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观察家】“双碳”变革,首个分布式光伏入市政策出炉

熠熠全球能源观察

3周前

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新并网项目是2026年入市,同一级别的存量项目要到2027年才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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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光伏装机迅猛增长,新能源消纳问题重又大幅抬头,随着“保障性全额收购”成为历史,分布式光伏入市(即进入电力市场交易)已是箭在弦上。但由于一直没有一个明确路线图,分布式到底要怎样入市,备受各方关注。

今年11月19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迄今首份最详尽的分布式光伏入市路线图,对其后全国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入市,具有某种揭幕意义以及重要的参考价值。

然而,对于这一文件的具体要义和实际影响,相信大多数光伏人还是一头雾水。

分布式光伏点多面广,主体众多,包括大型工商业光伏、一般工商业光伏、非自然人户用光伏、自然人户用光伏,而一旦入市,透过市场化的交易机制,交易电量、获得电价,这对分布式光伏到底意味着什么?分布式光伏的买家是谁?入市后,分布式光伏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义务?
本文综合多方分析,尝试做简要解读,供参考。

01

文件细则

详读《通知》之规定,河北南网范围内分布式光入市的整体目标是:2030年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为目标,遵循“先增量后存量、先商用后户用、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有序、分类地推动分布式光伏入市,最终实现与集中式新能源的入市电量比例相同,逐步引导分布式光伏合理承担系统调峰、调频等消纳的成本。
“先商用后户用”的原则有所明确。《通知》规定,2024年开展入市试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按上网电量的20%入市;2025年,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全部入市;2026年至2027年,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全部实现入市。也就是说,2027年之前,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全部入市,活动空间仅是入市比例的问题。
这期间,户用光伏是不需要入市的。到2027年非自然人户用光伏才开始参照工商业分布式入市交易。之所以先商用后户用,极大的可能是考虑到了户用光伏的承受能力。
“先增量后存量“具体指的是:2025年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入市,新并网项目自1月1日起就要入市,而同一级别的存量项目则是7月1日后入市。再比如,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新并网项目是2026年入市,同一级别的存量项目要到2027年才入市。
而之所以要先增量后存量,是考虑到新老项目的成本差异问题。近几年来,随着光伏组件价格的持续下探,越是靠后安装完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成本造价就越低。考虑到市场公平,存量项目延缓入市是合情合理的。

《通知》还明确了河北分布式光伏入市的时间表,如下:

表: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入市时间表
入市方式与电价方面,《方案》指出,分布式光伏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参与市场交易,分别为:
1)直接参与市场方式,电价为交易电价
2)由聚合商聚合参与市场方式,电价为交易电价
3)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方式,电价为前两种方式的交易均价。
意义:该方案的出台,正式拉开了分布式光伏项目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序幕。

02

什么是分布式光伏入市?为什么要入市?

究竟什么是‌“分布式光伏入市”?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普遍存在的疑问。之前大家或许听说过这个名词,但没有深入了解的实际需求。但是现在不同了。

所谓“分布式光伏入市”,是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电力市场交易的方式,将产生的电力直接卖给电力市场,而不是通过传统的电网公司进行收购。这种方式使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够直接参与电力市场的竞争,实现市场化交易。】

那这么多年过来了分布式光伏电力都没入市,为什么现在就非要入市呢?其实《通知》里已经给出了答案:为了提升新能源的消纳能力,逐步引导分布式合理承担调峰调频的消纳成本,促进新能源的健康发展,和全社会的低碳转型。

我们知道,早期为了扶持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国家开了很多绿灯,装机补贴,发电补贴,免税优惠、减免接网费用等,早期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可以达到7、8毛。后来随着光伏产业的发展,光伏成本大幅下降,国家补贴逐渐退出,分布式光伏进入平价上网时代,按照燃煤标杆电价回收,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卖电收益依然可观。

在重重呵护下,我国分布式光伏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全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分别为1552万千瓦、2928万千瓦、5111万千瓦、9629万千瓦,几乎每年都接近翻番。

然而,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高速增长的同时,其低压接入比例也存在过高的问题。截至2023年底,接入低压分布式光伏规模占比分布式光总装机接近75%。在电网承载力有限的基础上,多地“红区”持续扩大,消纳已成为分布式光伏亟待突破的难题。

图:截至2023年底,山东省136个县(市、区)低压配网接网预警等级以及接网消纳困难情况

那分布式光伏电力“入市”,就能促进新能源消纳吗?

