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读丨1月国内新能源领域重要政策梳理:多部门力挺!

电池百人会-电池网

2周前

1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两部门:2025—2027年年均新增超2亿千瓦新能源合理消纳利用。

新能源汽车

据中汽协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另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4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14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8.90%;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2209万辆,占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70.34%。2024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1125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数量的41.83%,与2023年相比增加382万辆,增长51.49%,呈高速增长态势。

电池方面,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累计产量为1,096.8GWh,累计同比增长41.0%。累计销量为1,039.5GWh,累计同比增长42.4%。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548.4GWh,累计同比增长41.5%。

此外,我国“新三样”出口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据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我国光伏产品连续4年出口超过2000亿元;锂电池出口39.1亿个,创历史新高;电动汽车出口量首次突破200万辆。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与推动下,我国新能源行业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电池网特整理1月电池新能源行业相关政策与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等文件,以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施行。

能源法内容共有九章,依次为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十条。能源法明确了能源的意义,明确各级各类能源规划的编制主体、编制依据和编制要求,对能源供应企业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同时完善能源开发利用制度,明确了能源结构调整方向,提出要加强能源市场建设以及健全能源储备体系和应急制度,以及强调要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和监督管理。

工信部:拟上调2026、2027年新能源车积分比例

1月2日,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起草了《关于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2026—2027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和分值要求。

综合考虑产业发展目标、技术进步、产业发展趋势等,按照积分供需基本平衡的原则,研究测算标准车型分值和积分比例要求。经测算,将2026、2027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设定为48%和58%(年均上调10个百分点,与上一阶段调整幅度一致),将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分值较上一阶段平均下调50%左右。考虑燃料电池汽车仍处于示范推广的初期发展阶段,为保持同相关政策一致,支持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其标准车型分值暂不调整。

《征求意见稿》优化调整新能源车型技术指标要求。综合考虑技术进步、标准更新等情况,适当提高要求。

商务部:限制出口!新增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

1月2日,商务部服贸司发布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目录》包含拟新增限制锂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与提锂相关技术出口提锂技术出口的限制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有色金属冶金技术:在有色金属冶金技术(编号:083201X)项下新增控制要点,包括“锂辉石提锂生产碳酸锂技术”“锂辉石提锂生产氢氧化锂技术”“金属锂(合金)及锂材制备技术”等。

1.锂辉石提锂生产碳酸锂技术:包括锂辉石提锂生产碳酸锂技术。

2.锂辉石提锂生产氢氧化锂技术:基于含锂净化液制备氢氧化锂技术、冷冻析钠技术、蒸发结晶技术、连续生产自动控制技术、粉碎干燥技术等。

3.金属锂(合金)及锂材制备技术:多阳极电解技术、金属锂蒸馏提纯技术、金属锂(合金)及锂材压延加工技术等。

4.原卤直接提锂技术:吸附剂材料合成技术(铝系、钛系、锰系)、卤水吸附提锂PID流程、吸附和膜集成配套装置等技术。

5.含锂净化液制备技术:离子交换除杂技术、含锂溶液除B、Ca、K、Na、S等技术、膜分离、电渗析除杂技术等。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1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明确,强化新能源并网消纳监管。加强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监管,推动项目按期并网。强化新能源送出工程建设情况监管,督促电网企业按要求回购新能源企业自建工程。指导开展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在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开展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规划建设和调用情况专项监管,重点监管调节能力建设方案编制情况、各类调节资源规划建设和调用情况等。加强新能源消纳利用率统计监管,提高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强化配电网建设改造情况监管,督促各地和电网企业按要求推进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

两部门:2025—2027年年均新增超2亿千瓦新能源合理消纳利用

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国家能源局:发布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

1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为持续推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应用,加快能源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切实保障关键技术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国家能源局组织了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及评定并发布有关事项公告。

附件信息显示,基于200Ah级电芯的100MWh级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100MWh级智能组串式构网型储能系统、基于气液两态互转技术的大容量压缩二氧化碳储能系统、基于深低温梯级蓄冷技术的60MW液态空气储能系统及关键装备等12个储能领域装备在列。

