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保目录调整巨变

赛柏蓝

21小时前

国家医保局此次公布的交易量较少药品第一批清单共涉131个品种(名单附文末),约占2024版医保目录药品总数3159种的4.15%。

作者 | 凯西
来源 | 赛柏蓝

2025年的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注定和过去不同。

01

医保目录内药品停产、交易量少?

被调出药品可能增加

春节前,国家医保局在一份公告中提到,医保目录内有不少药品交易量较少,在此之前,国家医保局梳理《药品目录》内药品采购数据发现——其中部分药品长期未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交易或交易量较少,有的药品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中的市场状态长期维护为“停产”。

国家医保局此次公布的交易量较少药品第一批清单共涉131个品种(名单附文末),约占2024版医保目录药品总数3159种的4.15%。

赛柏蓝观察这些药品具体的情况发现,其中大部分不是近年新增纳入医保的品种,且因适应证变化、临床使用药品更替、市场选择等原因,部分药品交易量减少甚至停产。

如果这些药品已经不再正常生产、供应,也无恢复生产的计划,可能面临被调出医保目录的命运。

自国家医保局2018年成立以来,在医保目录常态化调整的过程中,除以谈判/竞价为主要方式常态化新增纳入药品外,医保目录药品的调出也逐渐常态化。

比如,在2019年的医保目录调整中,第一批国家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药品以及部分疗效不确切,易滥用的药品被调出,共调出150个品种,除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外,调出79个;2020年29种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 “僵尸药”等被调出;2021-2023年共有15种药品被调出目录;2024年,医保目录调出43种临床已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

2018年以来,438种疗效不确切或易滥用、临床已被淘汰、长期未生产供应且可被其他品种替代的药品被调出目录。

根据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专家评审后,直接调出《药品目录》:

(一)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二)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三)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四)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五)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情形。

《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经专家评审等规定程序后,可以调出《药品目录》:

(一)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二)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三)其他不符合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条件的药品。

在2019年的医保目录调整之前,2017年版医保目录药品数量约为2643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经历7轮调整后,2024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159种。

随着医保目录药品调出常态化,进入医保常规目录不再是一劳永逸。

02
医保目录调整整体提前
9月或公布新版医保目录
11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保障人民健康 赋能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就丙类目录明确表态。

黄心宇表示,丙类目录与每年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计划于今年(2025年)年内发布第一版。

从今年开始,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间会适当提前,预计从4月1日开始申报,争取9月份完成。

参考《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申报阶段的相关工作流程如下:

准备阶段(2024年 5 至 6 月);申报阶段(2024 年 7 至 8 月);专家评审阶段(2024 年 8 至 9 月);谈判 / 竞价阶段(2024 年 9 至 11 月);公布结果阶段(2024 年 11 月)。

不难发现,今年的医保目录调整比往年至少提前3个月。

黄心宇指出,为尽量减少对行业的影响,经过反复研究,今年拟采取“预申报”的过渡措施,对4月初申报开始时尚未获批,但预计今年5月底前能够获批的新药,企业可进行预申报,只要在5月底正式批准,就能够参加后续的专家评审环节。

03
甲类、乙类目录之外
2025年内发布丙类目录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乙类药品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

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办法支付;使用“乙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担办法支付。

而丙类目录,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主要聚焦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

丙类目录的商保结算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

在支持落地应用上,国家医保局将探索优化调整支付管理政策,对于丙类目录药品可不计入参保人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实行按项目付费。

2024年12月14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已经明确,探索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引导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及时将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围,研究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

2025年1月9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支持创新药发展企业座谈会,探索建立丙类药品目录,引导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将创新药纳入保障责任作为支持创新药的重要政策举措之一被提出。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丙类药品目录加强医保商保协同、构建创新药多元支付机制的潜力之下,也有部分业内人士担忧丙类目录最终兑现的药品放量体量不大、以及会成为企业维持高价的通道。

丙类目录的风究竟能否吹动创新药的热潮,还待观察。

END

内容沟通:郑瑶(13810174402)

左下角「关注账号」,右下角「在看」防止失联

国家医保局此次公布的交易量较少药品第一批清单共涉131个品种(名单附文末),约占2024版医保目录药品总数3159种的4.15%。

作者 | 凯西
来源 | 赛柏蓝

2025年的国家医保目录调整注定和过去不同。

01

医保目录内药品停产、交易量少?

