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协鑫新能源(00451)发布公告,于2025年1月9日,买方(即公司)与卖方(即朱共山家族信托最终全资拥有的公司)订立买卖协议,买方已有条件同意收购及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股份(即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人民币3.25亿元。
代价将由买方(i)透过现金人民币2亿元、(ii)人民币6500万元按每股代价股份0.45港元的发行价以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1.53亿股)的方式偿付及(iii)6372万港元将透过发行可换股债券于完成日期偿付。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及换股股份须待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批准特别授权后,方可作实。
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和世环球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而目标集团的财务业绩将合并至公司的财务报表计算。
于订立本公告日期前,协鑫油气(即目标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已分别与江苏协鑫(即朱共山家族信托最终非全资拥有的公司)及太仓港(即朱共山家族信托最终非全资拥有的公司)订立贷款协议1及贷款协议2,据此协鑫油气已分别按该等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向江苏协鑫及太仓港提供贷款1及贷款2。
于完成后,协鑫油气将成为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且将根据贷款协议1及贷款协议2所载条款及条件继续分别向江苏协鑫及太仓港提供贷款1及贷款2。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智通财经APP讯,协鑫新能源(00451)发布公告,于2025年1月9日,买方(即公司)与卖方(即朱共山家族信托最终全资拥有的公司)订立买卖协议,买方已有条件同意收购及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销售股份(即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人民币3.25亿元。
代价将由买方(i)透过现金人民币2亿元、(ii)人民币6500万元按每股代价股份0.45港元的发行价以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1.53亿股)的方式偿付及(iii)6372万港元将透过发行可换股债券于完成日期偿付。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及换股股份须待独立股东于股东特别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批准特别授权后,方可作实。
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和世环球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而目标集团的财务业绩将合并至公司的财务报表计算。
于订立本公告日期前,协鑫油气(即目标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已分别与江苏协鑫(即朱共山家族信托最终非全资拥有的公司)及太仓港(即朱共山家族信托最终非全资拥有的公司)订立贷款协议1及贷款协议2,据此协鑫油气已分别按该等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向江苏协鑫及太仓港提供贷款1及贷款2。
于完成后,协鑫油气将成为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且将根据贷款协议1及贷款协议2所载条款及条件继续分别向江苏协鑫及太仓港提供贷款1及贷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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