在电力交易市场,电价的高低由供需关系来决定,进入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分布式光伏电力,不再是依照各省的标杆燃煤电价售出,而是由不同时段电力的供需情况决定:用电量多的时间段,价格就高,用电量少的时间段,价格就低。同时电力市场又通过价格信号的变化,来引导用户的用电消费习惯。

所以说,分布式光伏电力“入市”,的确是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一个重要途径。

实际上,2030年新能源的全面入市,早在2022年的1月28号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两部委《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就有所表述。

今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再次提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以独立或通过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聚合等方式公平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交易。

近年来,也有多省已经在推进分布式光伏入市的尝试:除河北南网外,广东、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和云南等地目前都已发文明确,分布式光伏可以参与绿电交易,且已有部分项目落地。

具体来看:
广东
2023年11月,广东发布新版《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试行)》,明确将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主体从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扩大至全部风电、光伏(含分布式)等可再生能源。此外新增绿电事后交易,进一步完善分布式项目参与绿电交易的相关机制。
目前,广东省已成功实施多个具有标志性的分布式光伏绿电交易案例。
江苏
2023年12月,江苏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通知,指出省内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在具备绿证核发条件并申请成功后可参加月内绿电交易,明确取得绿证是入市的基本条件。
今年2月,江苏发布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市场注册及入市工作提示,文件提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进入市场的基本条件、流程,并明确直接参与交易的形式,即每个电站直接与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交易。
同月20日,江苏省分布式光伏绿电交易第一单落地。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内南京、苏州、无锡、南通等地区已正式开展分布式光伏绿电交易。
浙江
今年5月,浙江发布绿电绿证市场化交易工作细则,省内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能发电项目可通过聚合形式参与绿电交易。
今年10月,《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 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明确,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自主参与绿电交易,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可以通过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聚合方式参与绿电交易。
9月,山高新能源集团完成浙江省分布式光伏项目首次聚合交易,本次交易聚合了浙江省3个分布式光伏项目,9月份交易电量211MW。
今年前9月,浙江组织了26场绿电交易,共有103家分布式聚合商聚合了23156个电源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总交易电量超过20亿千瓦时。
安徽
今年4月,安徽启动分布式电站聚合交易试点,聚合商要求具有售电公司资质,交易中心提供代理合同模板,双方签署后需要在交易中心备案并执行。
10月,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提到平价新能源企业(含分布式)原则上均应参与市场交易,分布式光伏可由虚拟电厂(仅能源聚合类)聚合参与交易,6M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可直接参与交易。
此外,上海、云南等地在相关规则中提到分布式参与绿电交易。
河北南网此次发文的重磅之处在于,它是国内首个分布式光伏“入市”的具体方案,并且同步确立了分布式光伏入市的具体时间表。
为什么河北在这方面走的这么快?或许与河北严峻的分布式光伏消纳形势有很大关系。
早在2022年11月,根据河北南网的初步摸排,以80%为接入上限,许多县就已经没有了分布式光伏消纳空间。
今年第二季度,河北南网共104个县中,有53个县无分布式光伏接入空间。
今年第三季度,河北24个县无分布式光伏接入空间。