被调出药品可能增加

春节前,国家医保局在一份公告中提到,医保目录内有不少药品交易量较少,在此之前,国家医保局梳理《药品目录》内药品采购数据发现——其中部分药品长期未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交易或交易量较少,有的药品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中的市场状态长期维护为“停产”。

国家医保局此次公布的交易量较少药品第一批清单共涉131个品种(名单附文末),约占2024版医保目录药品总数3159种的4.15%。

赛柏蓝观察这些药品具体的情况发现,其中大部分不是近年新增纳入医保的品种,且因适应证变化、临床使用药品更替、市场选择等原因,部分药品交易量减少甚至停产。

如果这些药品已经不再正常生产、供应,也无恢复生产的计划,可能面临被调出医保目录的命运。

自国家医保局2018年成立以来,在医保目录常态化调整的过程中,除以谈判/竞价为主要方式常态化新增纳入药品外,医保目录药品的调出也逐渐常态化。

比如,在2019年的医保目录调整中,第一批国家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药品以及部分疗效不确切,易滥用的药品被调出,共调出150个品种,除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药品外,调出79个;2020年29种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 “僵尸药”等被调出;2021-2023年共有15种药品被调出目录;2024年,医保目录调出43种临床已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

2018年以来,438种疗效不确切或易滥用、临床已被淘汰、长期未生产供应且可被其他品种替代的药品被调出目录。

根据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药品目录》内的药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专家评审后,直接调出《药品目录》:

(一)被药品监管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二)被有关部门列入负面清单的药品;(三)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四)通过弄虚作假等违规手段进入《药品目录》的药品;(五)国家规定的应当直接调出的其他情形。

《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经专家评审等规定程序后,可以调出《药品目录》:

(一)在同治疗领域中,价格或费用明显偏高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药品;(二)临床价值不确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药品;(三)其他不符合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等条件的药品。

在2019年的医保目录调整之前,2017年版医保目录药品数量约为2643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经历7轮调整后,2024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159种。

随着医保目录药品调出常态化,进入医保常规目录不再是一劳永逸。

02
医保目录调整整体提前
9月或公布新版医保目录
117日,国家医保局召开保障人民健康 赋能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就丙类目录明确表态。

黄心宇表示,丙类目录与每年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计划于今年(2025年)年内发布第一版。

从今年开始,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间会适当提前,预计从4月1日开始申报,争取9月份完成。

参考《2024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申报阶段的相关工作流程如下:

准备阶段(2024年 5 至 6 月);申报阶段(2024 年 7 至 8 月);专家评审阶段(2024 年 8 至 9 月);谈判 / 竞价阶段(2024 年 9 至 11 月);公布结果阶段(2024 年 11 月)。

不难发现,今年的医保目录调整比往年至少提前3个月。

黄心宇指出,为尽量减少对行业的影响,经过反复研究,今年拟采取“预申报”的过渡措施,对4月初申报开始时尚未获批,但预计今年5月底前能够获批的新药,企业可进行预申报,只要在5月底正式批准,就能够参加后续的专家评审环节。

03
甲类、乙类目录之外
2025年内发布丙类目录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药品目录》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分为甲类药品乙类药品

“甲类药品”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乙类药品”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

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及分担办法支付;使用“乙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分担办法支付。

而丙类目录,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主要聚焦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

丙类目录的商保结算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

在支持落地应用上,国家医保局将探索优化调整支付管理政策,对于丙类目录药品可不计入参保人自费率指标和集采中选可替代品种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实行按项目付费。

2024年12月14日,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已经明确,探索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引导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及时将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围,研究探索形成丙类药品目录,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

2025年1月9日,国家医保局召开支持创新药发展企业座谈会,探索建立丙类药品目录,引导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将创新药纳入保障责任作为支持创新药的重要政策举措之一被提出。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丙类药品目录加强医保商保协同、构建创新药多元支付机制的潜力之下,也有部分业内人士担忧丙类目录最终兑现的药品放量体量不大、以及会成为企业维持高价的通道。

丙类目录的风究竟能否吹动创新药的热潮,还待观察。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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