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从2025年初至2026年底组织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

新华财经

1天前

在试点范围方面,方案明确,确定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协等中央部门开展试点;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开展试点;在北京、河北、大连、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深圳、广西、贵州、云南等地方财政部门开展试点。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董道勇)近日,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将从2025年初至2026年底,选取部分中央部门、中央企业和地方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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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制定发布《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提出,将围绕数据资产台账编制、登记、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交易流通等重点环节,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规范数据资产管理流程,形成数据资产管理全过程工作指引,打造数据资产应用标杆和典型案例,为后续完善数据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积累经验。

在试点范围方面,方案明确,确定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协等中央部门开展试点;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开展试点;在北京、河北、大连、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深圳、广西、贵州、云南等地方财政部门开展试点。

方案明确,试点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2025年初,试点单位启动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选取试点主要内容,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报财政部备案;2025年底前,在数据资产台账编制、登记、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交易流通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2026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数据资产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和运行机制。

工作机制方面,方案明确,由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牵头,会同部分试点单位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央地协同,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实地调研、重大问题研究、经验交流等方式,有效指导试点单位开展工作,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管理经验。

编辑:刘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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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试点范围方面,方案明确,确定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协等中央部门开展试点;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开展试点;在北京、河北、大连、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深圳、广西、贵州、云南等地方财政部门开展试点。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董道勇)近日,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将从2025年初至2026年底,选取部分中央部门、中央企业和地方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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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制定发布《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方案》提出,将围绕数据资产台账编制、登记、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交易流通等重点环节,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规范数据资产管理流程,形成数据资产管理全过程工作指引,打造数据资产应用标杆和典型案例,为后续完善数据资产管理制度,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积累经验。

在试点范围方面,方案明确,确定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中国科协等中央部门开展试点;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开展试点;在北京、河北、大连、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深圳、广西、贵州、云南等地方财政部门开展试点。

方案明确,试点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2025年初,试点单位启动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工作,选取试点主要内容,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报财政部备案;2025年底前,在数据资产台账编制、登记、授权运营、收益分配、交易流通等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2026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数据资产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和运行机制。

工作机制方面,方案明确,由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牵头,会同部分试点单位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央地协同,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实地调研、重大问题研究、经验交流等方式,有效指导试点单位开展工作,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管理经验。

编辑:刘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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