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千万!东吴证券收新年“1号”罚单,投行业务涉财务造假等多项问题

东方财富网

1周前

根据当事人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70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针对紫鑫药业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0万元,并处以413.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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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梁佳彤

随着2025年的到来,投行不幸地再次成为了证监会“1号罚单”的对象。1月2日,证监会披露2025年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项目、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项目中未勤勉尽责,东吴证券及投行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没1506.44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方面,东吴证券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承销服务,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经证监会另案查明,国美通讯2020年通过虚构手机、彩电等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57,823.56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1.53%。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数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6.21%。

东吴证券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主承销)服务,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不含增值税),承销业务收入471.70万元(不含增值税)。东吴证券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东吴证券在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承销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其一,未对贸易业务内控流程审慎核查。2020年,国美通讯开展的虚假手机、彩电等贸易业务的合同审批流程由财务部门发起,与生产加工业务的合同审批流程不同。东吴证券在尽职调查中,仅核查了生产加工业务的内控流程,未了解贸易业务的授权与审批、业务规程与操作程序、岗位权限与职责分工等内控流程,未核查贸易业务合同的审批是否符合国美通讯有关内部订立合同的权限规定,未关注审批流程的异常情况。

其二,走访流于形式。国美通讯虚假贸易业务的供应商和客户分别有诚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温州坤盈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隶属同一集团。东吴证券对两家公司进行了走访,并获取了国美通讯审计机构的函证结果。对于两家公司访谈对象与函证收件人存在交叉相同的情况,东吴证券未予关注,走访流于形式。国美通讯2020年通过与上述两家公司的虚假贸易业务实现收入1.51亿元、产生成本2.39亿元,分别占2020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16.10%、25.87%。

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方面,东吴证券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出具的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经证监会另案查明,2013年至2021年,紫鑫药业通过虚假采购的方式虚增在地林下参存货,相关采购款实际被紫鑫药业实际控制人郭某生占用,紫鑫药业披露的2013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年度部分虚假数据。

东吴证券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保荐业务收入为206.80万元(不含增值税)。东吴证券在保荐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东吴证券还在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含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包括未对在地林下参重大采购合同进行审慎核查、未对发行对象履行认购义务能力审慎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未对在地林下参采购事项审慎核查。

根据当事人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70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针对紫鑫药业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0万元,并处以413.60万元罚款。

相关负责人的处罚方面,对张琦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对王新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对蒋序全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佳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前身为苏州证券,成立于1993年,于2011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与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

2024年前三季度,东吴证券净利增速放缓,公司实现营收84.37亿元,同比增长4.98%;归母净利润为18.32亿元,同比增长4.93%。2023年同期,该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7.46亿元,同比增长41.28%。

其中,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仅为5.13亿元,同比大幅下降43.45%。对于投行业务收入下滑的问题,东吴证券解释称,主要是由于资本市场股权融资节奏阶段性放缓所致。

2025年,在金融监管更严的趋势下,券商投行业务既遇挑战也有机遇。强化的监管能净化市场秩序,遏制不当竞争和违规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券商也需满足更高的合规标准,这加大了运营和管理难度。据统计,2025年来至少有11家券商(包含营业部)由于内控管理不完善、未勤勉尽责以及展业不规范等问题被监管“点名”。

二级市场上,截至20日9点50分,东吴证券上涨0.80%报7.58元/股,最新市值376.63亿元,近半年累计上涨超三成。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根据当事人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70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针对紫鑫药业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0万元,并处以413.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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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梁佳彤

随着2025年的到来,投行不幸地再次成为了证监会“1号罚单”的对象。1月2日,证监会披露2025年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在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项目、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项目中未勤勉尽责,东吴证券及投行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没1506.44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方面,东吴证券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承销服务,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经证监会另案查明,国美通讯2020年通过虚构手机、彩电等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57,823.56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61.53%。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数据,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6.21%。

东吴证券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主承销)服务,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不含增值税),承销业务收入471.70万元(不含增值税)。东吴证券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东吴证券在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承销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其一,未对贸易业务内控流程审慎核查。2020年,国美通讯开展的虚假手机、彩电等贸易业务的合同审批流程由财务部门发起,与生产加工业务的合同审批流程不同。东吴证券在尽职调查中,仅核查了生产加工业务的内控流程,未了解贸易业务的授权与审批、业务规程与操作程序、岗位权限与职责分工等内控流程,未核查贸易业务合同的审批是否符合国美通讯有关内部订立合同的权限规定,未关注审批流程的异常情况。

其二,走访流于形式。国美通讯虚假贸易业务的供应商和客户分别有诚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温州坤盈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隶属同一集团。东吴证券对两家公司进行了走访,并获取了国美通讯审计机构的函证结果。对于两家公司访谈对象与函证收件人存在交叉相同的情况,东吴证券未予关注,走访流于形式。国美通讯2020年通过与上述两家公司的虚假贸易业务实现收入1.51亿元、产生成本2.39亿元,分别占2020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16.10%、25.87%。

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方面,东吴证券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出具的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经证监会另案查明,2013年至2021年,紫鑫药业通过虚假采购的方式虚增在地林下参存货,相关采购款实际被紫鑫药业实际控制人郭某生占用,紫鑫药业披露的2013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年度部分虚假数据。

东吴证券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服务,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保荐业务收入为206.80万元(不含增值税)。东吴证券在保荐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东吴证券还在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含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包括未对在地林下参重大采购合同进行审慎核查、未对发行对象履行认购义务能力审慎核查、持续督导期间未对在地林下参采购事项审慎核查。

根据当事人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70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针对紫鑫药业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0万元,并处以413.60万元罚款。

相关负责人的处罚方面,对张琦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对王新给予警告,并对保荐执业行为和承销执业行为分别处以50万元、20万元罚款;对蒋序全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李佳佳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前身为苏州证券,成立于1993年,于2011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与交易业务、资产管理业务。

2024年前三季度,东吴证券净利增速放缓,公司实现营收84.37亿元,同比增长4.98%;归母净利润为18.32亿元,同比增长4.93%。2023年同期,该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7.46亿元,同比增长41.28%。

其中,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仅为5.13亿元,同比大幅下降43.45%。对于投行业务收入下滑的问题,东吴证券解释称,主要是由于资本市场股权融资节奏阶段性放缓所致。

2025年,在金融监管更严的趋势下,券商投行业务既遇挑战也有机遇。强化的监管能净化市场秩序,遏制不当竞争和违规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券商也需满足更高的合规标准,这加大了运营和管理难度。据统计,2025年来至少有11家券商(包含营业部)由于内控管理不完善、未勤勉尽责以及展业不规范等问题被监管“点名”。

二级市场上,截至20日9点50分,东吴证券上涨0.80%报7.58元/股,最新市值376.63亿元,近半年累计上涨超三成。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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