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信超市冲刺港股:9个月营收10亿 高峰控制41%投票权

雷递

4天前

宏信龙执行董事为董事长高峰、袁原、张佳安(曾用名张家安)、姚骏、沈志艮女士(曾用名钱雯)、佴晶晶女士、王飞;非执行董事为韦燕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嘉德、郑满军、郑宇、朱波。

雷递网 雷建平 1月26日

江苏宏信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信超市连锁”)日前更新招股书,准备在港交所上市。

9个月营收10亿

宏信龙为一家总部设于扬州的驰名超市及便利店连锁运营商,以「宏信龙」品牌经营零售业务及批发业务。

于最后可行日期,宏信龙在江苏省经营52间超市及107间便利店,其中49间超市及106间便利店位于扬州市,间超市及一间便利店位于泰州市。

除超市及便利店外,宏信龙亦于扬州经营两个商城,即江都商城及宏信龙购物中心。

于2021财年、2022财年、2023财年及2024年首九个月,宏信龙最大客户的收入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约5.7%、12.4%、16.2%及11.2%,宏信龙五大客户的收入合计分别占总收入的约18.8%、26.8%、31.8%及28.5%。

招股书显示,宏信龙2021年、2022年、2023年营收分别为14.3亿元、13.29亿元、14亿元;毛利分别为2.83亿元、3.02亿元、3.01亿元;年内盈利分别为3508万元、5107万元、5160万元。

宏信龙2024年前9个月营收为10.06亿元,上年同期的营收为9.88亿元;毛利为2.08亿元,上年同期的毛利为2.1亿元;期内利润为2408万元,上年同期的期内利润为3053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宏信龙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48亿元。

高峰控制41%投票权

宏信龙执行董事为董事长高峰、袁原、张佳安(曾用名张家安)、姚骏、沈志艮女士(曾用名钱雯)、佴晶晶女士、王飞;非执行董事为韦燕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嘉德、郑满军、郑宇、朱波。

根据一致行动确认书,高峰、瑞川达投资(由高先生全资拥有)、袁原及张佳安确认,彼等自2019年1月起一直于集团的管理及营运方面一致行动,且彼等同意继续一致行动,并就提交宏信龙股东大会表决与宏信龙日常管理及营运有关的任何建议达成共识。

IPO前,高峰控制宏信龙约29.68%投票权:(i)其个人身份行使约16.36%;及(ii)瑞川达投资行使约13.32%。

袁原能透过其个人身份行使本公司约6.95%的投票权。张佳安能透过其个人身份行使本公司约4.85%的投票权。

因此,于最后可行日期,一致行动人士能够行使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41.48%的投票权。

疌泉基金持股13.42%,江都基金持股10.2%,许世和持股为6.76%,印勤女士持股5.64%,佳祺有限合伙企业持股1.74%,永祺有限合伙企业持股为1.33%,民生农业持股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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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递由媒体人雷建平创办,若转载请写明来源。

宏信龙执行董事为董事长高峰、袁原、张佳安(曾用名张家安)、姚骏、沈志艮女士(曾用名钱雯)、佴晶晶女士、王飞;非执行董事为韦燕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嘉德、郑满军、郑宇、朱波。

雷递网 雷建平 1月26日

江苏宏信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信超市连锁”)日前更新招股书,准备在港交所上市。

9个月营收10亿

宏信龙为一家总部设于扬州的驰名超市及便利店连锁运营商,以「宏信龙」品牌经营零售业务及批发业务。

于最后可行日期,宏信龙在江苏省经营52间超市及107间便利店,其中49间超市及106间便利店位于扬州市,间超市及一间便利店位于泰州市。

除超市及便利店外,宏信龙亦于扬州经营两个商城,即江都商城及宏信龙购物中心。

于2021财年、2022财年、2023财年及2024年首九个月,宏信龙最大客户的收入分别占我们总收入的约5.7%、12.4%、16.2%及11.2%,宏信龙五大客户的收入合计分别占总收入的约18.8%、26.8%、31.8%及28.5%。

招股书显示,宏信龙2021年、2022年、2023年营收分别为14.3亿元、13.29亿元、14亿元;毛利分别为2.83亿元、3.02亿元、3.01亿元;年内盈利分别为3508万元、5107万元、5160万元。

宏信龙2024年前9个月营收为10.06亿元,上年同期的营收为9.88亿元;毛利为2.08亿元,上年同期的毛利为2.1亿元;期内利润为2408万元,上年同期的期内利润为3053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宏信龙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48亿元。

高峰控制41%投票权

宏信龙执行董事为董事长高峰、袁原、张佳安(曾用名张家安)、姚骏、沈志艮女士(曾用名钱雯)、佴晶晶女士、王飞;非执行董事为韦燕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嘉德、郑满军、郑宇、朱波。

根据一致行动确认书,高峰、瑞川达投资(由高先生全资拥有)、袁原及张佳安确认,彼等自2019年1月起一直于集团的管理及营运方面一致行动,且彼等同意继续一致行动,并就提交宏信龙股东大会表决与宏信龙日常管理及营运有关的任何建议达成共识。

IPO前,高峰控制宏信龙约29.68%投票权:(i)其个人身份行使约16.36%;及(ii)瑞川达投资行使约13.32%。

袁原能透过其个人身份行使本公司约6.95%的投票权。张佳安能透过其个人身份行使本公司约4.85%的投票权。

因此,于最后可行日期,一致行动人士能够行使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41.48%的投票权。

疌泉基金持股13.42%,江都基金持股10.2%,许世和持股为6.76%,印勤女士持股5.64%,佳祺有限合伙企业持股1.74%,永祺有限合伙企业持股为1.33%,民生农业持股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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