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天前

(十一)借款申请人为异地缴存职工,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贷款发放后由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及时将缴存证明回执返回至缴存地公积金中心。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双鸭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双鸭山市行政区域内购房,也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申请人、配偶、售房人和产权所有人身份证件;

(二)借款申请人和产权所有人户口、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其中一项);

(三)借款申请人、售房单位或售房人的一类账户银行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

(四)购买期房,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及首付款票据;

(五)购买现房一手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及首付款票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购房发票和不动产权证书;

(六)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未更名过户的提供买卖双方购房协议书、首付款转账回执或交易明细、未更名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已更名过户的提供买卖双方购房协议书、购房发票和不动产权证书;

(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供土地使用相关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大修鉴定证明及施工单位收款凭证;

(八)购买拍卖住房,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购房发票和不动产权证书;

(九)商转公(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提供全款购房发票、贷款抵押合同、近一年还款明细和不动产权证书;

(十)带押过户(在押房产再次抵押),提供买卖双方购房协议书、首付款转账回执或交易明细和未更名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

(十一)借款申请人为异地缴存职工,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贷款发放后由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及时将缴存证明回执返回至缴存地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与信息共享部门能够联网核实贷款业务信息的,不再要求缴存职工重复提供。

来源: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一)借款申请人为异地缴存职工,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贷款发放后由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及时将缴存证明回执返回至缴存地公积金中心。

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双鸭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在双鸭山市行政区域内购房,也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直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提供下列资料:

(一)借款申请人、配偶、售房人和产权所有人身份证件;

(二)借款申请人和产权所有人户口、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其中一项);

(三)借款申请人、售房单位或售房人的一类账户银行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银行、龙江银行);

(四)购买期房,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及首付款票据;

(五)购买现房一手房,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及首付款票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购房发票和不动产权证书;

(六)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未更名过户的提供买卖双方购房协议书、首付款转账回执或交易明细、未更名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已更名过户的提供买卖双方购房协议书、购房发票和不动产权证书;

(七)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供土地使用相关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准建证、大修鉴定证明及施工单位收款凭证;

(八)购买拍卖住房,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购房发票和不动产权证书;

(九)商转公(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提供全款购房发票、贷款抵押合同、近一年还款明细和不动产权证书;

(十)带押过户(在押房产再次抵押),提供买卖双方购房协议书、首付款转账回执或交易明细和未更名过户的不动产权证书;

(十一)借款申请人为异地缴存职工,提供异地公积金缴存证明,贷款发放后由贷款地公积金中心及时将缴存证明回执返回至缴存地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与信息共享部门能够联网核实贷款业务信息的,不再要求缴存职工重复提供。

来源:双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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