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金融业发达,其债券市场体系既涵盖境内债券市场属地广东的各类参与者,也包括香港、澳门债券市场,并形成了各自的发展特点。
大湾区债券市场发展概况和机遇定位
(一)广东机构是境内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力量
2023年,广东债券发行规模为2.81万亿元,占全国10%;截至2023年末,广东(含深圳市)政府债券存量规模近2.95万亿元,位居境内地方政府债券规模首位。同年,广东金融机构的债券现券交易和资金融入规模位列各省(区市)首位;广东公募基金和理财公司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规模在全国占比分别约为1/3和1/4。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央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等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为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和多项创新试点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香港发挥了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离岸人民币中心的重要作用
截至2023年末,香港债券市场存量规模近1万亿美元,连续10余年成为亚洲发行人安排发行国际债券的重要地点。香港是联通境内和国际债券市场的重要桥梁,在“全球通”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全球通”)模式下,获准入市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约37%注册地为香港;通过香港债券通“北向通”的投资交易规模持续增长,2023年日均交易量约400亿元;2021年香港债券通“南向通”开通,实现债券双向投资。香港是全球最主要的离岸人民币中心,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地方政府及各类市场主体赴港发行债券,进一步完善了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
(三)澳门债券市场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澳门自2018年起开始培育建立债券市场,在各方支持下快速完成发行登记和中央证券托管体系构建,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MOX)和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结算一人有限公司(MCSD)相继成立。澳门正在推动制定《证券法》,包括支持中央证券托管系统(CSD)的法律地位和运作;实现债券公开发行程序由审批制到注册制的转变;致力于推进与区域及国际CSD机构合作。截至2023年末,共有超5677亿等值澳门元债券在澳门发行或上市。
(四)大湾区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机遇与定位
2023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澳门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香港、澳门在国家对外开放中更好发挥作用机制。”
结合政策引领和大湾区特色,建议大湾区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路径为: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和跨境金融,力争成为债券市场先行先试创新平台、标杆引领和示范窗口。
科技金融:完善科创债券机制和技术赋能模式
(一)大湾区支持科创企业融资
大湾区内金融机构积极提供科技金融服务。一是科技企业股权投融资活跃。截至2023年末,广东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数量为2600余家,管理基金数为1.2万余只,居全国第一;香港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港交所”)自2023年起允许“无收入、无盈利”科技企业在香港上市。二是科技行业贷款规模快速增长。2023年末广东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为2.20万亿元,同比增长22%。三是科创债券品种有所创新,丰富了科创企业融资工具。
(二)大湾区科创债券市场仍有发展空间
由科创企业直接发债的市场存在扩容潜力。2017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全国首单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可转换公司债券“价值转S”。2022年5月,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科创票据品种,全年发行合计规模超千亿元。
(三)发展建议
一是构建同科技创新企业特点相适应的科创债券市场体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以进一步提升透明度;探索试行“发行人付费、投资者选择”的中介选聘机制,降低利益冲突风险。
二是探索以技术赋能科技企业融资。以隐私计算赋能科创企业多维数据采集,实现“数据不动算法动”,保障信息安全;以区块链赋能数据监测,实现数据可审计、可追溯、不可篡改;以人工智能算法助力构建企业风险画像,促使各方更好地进行风险识别与价值发现。
绿色金融:先行先试推动标准和规范建设
(一)大湾区支持绿色债券产品创新及标准化建设
大湾区积极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和品种创新。2018年起,香港特区政府陆续推出绿色债券相关计划,促进市场扩容。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区内企业利用港澳平台开展绿色项目融资。广东和深圳金融管理部门出台补贴政策,支持绿色债券发行,鼓励品种创新。大湾区也在积极探索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转型债券等债券品种的创新发展。2016至2021年,大湾区绿色债券市场规模整体呈现快速上升态势。2023年大湾区合计发行2115.19亿元绿色债券,其中广东占比23%,香港占比66%,澳门占比11%。
大湾区先行先试推动环境信息披露标准和规范建设。《意见》提出探索在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广州出台规范推动环境信息披露标准互认互鉴,深圳在国内率先要求金融机构披露量化环境信息,港交所要求发行人按照“不披露就解释”的原则披露企业环境影响等环境、社会效益和公司治理(ESG)信息。
大湾区积极建设环境效益信息平台,推动各类环境信息集中展示和披露。广东推动建设地方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系统,为当地金融机构展示发布相关报告提供统一渠道。金融基础设施方面,中央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建设运营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平台,覆盖境内全品种绿色债券及港澳、离岸人民币绿色债券全生命周期环境效益数据;港交所建立可持续及绿色交易所STAGE,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产品信息;MOX在其官网打造绿色及可持续金融平台板块,提供集中展示渠道。
(二)大湾区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
2020—2023年大湾区绿色债券发行前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完整度呈逐年上升趋势。
