注的监管制度陆续出台。合规管理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也是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的迫切需要。制定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将推动金融机构由“被动遵循监管”向“主动合规治理”转变;修订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扩大资产风险分类的覆盖面,有助于全面准确评估风险状况;对保险公司开展监管评级并实施分类监管,对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有效性、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也成为推动提升金融监管质效的有效抓手。梳理一年多来的金融监管政策不难发现,各领域监管政策呈现出更高的一致性和协同性。新的监管办法推出后,商业银行和保险两类机构在公司治理、数据安全、销售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都已适用同一监管办法,不仅减少了两类机构间的合作成本,还能有效防止套利行为的发生。

另外,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政策协同性也在提高。去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已经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发文,对制造业金融服务、巨灾保险、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等方面进行政策完善。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持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也是将金融监管的“四级垂管”优势加速转化为金融监管效能的需要。当前,要加强央地协同,更好实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离不开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要实现监管全覆盖、无例外,不能“单打独斗”,必须充分发挥各方力量,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监管合力。金融监管总局1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明确提到,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监管质效。加快推动重要立法修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更好履行统筹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做实央地协同机制,加强横向部门联动,强化监管整体合力。

强化协同联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

金融是特许经营的行业,行业主管部门在防止一般商事活动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合力持续增强。金融监管总局牵头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新格局;部署开展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蔓延势头;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加强涉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准入登记管理,推动强化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源头治理。去年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一批重大案件得到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惩。

为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标本兼治,2024年6月份,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正式签署金融消保合作备忘录,9月份联合启动“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11月份召开第一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席会议,“大消保”格局建设稳步推进。

各地金融监管局在推动工作协同上取得积极成效。河北金融监管局推动河北省在全国率先落地省市县三级防非打非工作机制,构建“大消保”格局,成功调解纠纷5397件;上海金融监管局升级司法建议书联合通报、“5G+”监管法治评估等,深化法治协同,发布金融监管法治白皮书,构建依法经营指标评估体系,编制履职法律风险提示单20件,有效前置执法监督;山东金融监管局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同步开展“担当新使命 消保县域行”专项活动,组织92家县域金融监管支局开展面向基层一线的金融教育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开展“我为群众送台戏”,以百姓喜闻乐见的地方戏、歌曲、小品、短剧等文艺作品形式,吸引广大基层群众学习金融知识。

加强监管协同使得金融监管工作更加高效精准。金融监管总局系统深入开展强监管严监管、深化内控合规治理和监管质效提升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监管精准性有效性,充分发挥检查稽查的利剑作用,强化立项统筹和交叉检查,优化完善检查方式,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大幅提升检查稽查质效。2024年全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4527家次,罚没金额合计43.5亿元,行政处罚的精准性、规范性持续提升。

发力数智转型

近年来,金融科技发展突飞猛进,在推动金融机构数智化转型的同时,也给金融监管带来较大挑战。要实现金融监管无死角、全覆盖,必须加快推进金融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据了解,金融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监管数字化转型,成立了监管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制定了金融监管总局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施方案。当前,行政许可、检查稽查、非现场监管等重要监管流程基本实现线上化、标准化,监管效率和跟踪管理水平全面提升。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系统举办了首次监管建模比赛,组织36家金融监管局运用最新工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标准化(EAST)数据进行建模比拼,实现了“练精兵、查风险、促监管”的目标。

金融监管总局科技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提升穿透监管能力,唤醒“沉睡数据”,金融监管总局已打造了智慧监管平台,集数据集成、智能分析、流程管控、统筹决策于一体,为各层级监管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下一步,将持续推动同类业务监管标准统一,强化监管流程硬约束,开发智能辅助工具,实现准入工作关键环节人机协同。

金融风险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传染性强的特点,必须借助先进金融科技开展前瞻发现和预警。地方金融监管局在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方面做了积极尝试。记者从上海金融监管局获悉,上海金融监管局2024年实施“科技加效”行动,推进“风乌”风险预警、“飞卫”现场检查等10余个信息系统建设和重构,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丰富穿透式监管工具手段并嵌入监管流程,“天覆”大数据平台已集成相关模型300余个;研发智能识别工具,提升监管穿透能力,增强了风险识别预警前瞻性。

数据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确保金融数据的真实性是金融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基础。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数据质量源头管控,建立数据质量协同监督机制,建设监管数据资产地图,充分发挥监管数据价值,为监管能力全面提升注入强大的数字动力。依托监管“一表通”体系设计和可信区建设,以机构底层业务明细数据按需加工取代传统的报表报送,提高监管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同时,丰富外部数据采集,整合汇聚各类数据资源,实现对企业主体和金融机构精准“画像”,强化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

金融监管总局1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明确提到,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监管质效。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强调,要逐业逐行逐单位强化金融监管,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和问责,加强监管协同,加快补齐金融法治短板,持续提升监管效能。

夯实制度基础

金融的安全靠制度、活力在市场、秩序靠法治。2024年底,《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发布;2025年1月份,《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等推出……

