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12月27日电 中国证券业协会27日发布通知称,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债券业务发展和监管实践,在广泛征求行业和监管部门意见基础上,协会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进行了修订。修订稿已通过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次修订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结合公司债券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内容进行相应修订;二是基于债券市场发展和业务风险变化情况,结合监管政策导向,提升负面清单管理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自律管理的前瞻性引导和预防性规范作用。
编辑:王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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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修订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结合公司债券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内容进行相应修订;二是基于债券市场发展和业务风险变化情况,结合监管政策导向,提升负面清单管理的适应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自律管理的前瞻性引导和预防性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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