两部门: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提到,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加力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和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额由6万元提高至8万元。

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对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由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区结合实际合理制定。

推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作坊式”回收拆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行为。

工信部:公示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

1月8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关于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初审情况的公示。

公示信息显示,本轮补贴审核中,车企共计申报282,963辆新能源汽车,申请清算资金约30.76亿元,通过审核的数量为249,447辆,应清算补贴资金约为27亿元。

其中,核减原因主要包括:不符合行驶里程数要求;需进一步核实后予以清算;未按有关要求上传车辆运行数据;销售终端收款凭证不符合要求;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高于30万;不在推荐目录内;车辆注册日期早于推荐目录生效日期;驱动电机发票缺失等。

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据商务部发布的消息,1月10日,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决定自2025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工信部: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1月20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调整检验项目,新增产品准入检验项目:《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检验依据标准为:GB 44263-2024《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按照标准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电动汽车,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已获得型式批准的电动汽车,自2026年8月1日执行该标准。

商务部等8部门:探索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政策!鼓励新能源车消费

1月24日,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2025至2027年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通知提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二手车高效流通、营造汽车文化氛围、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提升汽车流通消费数字化水平五方面试点任务。

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方面,鼓励相关地区优化汽车限购限行措施,推进购车指标精细化差异化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多种方式,探索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政策,更好满足居民汽车购买需求。探索建立低碳排放区,引导鼓励节能型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消费。探索基于车、路、网、云、图等高效协同的自动驾驶技术多场景应用,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发展,培育壮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消费。

商务部等4部门: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1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推动降低维修成本。丰富新能源汽车维修零部件供给渠道和类型,鼓励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和动力电池企业通过技术开放,提升动力电池的维修经济性,支持其自营或授权网络向社会销售“三电系统”配件。加强新能源汽车维修企业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维修和理赔标准,提升车辆维修和理赔标准化程度,降低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

1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两部门:2025—2027年年均新增超2亿千瓦新能源合理消纳利用。

新能源汽车

据中汽协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较2023年提高9.3个百分点。另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4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314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8.90%;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2209万辆,占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70.34%。2024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1125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数量的41.83%,与2023年相比增加382万辆,增长51.49%,呈高速增长态势。

电池方面,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动力和其他电池累计产量为1,096.8GWh,累计同比增长41.0%。累计销量为1,039.5GWh,累计同比增长42.4%。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548.4GWh,累计同比增长41.5%。

此外,我国“新三样”出口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据海关总署数据,2024年,我国光伏产品连续4年出口超过2000亿元;锂电池出口39.1亿个,创历史新高;电动汽车出口量首次突破200万辆。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与推动下,我国新能源行业展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电池网特整理1月电池新能源行业相关政策与相关行业规范标准等文件,以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施行。

能源法内容共有九章,依次为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十条。能源法明确了能源的意义,明确各级各类能源规划的编制主体、编制依据和编制要求,对能源供应企业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同时完善能源开发利用制度,明确了能源结构调整方向,提出要加强能源市场建设以及健全能源储备体系和应急制度,以及强调要加强能源科技创新和监督管理。

工信部:拟上调2026、2027年新能源车积分比例

1月2日,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起草了《关于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要求(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2026—2027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和分值要求。

综合考虑产业发展目标、技术进步、产业发展趋势等,按照积分供需基本平衡的原则,研究测算标准车型分值和积分比例要求。经测算,将2026、2027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设定为48%和58%(年均上调10个百分点,与上一阶段调整幅度一致),将新能源乘用车标准车型分值较上一阶段平均下调50%左右。考虑燃料电池汽车仍处于示范推广的初期发展阶段,为保持同相关政策一致,支持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其标准车型分值暂不调整。

《征求意见稿》优化调整新能源车型技术指标要求。综合考虑技术进步、标准更新等情况,适当提高要求。

商务部:限制出口!新增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

1月2日,商务部服贸司发布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目录》包含拟新增限制锂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与提锂相关技术出口提锂技术出口的限制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有色金属冶金技术:在有色金属冶金技术(编号:083201X)项下新增控制要点,包括“锂辉石提锂生产碳酸锂技术”“锂辉石提锂生产氢氧化锂技术”“金属锂(合金)及锂材制备技术”等。

