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两年财务数据,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8,624.54万元和10,236.72万元,2022年和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1.95%和12.06%,两年平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为12.01%,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来源:IPO合规智库(ID:kechuangbanfsy)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提交了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安信证券。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12 月 8 日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辅导机构。
2024年3月28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浙证监综合监管字[2024]2号),浙江证监局已完成国投证券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辅导工作的验收。辅导机构为国投证券。
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利股份”或“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2023年12月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于2021年6月10日签署了《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股票辅导协议》。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提交了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安信证券。公司向浙江证监局提交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的备案材料后,浙江证监局于2021年6月21日受理了公司的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并同意备案。2024年3月28日,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浙证监综合监管字[2024]2号),浙江证监局已完成国投证券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辅导工作的验收。辅导机构为国投证券。因辅导验收完成后,公司变更拟上市板块为北交所。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2024年2号)第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虽然公司已完成辅导验收并结束辅导期,但仍需辅导机构国投证券在对公司进行差异化辅导后,重新向浙江证监局提交辅导验收材料,履行辅导验收程序。公司已于2025年1月17日向浙江证监局提交并审核通过了变更上市板块的申请材料。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公司尚未披露最近1年年度报告,最近2年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不满足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条件的风险。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两年财务数据,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8,624.54万元和10,236.72万元,2022年和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1.95%和12.06%,两年平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为12.01%,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一)《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A股)股票辅导协议》(二)《关于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督系统截图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嘉利股份”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嘉利(丽水)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辅导期内开展的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2021年6月10日,国投证券与辅导对象签署了辅导协议,并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相关规定及双方约定开展辅导工作。自2021年6月10日至本辅导情况报告签署日,国投证券共开展了十二期辅导工作,具体内容如下:本期辅导期间,国投证券开展了对嘉利股份的辅导培训及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全面检查梳理了发行人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指导发行人完善各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发行人公司治理机制;2.全面检查了发行人自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规范运作情况,对相关会议召开程序、会议记录等会议资料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并提出整改建议,指导发行人进一步规范执行三会议事规则,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3.与嘉利股份的管理层充分沟通募集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初步确定募集资金投向。本期辅导期间,国投证券开展了对嘉利股份的辅导培训及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组织发行人接受辅导人员进一步学习上市法规知识,使接受辅导人员进一步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其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2.与嘉利股份管理层召开专题讨论会,充分沟通募集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初步确定募集资金投向。(三)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第三期)本期辅导期间,国投证券开展了对嘉利股份的辅导培训及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主要法律法规,对董监高及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首发上市的辅导培训;2.对公司历史沿革进行梳理,会同律师对公司主要股东进行访谈,确认股权的清晰和股东出资来源的真实性;3.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重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卡流水进行核查和规范。本期辅导期间,国投证券开展了对嘉利股份的辅导培训及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结合嘉利股份最新的股权变动情况对其历史沿革进行梳理,获取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工商资料、增资或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核查发行人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性;2.协同其他中介机构组织嘉利股份接受辅导的人员深入学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法律法规,使其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流程、资本市场审核的最新政策与法规等内容;3.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重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卡流水进行核查和规范。本期辅导期间,国投证券开展了对嘉利股份的辅导培训及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结合嘉利股份2021年年度审计对公司的采购及销售情况进行梳理,对公司采购大表和销售大表内容的完整性进行系统梳理;同时向重要的客户及供应商进行函证,核查发行人采购及销售交易的真实性;2.对嘉利股份历次股权让情况进行梳理,获取历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资料或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同时参考股权转让时的市场价格对涉及股份支付的股权转让进行梳理,核查发行人股权转让的合法合规性及股份支付计算的准确性;3.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重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卡流水进一步核查;4.协同其他中介机构组织嘉利股份接受辅导的人员深入学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法律法规,使其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流程、资本市场审核的最新政策与法规等内容。本期辅导期间,国投证券开展了对嘉利股份的辅导培训及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督促嘉利股份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协助嘉利股份修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重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卡流水进一步核查;3.实地走访相关主管政府部门及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因公共卫生防控等原因不能实地走访的客户、供应商,补充视频访谈程序,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同时通过关注上下游行业情况进一步理解嘉利股份的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目标;4.对公司的采购及销售情况进行进一步梳理,向重要的客户及供应商进行函证,核查发行人采购及销售交易的真实性;5.协同其他中介机构组织嘉利股份接受辅导的人员深入学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法律法规,使其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流程、资本市场审核的最新政策与法规等内容。(七)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第七期)本期辅导期间,国投证券开展了对嘉利股份的辅导培训及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通过组织自学、问题答疑等方式,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对股票上市的有关法规知识进行学习,了解并掌握公司上市申请及审核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公司上市过程中的风险及防范措施等主要内容;2.进一步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重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卡流水并进行访谈;3.关注公司2022年业绩情况和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补充核查发行人采购及销售交易的真实性;4.协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2022年末重要的存货及长期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核查发行人存货及长期资产的真实性;5.本辅导期内,中介机构、辅导对象继续定期召开协调会,讨论解决辅导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对辅导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辅导机构及中介机构随时与辅导对象保持沟通,并在必要的时候召开临时中介机构协调会,讨论解决突发事件,形成解决方案,并跟进公司落实和整改情况。本期辅导期间,国投证券开展了对嘉利股份的辅导培训及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对辅导对象进行集中授课辅导,授课内容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知识,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案例进行分析,使得相关培训人员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相关条件;同时,为检验辅导效果,巩固辅导成绩,辅导机构在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结束后,组织接受辅导人员进行测试并进行现场答疑;2.通过现场尽职调查并取得尽职调查资料,结合企业内部访谈等形式,梳理辅导对象股东背景、出资情况;核查公司财务会计资料,了解公司2022年全年的业务开展情况;3.