03

期待#隔墙售电#

以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明确成为分布式入市的重要原则。
但现实中,分布式光伏主体过于分散且的交易电量又极为有限,如果都去电力市场中报价交易,显然会疲于奔命,也不够科学。
考虑到解决这一入市难点,上述《通知》提出了“交易聚合商”的概念。具体做法是,可以由聚合商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成为经营主体,聚合一家或多家分布式光伏主体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交易,以及绿电交易。
由于新能源的间歇性、波动性,精准预测新能源的出力曲线是异常艰难的。而如果预测偏差过大,比如气候原因致使允诺中的电量无法交付,那分布式光伏届时需要从其他渠道购电去交割——这就往往是高电价了,那可就赔大发了。
聚合商来参与电力交易的一大好处是,可以将光伏出力曲线预测提升为一门技术活儿。

值得注意的,今年9月20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启动了聚合商注册分布式能源聚合试点业务

据了解,目前,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是江苏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绿电市场的主要经营主体之一(其余还包括分布式新能源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在江苏发布的有关文件中,鼓励以手电公司、实际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为基础来培育聚合商。
图:电力聚合商业务模式(以供参考)

目前,江苏省内已有多个由聚合商聚合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例如今年11月1日,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完成了10月份分布式光伏电费的结算,其中就包括以聚合方式参与的光伏电费,标志苏州地区的分布式新能源企业首次以聚合方式参与绿电交易取得成功

据了解,截至目前,苏州已有23家企业、47个分布式光伏机组参与了绿电交易,其中有11家企业的25个机组选择通过聚合方式完成交易。

只是从交易情况来看,目前分布式聚合商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还面临着一定的议价压力和收入风险。

除此之外,分布式光伏入市后面临的更大不确定性来自于“买家是谁”。

从前的电网调度时代,分布式光伏电量全部交给电网,由电网居中调度送往最终买家。但随着新能源发电占比越来越多,统统甩给电网做“甩手掌柜”是再也不可能了。

有鉴于此,10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6MW以上的大型工商业光伏项目,“必须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也就是不再被允许余电上网。

这里面就出现了矛盾冲突。按能源局要求,6MW以上的大型工商业光伏项目“必须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不能余电上网;可河北南网的方案,却要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全部入市,不上网又卖给谁去呢?

解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定义“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是说分布式光伏要就近消纳,而不能过度依赖电网去跨区平衡。6MW以上的大型工商业光伏先满足自发自用,自己用不了的电量,仍可以在配电网范围内送给周边的用电企业去使用,只要不上主网、不走输电网去跨区送电就都是可以的。

这也意味着,分布式光伏将来的大买家,将是隔墙售电用户。

俗称的“隔墙售电”模式由来已久,即在2017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鼓励分布式光伏参与市场化交易,将电卖给配电网内就近的电力用户。

未来,为自发自用来创造条件,让分布式光伏在配电网范围内逐步实现“隔墙售电”,目前恰是各方正在积极探索的一大方向。

河南省的最新政策就是其中的代表性探索。5月底,分布式大省河南推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细则,提出要“推动‘源随荷动’的传统供电模式,向源、网、荷、储各环节协同一体化模式转变,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逐步探索构建离网型微电网,形成稳定的就地绿电供应”。

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下,分布式光伏等绿色电力可以实现直供,该模式避免了分布式新能源向电网反送电的问题,极大程度上给电网“松了绑”,也为分布式光伏的自身发展开辟了空间。

