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高者得”!地方本级国企1.5亿竞得建筑垃圾处置场特许经营权

中国固废网

3天前

重新出让经营权时,原竞得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经营权;竞得人在取得经营权后,未经城市管理局批准,不得擅自转让经营权,否则,无偿收回经营权。

近日,中国固废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丰都县马鞍山建筑垃圾处置场特许经营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据悉,该项目采购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微信图片_20250107094150.png

供应商为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金额为150206600.00元。该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实控人为丰都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微信图片_20250107094337.png

挂牌出让标的为丰都县马鞍山建筑垃圾处置场特许经营权。出让标的范围位于丰都县双路镇马鞍山,规划占地面积296.5亩,设计库容1000万m³,总处置建筑垃圾能力不超1500万吨,年处理规模为100万吨/年。

该项目经营权出让年限拟设定为20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经营期限满后无偿收回。重新出让经营权时,原竞得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经营权;竞得人在取得经营权后,未经城市管理局批准,不得擅自转让经营权,否则,无偿收回经营权。
前不久,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013号文”)。1013号文规定,优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如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要充分论证采取其他方式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采取拍卖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丰都县马鞍山建筑垃圾处置场特许经营权明晃晃采用“价高者得”这种类似于拍卖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是否合规呢?中国固废网将持续关注。

编辑:李丹

重新出让经营权时,原竞得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经营权;竞得人在取得经营权后,未经城市管理局批准,不得擅自转让经营权,否则,无偿收回经营权。

近日,中国固废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丰都县马鞍山建筑垃圾处置场特许经营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据悉,该项目采购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微信图片_20250107094150.png

供应商为重庆丰都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成交)金额为150206600.00元。该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实控人为丰都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微信图片_20250107094337.png

挂牌出让标的为丰都县马鞍山建筑垃圾处置场特许经营权。出让标的范围位于丰都县双路镇马鞍山,规划占地面积296.5亩,设计库容1000万m³,总处置建筑垃圾能力不超1500万吨,年处理规模为100万吨/年。

该项目经营权出让年限拟设定为20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经营期限满后无偿收回。重新出让经营权时,原竞得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经营权;竞得人在取得经营权后,未经城市管理局批准,不得擅自转让经营权,否则,无偿收回经营权。
前不久,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013号文”)。1013号文规定,优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如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要充分论证采取其他方式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采取拍卖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丰都县马鞍山建筑垃圾处置场特许经营权明晃晃采用“价高者得”这种类似于拍卖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是否合规呢?中国固废网将持续关注。

编辑:李丹

展开
打开“财经头条”阅读更多精彩资讯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