进一步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重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卡流水并进行访谈;4.协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2022年新增的重要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核查发行人采购业务的真实性;5.协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发行人的股东进行访谈,核查发行人股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纠纷及风险等;6.组织编写招股说明书等首发申请文件及申报底稿,督促发行人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充分的信息披露准备工作。本期辅导期间,国投证券开展了对嘉利股份的辅导培训及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协助辅导对象完成浙江证监局辅导考试报名,并全部通过辅导考试;2.进行现场尽职调查,结合企业内部访谈等形式,梳理辅导对象股东背景、出资情况;同时协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发行人的股东进行访谈;3.查阅可比公司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4.核查公司财务会计资料,了解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5.协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发行人2023年6月30日的存货进行盘点,核查发行人期末存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损毁或灭失风险等。本期辅导期间,国投证券开展了对嘉利股份的辅导培训及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重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卡流水进一步核查;2.核查公司财务会计资料,了解公司2023年1-9月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3.协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发行人2023年9月末的存货进行监盘,核查发行人期末存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损毁或灭失风险等;4.查阅可比公司半年度报告等相关信息,了解近期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5.将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业务规则、证券市场动态、新股发行改革等方面的相关内容分发给辅导对象进行学习,引导辅导对象持续关注最新的监管政策和规范运作要求;6.持续关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规范运作,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的健全及执行的有效性。(十一)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第十一期)本期辅导期间,国投证券开展了对嘉利股份的辅导培训及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重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个人卡流水进一步核查;2.对公司历史沿革进一步全面梳理,会同律师对相关股东进行访谈,确认股权的清晰和股东出资来源的真实性;3.协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发行人2023年12月末的存货进行监盘,核查发行人期末存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损毁或灭失风险等;本期辅导期间,国投证券继续推进对嘉利股份的辅导及尽职调查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结合公司最新的股权变动情况对其历史沿革及股东情况进行补充核查;2.对辅导对象进行补充授课辅导,授课内容包括多层次资本市场架构介绍、《公司法》修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3.国投证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先后完成了各家机构的内核审议程序,并根据内核意见及公司最新情况持续更新申请文件。辅导期内,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卓纬律师事务所与国投证券积极配合,按照辅导计划并结合辅导对象实际情况,有序开展并推进辅导工作,辅导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就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原则、规定和注意事项向嘉利股份相关人员进行了讲解,促使嘉利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嘉利股份管理层等召开专题会议,重点研究同行业上市公司案例及公司自身特点,积极推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备案及环评工作。2022年10月25日,公司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对“年产200万只汽车灯扩产项目”进行了备案,经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通过,对该项目建设准予备案;2023年3月8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同意该项目环评报告的相关结论。2023年1月5日,公司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对“时尚智造产业园二期”项目进行了备案,经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通过,对该项目建设准予备案;2023年4月11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环评的结论与建议。2022年10月13日,公司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对“汽车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了备案,经广州市荔湾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核通过,对该项目建设准予备案;该项目无需获取环评批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备案、环评工作均已完成。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发现,虽然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基本内容,但仍需改善,辅导对象存在对证券市场制度规则掌握不够扎实,对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掌握不足,对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定位和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动态了解不深入的情况。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清查并提出相应整改建议,结合最新政策法规要求,发行人全面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此外,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系统性培训,加强相关人员对资本市场及公司治理、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学习,提升规范意识,从而完全达到上市公司治理要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相关人员均已报名并通过了浙江证监局辅导考试。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发现,发行人股东数量较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之要求,辅导工作小组协同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股东进行了穿透核查工作。辅导工作小组和律师通过调取工商档案、对股东进行访谈、核查资金流水等方式对历次股权转让和增资进行核查,确认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条件的情形。2021年度,受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主要原材料芯片、塑料粒子的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受此影响,公司采购该类原材料的价格于当年度大幅上涨,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已提示公司未来持续关注并预判原材料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做好预防措施。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发现,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形,主要系防控期间招工困难,为保证生产进度使用了较多劳务派遣员工,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需要进行论证以及落实完善。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律师就公司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2年后,公司根据生产计划提前招聘,合同工人数有较大增长,降低了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同时,发行人已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存在行政处罚的证明。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弟弟控制的企业存在从事摩托车灯具的设计、生产、销售的情况。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律师就同业竞争情况进行了核查分析,认为上述情况不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审核关注要点落实情况表》的有关要求进行了核查并披露。辅导工作小组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弟弟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情况。辅导期内,国投证券能够按照辅导计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并有序推进辅导工作,公司亦能够主动配合辅导机构的辅导工作,为辅导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落实辅导内容和解决方案,并按照有关政策规范运作。(二)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嘉利股份已建立健全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规则及制度赋予的职权独立规范运作、履行各自的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能够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行使职权。嘉利股份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配备专业的会计人员、制定了各项会计制度。申报会计师拟就嘉利股份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辅导情况报告出具日,申报会计师已完成其内核审议程序。为保证日常业务有序进行和持续发展,嘉利股份结合行业特性、自身特点及以往的运营管理经验,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风险可控,规范运行。申报会计师拟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嘉利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已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嘉利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已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掌握了拟上市板块的定位和相关监管要求。经辅导,国投证券认为:嘉利股份具备成为上市公司应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辅导对象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嘉利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已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了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各位朋友,微信公众号改了新规则,这样很多朋友将看不到我们的文章。只有将我们公众号“设为星标”,我们才能第一时间出现在您的订阅列表里。设置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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