04

收益变化

分布式光伏参与交易后收益如何?答案可能并不乐观。
正如前文所说,分布式光伏电力参与市场后,出售电价将由原本的固定电价转变为市场化电价,这意味着分布式光伏的收益将直接受到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
由于光伏电站只能在白天发电,如果不配储能的话,所发的电力无法留存,只能在白天卖出,卖不到晚上用电高峰期的高电价。而且当前随着光伏发电量的不断增加,中午电价低谷时段的现象已经 蔓延至十多个省份,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分布式光伏电力入市后收益的不确定性。
正因这种种原因,据业内人士透露,当前光伏在电力市场中的度电价格普遍较低,基本在0.1元/度-0.2元/度之间,这一价格水平远不及各地燃煤标杆电价标准。
不过也有一些收益增长的例子。
今年4月,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完成户用分布式光伏首笔绿电交易,成为南方区域乃至全国第一批参与绿电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4个户用光伏项目(茂名方略、高州二期、紫金、恩平)以“连续竞价、滚动撮合”的方式参与广东省3月绿电集中交易(事后),绿色环境价值成交价格8元/MWh,高于本场交易均价3.24%,成交电量达交易上限,项目综合结算电价达到461元/MWh,高于燃煤基准价。
江苏某分布式光伏项目通过积极参与绿电交易,也实现了收益的明显提高。过去项目所发余电由电网公司按照每度电0.391元的价格统购,参与绿电交易后,度电交易价增长0.03元左右。
这些实例表明,分布式光伏电力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后,通过合理的策略和管理,仍有可能实现收益的提升。尤其是随着分布式光伏入市的逐渐推进,或将培育出一批专业、优秀的聚合商企业,帮助更多分布式项目卖出好电价。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不过,总体来说,河北南网这一份入市方案,还是击碎了此前市场的两点幻想:
第一,即使新老项目成本核算千差万别、各不相同,但是也阻挡不住分布式光伏最终全部入市的进程;第二,尽管方案会照顾到存量项目的利益,但是不管是多么老资格的存量项目,分布式光伏入市后也都不可能再独享“保障性全额收购”待遇。
对于分布式光伏入市后的市场地位,《通知》使用了“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的表述。也就是说,分布式光伏入市后就不存在什么“优先”“优待”的问题了。
在过去“优待”并补贴新能源的阶段,新能源发电享受电价补贴不说,同等电价下要“优先消纳新能源”。而新能源开发进入新阶段,分布式光伏入市后,就要与其他所有电源一起同台竞争了。
那么作为价格接收者,分布式光伏会获得一个什么样的电价呢?假设分布式光伏是一个可控电源,比如能够在缺电的晚高峰灵活自如发电,那么它会获得一个很美丽的电价。可遗憾的是,分布式光伏的发电特性,大大限制了它的议价能力。
那分布式光伏要怎么应对这一局面呢?答案很明确也很残酷: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电价竞争。


-END-

来源:银能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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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19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迄今首份最详尽的分布式光伏入市路线图,对其后全国范围内的分布式光伏入市,具有某种揭幕意义以及重要的参考价值。

然而,对于这一文件的具体要义和实际影响,相信大多数光伏人还是一头雾水。

分布式光伏点多面广,主体众多,包括大型工商业光伏、一般工商业光伏、非自然人户用光伏、自然人户用光伏,而一旦入市,透过市场化的交易机制,交易电量、获得电价,这对分布式光伏到底意味着什么?分布式光伏的买家是谁?入市后,分布式光伏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义务?
本文综合多方分析,尝试做简要解读,供参考。

01

文件细则

详读《通知》之规定,河北南网范围内分布式光入市的整体目标是:2030年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化交易为目标,遵循“先增量后存量、先商用后户用、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有序、分类地推动分布式光伏入市,最终实现与集中式新能源的入市电量比例相同,逐步引导分布式光伏合理承担系统调峰、调频等消纳的成本。
“先商用后户用”的原则有所明确。《通知》规定,2024年开展入市试点,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按上网电量的20%入市;2025年,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全部入市;2026年至2027年,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全部实现入市。也就是说,2027年之前,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全部入市,活动空间仅是入市比例的问题。
这期间,户用光伏是不需要入市的。到2027年非自然人户用光伏才开始参照工商业分布式入市交易。之所以先商用后户用,极大的可能是考虑到了户用光伏的承受能力。
“先增量后存量“具体指的是:2025年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入市,新并网项目自1月1日起就要入市,而同一级别的存量项目则是7月1日后入市。再比如,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新并网项目是2026年入市,同一级别的存量项目要到2027年才入市。
而之所以要先增量后存量,是考虑到新老项目的成本差异问题。近几年来,随着光伏组件价格的持续下探,越是靠后安装完成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成本造价就越低。考虑到市场公平,存量项目延缓入市是合情合理的。

《通知》还明确了河北分布式光伏入市的时间表,如下:

表: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入市时间表
入市方式与电价方面,《方案》指出,分布式光伏可以通过三种方式参与市场交易,分别为:
1)直接参与市场方式,电价为交易电价
2)由聚合商聚合参与市场方式,电价为交易电价
3)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方式,电价为前两种方式的交易均价。
意义:该方案的出台,正式拉开了分布式光伏项目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序幕。

02

什么是分布式光伏入市?为什么要入市?

