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房屋套数认定规则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周前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执行细则(2024年11月修订)》,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据悉,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执行细则(2024年11月修订)》,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房屋套数认定规则

对住房套数认定以缴存职工家庭累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及家庭名下登记的自住住房套数综合确定首套房及二套房。

存在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人家庭,不予贷款;

在本市名下存在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家庭,不予贷款;

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本市名下无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认定;

有一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本市名下存在一套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房认定;

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本市名下存在一套住房的缴存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房认定。

截止2025年5月27日,执行阶段性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政策。

对仅使用了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缴存人家庭,在本市名下无住房,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住房时,执行兰州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持不超过15日的《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来源: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执行细则(2024年11月修订)》,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据悉,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执行细则(2024年11月修订)》,自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

房屋套数认定规则

对住房套数认定以缴存职工家庭累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及家庭名下登记的自住住房套数综合确定首套房及二套房。

存在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缴存人家庭,不予贷款;

在本市名下存在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人家庭,不予贷款;

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本市名下无住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首套房认定;

有一次已结清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本市名下存在一套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房认定;

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本市名下存在一套住房的缴存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房认定。

截止2025年5月27日,执行阶段性放宽“首套房”认定标准政策。

对仅使用了一次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的缴存人家庭,在本市名下无住房,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住房时,执行兰州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持不超过15日的《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来源: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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