1.锂辉石提锂生产碳酸锂技术:包括锂辉石提锂生产碳酸锂技术。

2.锂辉石提锂生产氢氧化锂技术:基于含锂净化液制备氢氧化锂技术、冷冻析钠技术、蒸发结晶技术、连续生产自动控制技术、粉碎干燥技术等。

3.金属锂(合金)及锂材制备技术:多阳极电解技术、金属锂蒸馏提纯技术、金属锂(合金)及锂材压延加工技术等。

4.原卤直接提锂技术:吸附剂材料合成技术(铝系、钛系、锰系)、卤水吸附提锂PID流程、吸附和膜集成配套装置等技术。

5.含锂净化液制备技术:离子交换除杂技术、含锂溶液除B、Ca、K、Na、S等技术、膜分离、电渗析除杂技术等。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1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工作要点》明确,强化新能源并网消纳监管。加强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监管,推动项目按期并网。强化新能源送出工程建设情况监管,督促电网企业按要求回购新能源企业自建工程。指导开展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在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开展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规划建设和调用情况专项监管,重点监管调节能力建设方案编制情况、各类调节资源规划建设和调用情况等。加强新能源消纳利用率统计监管,提高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强化配电网建设改造情况监管,督促各地和电网企业按要求推进配电网高质量发展行动。

两部门:2025—2027年年均新增超2亿千瓦新能源合理消纳利用

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国家能源局:发布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名单

1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为持续推进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应用,加快能源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切实保障关键技术装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国家能源局组织了第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及评定并发布有关事项公告。

附件信息显示,基于200Ah级电芯的100MWh级钠离子电池储能系统、100MWh级智能组串式构网型储能系统、基于气液两态互转技术的大容量压缩二氧化碳储能系统、基于深低温梯级蓄冷技术的60MW液态空气储能系统及关键装备等12个储能领域装备在列。

两部门: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提到,提高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标准。加力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车和超出质保期的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额由6万元提高至8万元。

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对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可适当加大补贴力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由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区结合实际合理制定。

推动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作坊式”回收拆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行为。

工信部:公示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

1月8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关于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初审情况的公示。

公示信息显示,本轮补贴审核中,车企共计申报282,963辆新能源汽车,申请清算资金约30.76亿元,通过审核的数量为249,447辆,应清算补贴资金约为27亿元。

其中,核减原因主要包括:不符合行驶里程数要求;需进一步核实后予以清算;未按有关要求上传车辆运行数据;销售终端收款凭证不符合要求;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高于30万;不在推荐目录内;车辆注册日期早于推荐目录生效日期;驱动电机发票缺失等。

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据商务部发布的消息,1月10日,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决定自2025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工信部: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1月20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做好《公告》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调整检验项目,新增产品准入检验项目:《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检验依据标准为:GB 44263-2024《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安全要求》。按照标准要求,新申请型式批准的电动汽车,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已获得型式批准的电动汽车,自2026年8月1日执行该标准。

商务部等8部门:探索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政策!鼓励新能源车消费

1月24日,商务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在2025至2027年开展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工作。通知提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二手车高效流通、营造汽车文化氛围、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体系、提升汽车流通消费数字化水平五方面试点任务。

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方面,鼓励相关地区优化汽车限购限行措施,推进购车指标精细化差异化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多种方式,探索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政策,更好满足居民汽车购买需求。探索建立低碳排放区,引导鼓励节能型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消费。探索基于车、路、网、云、图等高效协同的自动驾驶技术多场景应用,加快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发展,培育壮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消费。

商务部等4部门: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1月24日,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促进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推动降低维修成本。丰富新能源汽车维修零部件供给渠道和类型,鼓励推动新能源汽车企业和动力电池企业通过技术开放,提升动力电池的维修经济性,支持其自营或授权网络向社会销售“三电系统”配件。加强新能源汽车维修企业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维修和理赔标准,提升车辆维修和理赔标准化程度,降低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

展开
打开“财经头条”阅读更多精彩资讯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