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刊速读 | 持仓责任报告:境外期货市场持仓管理的新工具

《金融市场研究》

13小时前

宋晓桐和汤天任的《持仓责任报告:境外期货市场持仓管理的新工具》,深入探讨了境外期货市场持仓管理的新工具——持仓责任报告,梳理了境外主要期货交易所的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分析了其柔性管理的力量表现,并结合境内股指期货和现货市场的运行特点,阐述了引入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对于健全市场整体风险管理体系的积极意义。

作者:宋晓桐、汤天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衍生品一部

原文出自:金融市场研究,2025(1):103-109.

由于境外期货市场多采用“交易所—会员,会员—客户”的双层组织架构,境外期货交易所无法穿透至单个投资者账户,因此设计了信息报送制度,与持仓限额制度互相配合,共同构成持仓管理体系。其中,信息报送制度除了大户持仓报告、每日报告这类以客户主体为关注要点的报告要求外,近年来出现了以产品为关注要点的持仓责任报告(Position Accountability)。宋晓桐和汤天任的《持仓责任报告:境外期货市场持仓管理的新工具》,深入探讨了境外期货市场持仓管理的新工具——持仓责任报告,梳理了境外主要期货交易所的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分析了其柔性管理的力量表现,并结合境内股指期货和现货市场的运行特点,阐述了引入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对于健全市场整体风险管理体系的积极意义。

一、持仓责任报告制度的基本概念

持仓责任报告制度,主要由持仓责任水平(Accountability Level)和信息报告机制构成,其中,持仓责任水平是指触发交易所持仓责任管理的持仓量标准,信息报告机制则包含触发报告的主体、报告内容、仓位调整要求、未履行报告的管理措施等安排。持仓责任报告制度进一步拓展了交易所能获取的市场仓位信息,而且是一种更为弹性自主的仓位风险管理方式,可通过与其他的持仓管理制度组合使用,确保市场更规范稳健的运行。

二、境外主要交易所持仓责任报告制度简介

文章介绍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芝商所集团)、新加坡交易所(新交所)和伦敦金属交易所(伦交所)的持仓责任报告制度。

其中,芝商所集团的持仓责任报告制度主要适用于期货市场流动性好、标的现货可供交割量充足或现金结算的产品;持仓责任水平介于大户报告制度对应的应报告水平和持仓限额水平之间;要求投资者在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持仓责任水平时,主动报告与持仓量有关的信息,并接受交易所后续处理。新交所的持仓责任报告制度适用所有产品;根据流动性和抗操纵性设置持仓责任水平;当投资者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持仓责任水平时报告触发、报告内容和违规处罚手段与芝商所集团类似。伦交所在不同产品上一般单独实施持仓责任报告或持仓限额制度,但也曾在部分期货上市时同时采用这两种持仓管理手段;大部分金属期货持仓责任水平在4000~16000手之间;当投资者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持仓责任水平时报告内容与违规处罚手段与芝商所集团类似,但不要求投资者主动报告,而是由伦交所通知需要报告的会员,投资者应按交易所要求暂停增仓或减仓至持仓责任水平以下。

三、持仓责任报告制度的柔性监管力量

持仓责任报告的柔性监管力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与持仓限额的刚性上限不同,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在持仓管理方面更具弹性。超过持仓责任水平的行为不一定视为违规,交易所会要求投资者提供包括持仓规模、持仓性质、交易策略和对冲细节在内的信息,只有在评估认为持仓会引发一定风险时,交易所才会要求投资者提高保证金水平、暂停增仓或减仓至持仓责任水平以下。②不同于监管机构直接制定持仓限额的具体管理方法,持仓责任报告的规则可由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目的,自主设定持仓责任水平和报告标准,从而更有效地管理市场风险。③持仓责任报告内容包含场内场外相关期货和现货信息,有助于综合评估投资者以及全市场持仓风险敞口。

四、对境内股指期货市场持仓管理的启示

目前我国股指期货的持仓管理主要以持仓限额为主,总体运行平稳,有效防范了持仓过度集中的风险。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变化,投资者类型日益丰富、新型交易策略不断涌现,结合股指期货和现货市场的运行特点,可进一步探索引入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助力构建更为精细、灵活、全面、主动的风险管理体系。①在市场风险集聚时,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可以对持仓限额进行补充,对不同交易品种下的重点客户发挥控制风险的约束作用;②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引入会员对股票现货及场外市场的交易情况报告,有助于交易所综合评估跨市场交易风险;③在对外开放背景下,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可进一步加强对境外投资者穿透式监管,防范境外投资者利用多层嵌套的综合账户等形式隐藏身份,试图操纵市场逃避监管的风险。

编辑:王菁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宋晓桐和汤天任的《持仓责任报告:境外期货市场持仓管理的新工具》,深入探讨了境外期货市场持仓管理的新工具——持仓责任报告,梳理了境外主要期货交易所的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分析了其柔性管理的力量表现,并结合境内股指期货和现货市场的运行特点,阐述了引入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对于健全市场整体风险管理体系的积极意义。

作者:宋晓桐、汤天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衍生品一部

原文出自:金融市场研究,2025(1):103-109.