去年以来,银监法、保险法等重大立法修法项目取得较大进展,一系列备受市场关注的监管制度陆续出台。合规管理是金融机构稳健经营、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素,也是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的迫切需要。制定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将推动金融机构由“被动遵循监管”向“主动合规治理”转变;修订保险资产风险分类办法,扩大资产风险分类的覆盖面,有助于全面准确评估风险状况;对保险公司开展监管评级并实施分类监管,对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有效性、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落实强监管严监管要求,也成为推动提升金融监管质效的有效抓手。梳理一年多来的金融监管政策不难发现,各领域监管政策呈现出更高的一致性和协同性。新的监管办法推出后,商业银行和保险两类机构在公司治理、数据安全、销售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都已适用同一监管办法,不仅减少了两类机构间的合作成本,还能有效防止套利行为的发生。

另外,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政策协同性也在提高。去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已经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等部门联合发文,对制造业金融服务、巨灾保险、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等方面进行政策完善。

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持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也是将金融监管的“四级垂管”优势加速转化为金融监管效能的需要。当前,要加强央地协同,更好实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离不开配套制度的不断完善。要实现监管全覆盖、无例外,不能“单打独斗”,必须充分发挥各方力量,通过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监管合力。金融监管总局1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明确提到,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增强监管质效。加快推动重要立法修法工作。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更好履行统筹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做实央地协同机制,加强横向部门联动,强化监管整体合力。

强化协同联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

金融是特许经营的行业,行业主管部门在防止一般商事活动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合力持续增强。金融监管总局牵头建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新格局;部署开展全国打击非法集资专项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风险蔓延势头;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加强涉金融市场经营主体准入登记管理,推动强化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源头治理。去年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一批重大案件得到查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惩。

为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标本兼治,2024年6月份,金融监管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正式签署金融消保合作备忘录,9月份联合启动“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11月份召开第一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席会议,“大消保”格局建设稳步推进。

各地金融监管局在推动工作协同上取得积极成效。河北金融监管局推动河北省在全国率先落地省市县三级防非打非工作机制,构建“大消保”格局,成功调解纠纷5397件;上海金融监管局升级司法建议书联合通报、“5G+”监管法治评估等,深化法治协同,发布金融监管法治白皮书,构建依法经营指标评估体系,编制履职法律风险提示单20件,有效前置执法监督;山东金融监管局在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同步开展“担当新使命 消保县域行”专项活动,组织92家县域金融监管支局开展面向基层一线的金融教育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开展“我为群众送台戏”,以百姓喜闻乐见的地方戏、歌曲、小品、短剧等文艺作品形式,吸引广大基层群众学习金融知识。

加强监管协同使得金融监管工作更加高效精准。金融监管总局系统深入开展强监管严监管、深化内控合规治理和监管质效提升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监管精准性有效性,充分发挥检查稽查的利剑作用,强化立项统筹和交叉检查,优化完善检查方式,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大幅提升检查稽查质效。2024年全年处罚银行保险机构4527家次,罚没金额合计43.5亿元,行政处罚的精准性、规范性持续提升。

发力数智转型

近年来,金融科技发展突飞猛进,在推动金融机构数智化转型的同时,也给金融监管带来较大挑战。要实现金融监管无死角、全覆盖,必须加快推进金融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据了解,金融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监管数字化转型,成立了监管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制定了金融监管总局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施方案。当前,行政许可、检查稽查、非现场监管等重要监管流程基本实现线上化、标准化,监管效率和跟踪管理水平全面提升。2024年金融监管总局系统举办了首次监管建模比赛,组织36家金融监管局运用最新工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标准化(EAST)数据进行建模比拼,实现了“练精兵、查风险、促监管”的目标。

金融监管总局科技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有效提升穿透监管能力,唤醒“沉睡数据”,金融监管总局已打造了智慧监管平台,集数据集成、智能分析、流程管控、统筹决策于一体,为各层级监管人员提供一站式服务。下一步,将持续推动同类业务监管标准统一,强化监管流程硬约束,开发智能辅助工具,实现准入工作关键环节人机协同。

金融风险具有隐蔽性、突发性和传染性强的特点,必须借助先进金融科技开展前瞻发现和预警。地方金融监管局在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方面做了积极尝试。记者从上海金融监管局获悉,上海金融监管局2024年实施“科技加效”行动,推进“风乌”风险预警、“飞卫”现场检查等10余个信息系统建设和重构,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丰富穿透式监管工具手段并嵌入监管流程,“天覆”大数据平台已集成相关模型300余个;研发智能识别工具,提升监管穿透能力,增强了风险识别预警前瞻性。

数据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确保金融数据的真实性是金融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基础。金融监管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数据质量源头管控,建立数据质量协同监督机制,建设监管数据资产地图,充分发挥监管数据价值,为监管能力全面提升注入强大的数字动力。依托监管“一表通”体系设计和可信区建设,以机构底层业务明细数据按需加工取代传统的报表报送,提高监管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同时,丰富外部数据采集,整合汇聚各类数据资源,实现对企业主体和金融机构精准“画像”,强化风险研判和监测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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