究竟什么是‌“分布式光伏入市”?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普遍存在的疑问。之前大家或许听说过这个名词,但没有深入了解的实际需求。但是现在不同了。

所谓“分布式光伏入市”,是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电力市场交易的方式,将产生的电力直接卖给电力市场,而不是通过传统的电网公司进行收购。这种方式使得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能够直接参与电力市场的竞争,实现市场化交易。】

那这么多年过来了分布式光伏电力都没入市,为什么现在就非要入市呢?其实《通知》里已经给出了答案:为了提升新能源的消纳能力,逐步引导分布式合理承担调峰调频的消纳成本,促进新能源的健康发展,和全社会的低碳转型。

我们知道,早期为了扶持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国家开了很多绿灯,装机补贴,发电补贴,免税优惠、减免接网费用等,早期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可以达到7、8毛。后来随着光伏产业的发展,光伏成本大幅下降,国家补贴逐渐退出,分布式光伏进入平价上网时代,按照燃煤标杆电价回收,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卖电收益依然可观。

在重重呵护下,我国分布式光伏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3年,全国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分别为1552万千瓦、2928万千瓦、5111万千瓦、9629万千瓦,几乎每年都接近翻番。

然而,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高速增长的同时,其低压接入比例也存在过高的问题。截至2023年底,接入低压分布式光伏规模占比分布式光总装机接近75%。在电网承载力有限的基础上,多地“红区”持续扩大,消纳已成为分布式光伏亟待突破的难题。

图:截至2023年底,山东省136个县(市、区)低压配网接网预警等级以及接网消纳困难情况

那分布式光伏电力“入市”,就能促进新能源消纳吗?

在电力交易市场,电价的高低由供需关系来决定,进入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分布式光伏电力,不再是依照各省的标杆燃煤电价售出,而是由不同时段电力的供需情况决定:用电量多的时间段,价格就高,用电量少的时间段,价格就低。同时电力市场又通过价格信号的变化,来引导用户的用电消费习惯。

所以说,分布式光伏电力“入市”,的确是促进新能源消纳的一个重要途径。

实际上,2030年新能源的全面入市,早在2022年的1月28号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两部委《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就有所表述。

今年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再次提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以独立或通过微电网、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聚合等方式公平参与电能量、辅助服务等各类电力市场交易。

近年来,也有多省已经在推进分布式光伏入市的尝试:除河北南网外,广东、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和云南等地目前都已发文明确,分布式光伏可以参与绿电交易,且已有部分项目落地。

