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北京市关于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调整部分国家谈判双通道管理药品价格等有关事宜的提醒
附件:1:需调整价格产品表.xls
附件:2:已调整价格产品表.xls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有关要求,现就国家谈判“双通道管理”药品(以下简称双通道药品)挂网调价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需调整价格的协议期内双通道药品(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期间,登录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合同管理-承诺价集中申报”功能填报承诺价,查看本企业相关产品的参考价并申报“承诺供应价”。
企业如对参考价无异议,应按照不高于参考价的原则申报承诺价。如不能接受参考价的,承诺价可不申报,也可申报为“0”。如对参考价仍存有异议,可通过招采子系统申报更新进行价格信息的日常动态联动。错过此次统一申报时间,后续也可通过招采子系统进行承诺价的日常申报。
二、各有关单位可登录招采子系统在“承诺价申报公示”模块中“集中承诺价申报公示”中查看报价结果。
三、无需调整价格的产品(见附件2),可登录招采子系统在产品基础数据库中查看。
因篇幅有限,无法完整展示。有需要(电子版),请咨询客服
平台将于2025年1月1日0时统一调整本次集中申报承诺价的报价结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信息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12月30日北京市关于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调整部分国家谈判双通道管理药品价格等有关事宜的提醒
附件:1:需调整价格产品表.xls
附件:2:已调整价格产品表.xls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有关要求,现就国家谈判“双通道管理”药品(以下简称双通道药品)挂网调价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相关部门要求,需调整价格的协议期内双通道药品(见附件1),请相关企业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0日期间,登录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交易结算-合同管理-承诺价集中申报”功能填报承诺价,查看本企业相关产品的参考价并申报“承诺供应价”。
企业如对参考价无异议,应按照不高于参考价的原则申报承诺价。如不能接受参考价的,承诺价可不申报,也可申报为“0”。如对参考价仍存有异议,可通过招采子系统申报更新进行价格信息的日常动态联动。错过此次统一申报时间,后续也可通过招采子系统进行承诺价的日常申报。
二、各有关单位可登录招采子系统在“承诺价申报公示”模块中“集中承诺价申报公示”中查看报价结果。
三、无需调整价格的产品(见附件2),可登录招采子系统在产品基础数据库中查看。
因篇幅有限,无法完整展示。有需要(电子版),请咨询客服
平台将于2025年1月1日0时统一调整本次集中申报承诺价的报价结果。
特此通知。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信息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