由于境外期货市场多采用“交易所—会员,会员—客户”的双层组织架构,境外期货交易所无法穿透至单个投资者账户,因此设计了信息报送制度,与持仓限额制度互相配合,共同构成持仓管理体系。其中,信息报送制度除了大户持仓报告、每日报告这类以客户主体为关注要点的报告要求外,近年来出现了以产品为关注要点的持仓责任报告(Position Accountability)。宋晓桐和汤天任的《持仓责任报告:境外期货市场持仓管理的新工具》,深入探讨了境外期货市场持仓管理的新工具——持仓责任报告,梳理了境外主要期货交易所的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分析了其柔性管理的力量表现,并结合境内股指期货和现货市场的运行特点,阐述了引入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对于健全市场整体风险管理体系的积极意义。

一、持仓责任报告制度的基本概念

持仓责任报告制度,主要由持仓责任水平(Accountability Level)和信息报告机制构成,其中,持仓责任水平是指触发交易所持仓责任管理的持仓量标准,信息报告机制则包含触发报告的主体、报告内容、仓位调整要求、未履行报告的管理措施等安排。持仓责任报告制度进一步拓展了交易所能获取的市场仓位信息,而且是一种更为弹性自主的仓位风险管理方式,可通过与其他的持仓管理制度组合使用,确保市场更规范稳健的运行。

二、境外主要交易所持仓责任报告制度简介

文章介绍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芝商所集团)、新加坡交易所(新交所)和伦敦金属交易所(伦交所)的持仓责任报告制度。

其中,芝商所集团的持仓责任报告制度主要适用于期货市场流动性好、标的现货可供交割量充足或现金结算的产品;持仓责任水平介于大户报告制度对应的应报告水平和持仓限额水平之间;要求投资者在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持仓责任水平时,主动报告与持仓量有关的信息,并接受交易所后续处理。新交所的持仓责任报告制度适用所有产品;根据流动性和抗操纵性设置持仓责任水平;当投资者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持仓责任水平时报告触发、报告内容和违规处罚手段与芝商所集团类似。伦交所在不同产品上一般单独实施持仓责任报告或持仓限额制度,但也曾在部分期货上市时同时采用这两种持仓管理手段;大部分金属期货持仓责任水平在4000~16000手之间;当投资者未平仓合约数量超过持仓责任水平时报告内容与违规处罚手段与芝商所集团类似,但不要求投资者主动报告,而是由伦交所通知需要报告的会员,投资者应按交易所要求暂停增仓或减仓至持仓责任水平以下。

三、持仓责任报告制度的柔性监管力量

持仓责任报告的柔性监管力量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①与持仓限额的刚性上限不同,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在持仓管理方面更具弹性。超过持仓责任水平的行为不一定视为违规,交易所会要求投资者提供包括持仓规模、持仓性质、交易策略和对冲细节在内的信息,只有在评估认为持仓会引发一定风险时,交易所才会要求投资者提高保证金水平、暂停增仓或减仓至持仓责任水平以下。②不同于监管机构直接制定持仓限额的具体管理方法,持仓责任报告的规则可由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目的,自主设定持仓责任水平和报告标准,从而更有效地管理市场风险。③持仓责任报告内容包含场内场外相关期货和现货信息,有助于综合评估投资者以及全市场持仓风险敞口。

四、对境内股指期货市场持仓管理的启示

目前我国股指期货的持仓管理主要以持仓限额为主,总体运行平稳,有效防范了持仓过度集中的风险。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变化,投资者类型日益丰富、新型交易策略不断涌现,结合股指期货和现货市场的运行特点,可进一步探索引入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助力构建更为精细、灵活、全面、主动的风险管理体系。①在市场风险集聚时,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可以对持仓限额进行补充,对不同交易品种下的重点客户发挥控制风险的约束作用;②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引入会员对股票现货及场外市场的交易情况报告,有助于交易所综合评估跨市场交易风险;③在对外开放背景下,持仓责任报告制度可进一步加强对境外投资者穿透式监管,防范境外投资者利用多层嵌套的综合账户等形式隐藏身份,试图操纵市场逃避监管的风险。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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