具体来看:
广东
2023年11月,广东发布新版《广东省可再生能源交易规则(试行)》,明确将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主体从陆上风电、集中式光伏扩大至全部风电、光伏(含分布式)等可再生能源。此外新增绿电事后交易,进一步完善分布式项目参与绿电交易的相关机制。
目前,广东省已成功实施多个具有标志性的分布式光伏绿电交易案例。
江苏
2023年12月,江苏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工作通知,指出省内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在具备绿证核发条件并申请成功后可参加月内绿电交易,明确取得绿证是入市的基本条件。
今年2月,江苏发布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市场注册及入市工作提示,文件提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进入市场的基本条件、流程,并明确直接参与交易的形式,即每个电站直接与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交易。
同月20日,江苏省分布式光伏绿电交易第一单落地。
据了解,目前,江苏省内南京、苏州、无锡、南通等地区已正式开展分布式光伏绿电交易。
浙江
今年5月,浙江发布绿电绿证市场化交易工作细则,省内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能发电项目可通过聚合形式参与绿电交易。
今年10月,《浙江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 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征求意见稿)》明确,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自主参与绿电交易,分布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可以通过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聚合方式参与绿电交易。
9月,山高新能源集团完成浙江省分布式光伏项目首次聚合交易,本次交易聚合了浙江省3个分布式光伏项目,9月份交易电量211MW。
今年前9月,浙江组织了26场绿电交易,共有103家分布式聚合商聚合了23156个电源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总交易电量超过20亿千瓦时。
安徽
今年4月,安徽启动分布式电站聚合交易试点,聚合商要求具有售电公司资质,交易中心提供代理合同模板,双方签署后需要在交易中心备案并执行。
10月,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征求意见稿)》,提到平价新能源企业(含分布式)原则上均应参与市场交易,分布式光伏可由虚拟电厂(仅能源聚合类)聚合参与交易,6MW及以上的分布式光伏可直接参与交易。
此外,上海、云南等地在相关规则中提到分布式参与绿电交易。
河北南网此次发文的重磅之处在于,它是国内首个分布式光伏“入市”的具体方案,并且同步确立了分布式光伏入市的具体时间表。
为什么河北在这方面走的这么快?或许与河北严峻的分布式光伏消纳形势有很大关系。
早在2022年11月,根据河北南网的初步摸排,以80%为接入上限,许多县就已经没有了分布式光伏消纳空间。
今年第二季度,河北南网共104个县中,有53个县无分布式光伏接入空间。
今年第三季度,河北24个县无分布式光伏接入空间。

03

期待#隔墙售电#

以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明确成为分布式入市的重要原则。
但现实中,分布式光伏主体过于分散且的交易电量又极为有限,如果都去电力市场中报价交易,显然会疲于奔命,也不够科学。
考虑到解决这一入市难点,上述《通知》提出了“交易聚合商”的概念。具体做法是,可以由聚合商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成为经营主体,聚合一家或多家分布式光伏主体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交易,以及绿电交易。
由于新能源的间歇性、波动性,精准预测新能源的出力曲线是异常艰难的。而如果预测偏差过大,比如气候原因致使允诺中的电量无法交付,那分布式光伏届时需要从其他渠道购电去交割——这就往往是高电价了,那可就赔大发了。
聚合商来参与电力交易的一大好处是,可以将光伏出力曲线预测提升为一门技术活儿。

值得注意的,今年9月20日,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已启动了聚合商注册分布式能源聚合试点业务

据了解,目前,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是江苏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参与绿电市场的主要经营主体之一(其余还包括分布式新能源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在江苏发布的有关文件中,鼓励以手电公司、实际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为基础来培育聚合商。
图:电力聚合商业务模式(以供参考)

目前,江苏省内已有多个由聚合商聚合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例如今年11月1日,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完成了10月份分布式光伏电费的结算,其中就包括以聚合方式参与的光伏电费,标志苏州地区的分布式新能源企业首次以聚合方式参与绿电交易取得成功

据了解,截至目前,苏州已有23家企业、47个分布式光伏机组参与了绿电交易,其中有11家企业的25个机组选择通过聚合方式完成交易。

只是从交易情况来看,目前分布式聚合商尚处于起步阶段,企业还面临着一定的议价压力和收入风险。

除此之外,分布式光伏入市后面临的更大不确定性来自于“买家是谁”。

从前的电网调度时代,分布式光伏电量全部交给电网,由电网居中调度送往最终买家。但随着新能源发电占比越来越多,统统甩给电网做“甩手掌柜”是再也不可能了。

有鉴于此,10月1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6MW以上的大型工商业光伏项目,“必须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也就是不再被允许余电上网。

这里面就出现了矛盾冲突。按能源局要求,6MW以上的大型工商业光伏项目“必须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不能余电上网;可河北南网的方案,却要求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全部入市,不上网又卖给谁去呢?

