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省市,喜获重要“特权”

刘晓博说楼市

2天前

8省、6市、1新区获得了“自审自发”的权利,这对于它们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重要的特权,有利于增强地方发展经济的主动权、积极性。
今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给一批省、市、新区送上大礼!
这个重要的礼物,或者说“特权”是:可以“自审自发”专项地方债。
它们具体是:
一共有6个城市、8个省、1个新区获得了这份礼物。其中,6个城市是北京、上海两个直辖市,以及深圳、青岛、宁波、厦门4个计划单列市。一个新区是雄安新区。
地方债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项目发行的,计入赤字;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项目发行的,不计入赤字。
近年来,专项债成为地方债的主流,截至2023年末,地方债务余额为40.7万亿,其中专项债为24.9万亿,占比高达61%。
今年11月全国人大通过增加地方债限额6万亿,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这6万亿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由此,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可见,未来专项债在地方债中占比将继续提高。能不能发行足够的专项债,对各地稳增长非常关键。
按照规定,地方债的发债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专项债券。
所以,在发行地方债上有特权的城市只有四大直辖市和5大计划单列市,连广州、杭州这样的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都不能成为发债主体,只能通过所在的省来发债。
各省市区发债的时候,需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审核。
现在,8省、6市、1新区获得了“自审自发”的权利,这对于它们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重要的特权,有利于增强地方发展经济的主动权、积极性。
为什么国家对这些地方另眼相看?
主要原因是两个:

第一,这些都是经济大省、大市(或承担重大国家战略),对稳增长意义重大;

第二,这些省市地方债务率比较低,属于优等生,地方财政收入不错,所以在参加考试的时候“免监考”。

其他经济总量比较大、人口比较多的省份,比如河南、河北、湖北都没有被纳入,跟它们负债率相对较高有关。
至于东北、西北、西南的很多省区,债务率就更高了。天津和重庆两个直辖市,地方债务率也比较高,这次没有获得“自审自发”的资格。
5个计划单列市里,遍插茱萸少一人,就是大连。
为什么大连没有获得“免监考”的资格?其实大连地方债务率不算高,但可能受到了辽宁省的拖累。
计划单列市虽然可以成为发债主体,但还需要省里审核。如果辽宁不能获得自审自发的资格,大连也无法单独获得。
从地方债的发债权可以看出,在中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计划单列市获得的权限大于10个省会城市,比如广州、杭州、成都、南京、沈阳等。计划单列市,相当于准直辖市,或者经济上的直辖市。
此次发布的“意见”还规定,在专项债投向上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禁止搞以下项目:
允许专项债投资的项目如下:
这将对楼市构成什么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是利好。
原因很简单,禁止搞普通的房地产项目,这可以减少住房供应量。
允许搞土地储备,还允许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街区改造、老旧厂区改造。
这意味着,专项债可以做“减少存量住房”的事情。比如拆除棚户区、城中村或者老旧小区,收储其土地。这样,就可以制造出一大批购房需求,然后通过房票安置的方式,让拆迁户换购新建商品房,帮助楼市去库存。
至于“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及其他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供热、供气和各种基建,都有利于提高城市价值,对楼市也构成利好。
专项债的大量发行、使用,还可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带动经济回暖,对楼市、股市和经济都是利好。
对于获得了“自审自发”资格的城市来说,则是更大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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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省、6市、1新区获得了“自审自发”的权利,这对于它们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重要的特权,有利于增强地方发展经济的主动权、积极性。
今天,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给一批省、市、新区送上大礼!
这个重要的礼物,或者说“特权”是:可以“自审自发”专项地方债。
它们具体是:
一共有6个城市、8个省、1个新区获得了这份礼物。其中,6个城市是北京、上海两个直辖市,以及深圳、青岛、宁波、厦门4个计划单列市。一个新区是雄安新区。
地方债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是为没有收益的公益项目发行的,计入赤字;专项债券是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项目发行的,不计入赤字。
近年来,专项债成为地方债的主流,截至2023年末,地方债务余额为40.7万亿,其中专项债为24.9万亿,占比高达61%。
今年11月全国人大通过增加地方债限额6万亿,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这6万亿全部安排为专项债务,由此,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将由29.52万亿元增加到35.52万亿元。
可见,未来专项债在地方债中占比将继续提高。能不能发行足够的专项债,对各地稳增长非常关键。
按照规定,地方债的发债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专项债券。
所以,在发行地方债上有特权的城市只有四大直辖市和5大计划单列市,连广州、杭州这样的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都不能成为发债主体,只能通过所在的省来发债。
各省市区发债的时候,需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共同审核。
现在,8省、6市、1新区获得了“自审自发”的权利,这对于它们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重要的特权,有利于增强地方发展经济的主动权、积极性。
为什么国家对这些地方另眼相看?
主要原因是两个:

第一,这些都是经济大省、大市(或承担重大国家战略),对稳增长意义重大;

第二,这些省市地方债务率比较低,属于优等生,地方财政收入不错,所以在参加考试的时候“免监考”。

其他经济总量比较大、人口比较多的省份,比如河南、河北、湖北都没有被纳入,跟它们负债率相对较高有关。
至于东北、西北、西南的很多省区,债务率就更高了。天津和重庆两个直辖市,地方债务率也比较高,这次没有获得“自审自发”的资格。
5个计划单列市里,遍插茱萸少一人,就是大连。
为什么大连没有获得“免监考”的资格?其实大连地方债务率不算高,但可能受到了辽宁省的拖累。
计划单列市虽然可以成为发债主体,但还需要省里审核。如果辽宁不能获得自审自发的资格,大连也无法单独获得。
从地方债的发债权可以看出,在中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计划单列市获得的权限大于10个省会城市,比如广州、杭州、成都、南京、沈阳等。计划单列市,相当于准直辖市,或者经济上的直辖市。
此次发布的“意见”还规定,在专项债投向上实施“负面清单”管理,禁止搞以下项目:
允许专项债投资的项目如下:
这将对楼市构成什么影响?是利好还是利空?
是利好。
原因很简单,禁止搞普通的房地产项目,这可以减少住房供应量。
允许搞土地储备,还允许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街区改造、老旧厂区改造。
这意味着,专项债可以做“减少存量住房”的事情。比如拆除棚户区、城中村或者老旧小区,收储其土地。这样,就可以制造出一大批购房需求,然后通过房票安置的方式,让拆迁户换购新建商品房,帮助楼市去库存。
至于“城市公共空间功能提升及其他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供热、供气和各种基建,都有利于提高城市价值,对楼市也构成利好。
专项债的大量发行、使用,还可以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带动经济回暖,对楼市、股市和经济都是利好。
对于获得了“自审自发”资格的城市来说,则是更大的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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