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国泰君安证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国泰君安证券成为海通期货主要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海通期货实际控制人。
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泰君安证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海富通基金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富国基金变更主要股东、海通期货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
批复内容显示,中国证监会同意国泰君安证券以新增59.86亿股股份吸收合并海通证券的注册申请,同意国泰君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0亿元的注册申请,核准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吸收合并完成后,海通证券依法解散,原海通证券分支机构变更为国泰君安分支机构。
同时,中国证监会核准国泰君安证券成为海富通基金主要股东,核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海富通基金实际控制人,对国泰君安证券依法承接海富通基金1.53亿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51%)无异议;核准国泰君安证券成为富国基金主要股东,对国泰君安证券依法承接富国基金1.44亿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27.775%)无异议;核准国泰君安证券成为海通期货主要股东,核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海通期货实际控制人,对国泰君安依法承接海通期货10.83亿股股份(占注册股本比例83.22%)无异议。
国泰君安证券本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海通证券需在本次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工作,原海通证券分支机构、国泰君安证券需在本次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中国证监会在批复中还提到,国泰君安证券与海通证券应当有序推进吸收合并工作,落实相关业务、客户及员工衔接安置方案,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妥善安置员工,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国泰君安证券应当按照报送的初步整合方案确定的方向,在1年内制定并上报具体整合方案,明确时间表,妥善有序推进整合工作。在整合工作完成前,国泰君安证券应当切实做好与海通证券及其子公司的风险隔离,严格规范关联交易,严防利益冲突和输送风险。
本次国泰君安证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提交注册申请后仅7日就获证监会核准。事实上,自2024年12月13日两家公司合并重组双双获得股东大会高票通过后,国泰君安证券与海通证券合并的行政审批程序保持快速推进。
按时间线梳理,2024年12月23日,国泰君安证券合并重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2024年12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合并重组申请出具审核问询函;2024年12月30日,两家公司披露关于本次合并重组审核问询的回复报告;2025年1月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第1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两家公司合并重组交易申请通过审议。
作为新“国九条”实施以来头部券商合并重组的首个案例,国泰君安证券和海通证券的此次合并被看作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A+H”双边市场吸收合并、上市券商最大合并案例。因此,国泰君安证券与海通证券的合并重组将是业内具有标杆性和示范意义的一次尝试。
作为两家同属上海国资的券商,国泰君安证券与海通证券将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2023年发布的《上海市贯彻〈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支持头部证券公司加强业务创新、集团化经营、并购重组,打造一流投资银行”。去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提出,“到2035年形成2至3家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新“国九条”提出,“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的合并能如此快速地推进,体现了监管和政策推动头部证券公司做优做强、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的力度。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
昨日晚间,国泰君安证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国泰君安证券成为海通期货主要股东,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海通期货实际控制人。
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国泰君安证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核准国泰君安证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海富通基金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富国基金变更主要股东、海通期货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
批复内容显示,中国证监会同意国泰君安证券以新增59.86亿股股份吸收合并海通证券的注册申请,同意国泰君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00亿元的注册申请,核准国泰君安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吸收合并完成后,海通证券依法解散,原海通证券分支机构变更为国泰君安分支机构。
同时,中国证监会核准国泰君安证券成为海富通基金主要股东,核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海富通基金实际控制人,对国泰君安证券依法承接海富通基金1.53亿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51%)无异议;核准国泰君安证券成为富国基金主要股东,对国泰君安证券依法承接富国基金1.44亿元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27.775%)无异议;核准国泰君安证券成为海通期货主要股东,核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海通期货实际控制人,对国泰君安依法承接海通期货10.83亿股股份(占注册股本比例83.22%)无异议。
国泰君安证券本次发行股份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海通证券需在本次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工作,原海通证券分支机构、国泰君安证券需在本次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中国证监会在批复中还提到,国泰君安证券与海通证券应当有序推进吸收合并工作,落实相关业务、客户及员工衔接安置方案,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妥善安置员工,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国泰君安证券应当按照报送的初步整合方案确定的方向,在1年内制定并上报具体整合方案,明确时间表,妥善有序推进整合工作。在整合工作完成前,国泰君安证券应当切实做好与海通证券及其子公司的风险隔离,严格规范关联交易,严防利益冲突和输送风险。
本次国泰君安证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提交注册申请后仅7日就获证监会核准。事实上,自2024年12月13日两家公司合并重组双双获得股东大会高票通过后,国泰君安证券与海通证券合并的行政审批程序保持快速推进。
按时间线梳理,2024年12月23日,国泰君安证券合并重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2024年12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合并重组申请出具审核问询函;2024年12月30日,两家公司披露关于本次合并重组审核问询的回复报告;2025年1月9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第1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两家公司合并重组交易申请通过审议。
作为新“国九条”实施以来头部券商合并重组的首个案例,国泰君安证券和海通证券的此次合并被看作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A+H”双边市场吸收合并、上市券商最大合并案例。因此,国泰君安证券与海通证券的合并重组将是业内具有标杆性和示范意义的一次尝试。
作为两家同属上海国资的券商,国泰君安证券与海通证券将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2023年发布的《上海市贯彻〈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支持头部证券公司加强业务创新、集团化经营、并购重组,打造一流投资银行”。去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提出,“到2035年形成2至3家具备国际竞争力与市场引领力的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新“国九条”提出,“支持头部机构通过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中小机构差异化发展、特色化经营”。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的合并能如此快速地推进,体现了监管和政策推动头部证券公司做优做强、并购重组、组织创新的力度。
(文章来源:期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