解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定义“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是说分布式光伏要就近消纳,而不能过度依赖电网去跨区平衡。6MW以上的大型工商业光伏先满足自发自用,自己用不了的电量,仍可以在配电网范围内送给周边的用电企业去使用,只要不上主网、不走输电网去跨区送电就都是可以的。

这也意味着,分布式光伏将来的大买家,将是隔墙售电用户。

俗称的“隔墙售电”模式由来已久,即在2017年10月底,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901号),鼓励分布式光伏参与市场化交易,将电卖给配电网内就近的电力用户。

未来,为自发自用来创造条件,让分布式光伏在配电网范围内逐步实现“隔墙售电”,目前恰是各方正在积极探索的一大方向。

河南省的最新政策就是其中的代表性探索。5月底,分布式大省河南推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细则,提出要“推动‘源随荷动’的传统供电模式,向源、网、荷、储各环节协同一体化模式转变,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逐步探索构建离网型微电网,形成稳定的就地绿电供应”。

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下,分布式光伏等绿色电力可以实现直供,该模式避免了分布式新能源向电网反送电的问题,极大程度上给电网“松了绑”,也为分布式光伏的自身发展开辟了空间。

04

收益变化

分布式光伏参与交易后收益如何?答案可能并不乐观。
正如前文所说,分布式光伏电力参与市场后,出售电价将由原本的固定电价转变为市场化电价,这意味着分布式光伏的收益将直接受到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
由于光伏电站只能在白天发电,如果不配储能的话,所发的电力无法留存,只能在白天卖出,卖不到晚上用电高峰期的高电价。而且当前随着光伏发电量的不断增加,中午电价低谷时段的现象已经 蔓延至十多个省份,这也进一步加剧了分布式光伏电力入市后收益的不确定性。
正因这种种原因,据业内人士透露,当前光伏在电力市场中的度电价格普遍较低,基本在0.1元/度-0.2元/度之间,这一价格水平远不及各地燃煤标杆电价标准。
不过也有一些收益增长的例子。
今年4月,华能新能源广东分公司完成户用分布式光伏首笔绿电交易,成为南方区域乃至全国第一批参与绿电的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4个户用光伏项目(茂名方略、高州二期、紫金、恩平)以“连续竞价、滚动撮合”的方式参与广东省3月绿电集中交易(事后),绿色环境价值成交价格8元/MWh,高于本场交易均价3.24%,成交电量达交易上限,项目综合结算电价达到461元/MWh,高于燃煤基准价。
江苏某分布式光伏项目通过积极参与绿电交易,也实现了收益的明显提高。过去项目所发余电由电网公司按照每度电0.391元的价格统购,参与绿电交易后,度电交易价增长0.03元左右。
这些实例表明,分布式光伏电力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后,通过合理的策略和管理,仍有可能实现收益的提升。尤其是随着分布式光伏入市的逐渐推进,或将培育出一批专业、优秀的聚合商企业,帮助更多分布式项目卖出好电价。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不过,总体来说,河北南网这一份入市方案,还是击碎了此前市场的两点幻想:
第一,即使新老项目成本核算千差万别、各不相同,但是也阻挡不住分布式光伏最终全部入市的进程;第二,尽管方案会照顾到存量项目的利益,但是不管是多么老资格的存量项目,分布式光伏入市后也都不可能再独享“保障性全额收购”待遇。
对于分布式光伏入市后的市场地位,《通知》使用了“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的表述。也就是说,分布式光伏入市后就不存在什么“优先”“优待”的问题了。
在过去“优待”并补贴新能源的阶段,新能源发电享受电价补贴不说,同等电价下要“优先消纳新能源”。而新能源开发进入新阶段,分布式光伏入市后,就要与其他所有电源一起同台竞争了。
那么作为价格接收者,分布式光伏会获得一个什么样的电价呢?假设分布式光伏是一个可控电源,比如能够在缺电的晚高峰灵活自如发电,那么它会获得一个很美丽的电价。可遗憾的是,分布式光伏的发电特性,大大限制了它的议价能力。
那分布式光伏要怎么应对这一局面呢?答案很明确也很残酷: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电价竞争。


-END-

来源:银能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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