目前广东和港澳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各有特色。广东遵循内地市场要求,主要依据相应债券主管部门和自律组织要求进行披露。深圳在国内率先探索将中债绿色指标体系拓展应用至全类金融的绿色投融资活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一创证券等机构已实际应用。港澳地区发行上市的绿色债券主要遵循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的《绿色债券原则》或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发布的《气候债券分类方案》的要求进行披露。中央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正在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指导下积极探索大湾区绿色标准互认兼容,为境内外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先行先试样本。
(三)ESG指标和绿色债券指数体系日益丰富
绿色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也促进了绿色价格指标服务的丰富,包括ESG评价、ESG基础信息库、主题概念指数、资产认证及气候风险工具等。
以中央结算公司的中债ESG体系为例,中债ESG结合国际主流框架,充分融合中国国情与资本市场特点,已实现对9000余家境内A股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的全面覆盖,可应用于投资组合构建、风险监测及金融产品创新等多个业务场景。
债券指数产品方面,中央结算公司于2021年编制发布了全市场首只大湾区绿色债券指数,并在MOX等境外交易所网站上展示,助力提升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国际影响力。
(四)绿色债券担保品管理初见成效
中央结算公司充分调研国际经验,在结合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实际的基础上,于2022年率先提出绿色担保品管理理念,在境内债券市场首创“标准化绿色债券担保品池”和“合格担保品范围扩容”模式。
“标准化绿色债券担保品池”模式以第三方担保品管理为核心,由中债担保品业务中心将零散的高品质绿色债券整合形成统一的资产池并动态维护,实现风险敞口安全性、资产管理高效性及绿色效应显著性等多个方面的平衡。截至2023年末,纳入绿色担保品池的债券规模已经达到7959亿元,其中大湾区发行人发行的债券合计857亿元,实现了大湾区各类绿色投融资主体的良性合作循环。
“合格担保品范围扩容”模式是由中债担保品业务中心联合市场主要的质权方机构,定向推进其合格担保品范围扩容,纳入优质绿色债券担保品,将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带入金融市场业务各个环节。截至2023年末,共有超过120家机构参与,管理中担保品余额为1025.90亿元,其中大湾区机构26家,管理中担保品余额为139.12亿元,发挥了较好的先行先试引领作用。
(五)发展建议
一是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扩容。创新绿色债券投融资业务考核激励机制,支持绿色债券评估认证等第三方机构发展,推动转型债券、社会责任债券等品种在大湾区的创新发展,助力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互认及与国际接轨。
二是完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机制。打造大湾区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基于大湾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量化展示大湾区绿色债券投资项目对环境效益的贡献,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三是鼓励和支持ESG可持续金融产品创新和应用。适时完善ESG考核机制,加强对ESG指标产品的推广应用,鼓励境内ESG金融产品的国际化应用,逐步形成和扩大绿色债券及ESG债券担保池。
跨境金融:打造对外开放和互联互通的示范窗口
(一)大湾区金融基础设施持续深化互联互通
跨境债券发行日益频繁。境内发行主体和境外发行主体分别在离岸市场、境内市场发行数千亿元人民币债券。
跨境债券信息披露初露头角。中央结算公司和MOX联合推出“债券信息通”,将境内债券信息通过境外平台面向全球投资者展示。中央结算公司联合市场专业平台推出“债券一级市场直通车”服务,进一步便利境内外投资者参与一级市场分销。此外,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大湾区债券平台”,试点跨境债券产品挂牌和信息披露。
债券市场跨境互联互通日益深入。2010年以来,中央结算公司以“全球通”模式服务包括港澳投资者在内的境外投资者。2017年,境内债券中央托管机构与香港债券中央托管机构(CMU)互联,服务境外投资者通过香港“债券通”模式间接投资境内债券市场。2021年以来,中央结算公司在国家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支持澳门CSD系统建设,澳门CSD机构正式启动运营。
(二)人民币债券在大湾区具备担保品跨境互认的良好环境
2024年2月,香港金管局宣布将债券通“北向通”项下的人民币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纳入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合格担保品名单,这是首次在离岸市场确立境内债券的担保品功能,有利于提高人民币债券资产的国际认可度。在大湾区经贸往来频繁、跨境金融场景众多的背景下,构建粤港澳跨境担保品互认机制,将有助于降低跨境交易成本,并助力人民币国际化。
(三)大湾区已具备探索在债券跨境结算中应用数字货币的基础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管局相继在深圳和香港启动数字货币研究项目,随后和阿联酋央行、国际清算银行(香港)创新中心共同进行多国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旨在探索建立基于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跨境支付多边合作机制和新型跨境支付基础设施。
(四)发展建议
一是完善大湾区跨境债券发行安排。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及港澳机构跨境债券融资,促进熊猫债、自贸债、点心债、莲花债等品种百花齐放。完善大湾区金融基础设施跨境发行安排,鼓励大湾区各债券发行平台债券信息互相展示和挂牌。提升大湾区信息披露数字化水平,逐步推进XBRL标准的统一,便利跨境发行的信息披露。完善跨境发行场景下的穿透监管安排,根据管理部门和发行人的要求,汇集跨境发行数据,服务穿透式监管。
二是健全大湾区债券市场跨境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境内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新模式,通过跨市场直通式处理提升交易结算效率。持续深化境内与港澳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构建和拓宽三地之间双向投融资的渠道。探索数字货币在债券跨境结算中的应用试点,鼓励大湾区基础设施对接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创新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领域的中国方案。加强境内外在金融创新领域的协同,可探索依托港澳在境外先行试点,待方案完善、条件成熟后,稳慎向境内推广。
三是扩展大湾区担保品跨境互认。加强基础设施互联和核心机构合作,为担保品的跨境应用提供系统支撑。构建以第三方担保品管理模式为核心的担保品互认渠道,进一步推动“全球通”、香港“债券通”模式下人民币债券担保品应用。探索拓宽人民币债券作为担保品在回购、衍生品、流动性管理等更加丰富场景的综合应用。
(本文原载《债券》2024年11月刊,作者:中央结算公司粤港澳大湾区债市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课题组)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粤港澳大湾区(以下简称“大湾区”)金融业发达,其债券市场体系既涵盖境内债券市场属地广东的各类参与者,也包括香港、澳门债券市场,并形成了各自的发展特点。
大湾区债券市场发展概况和机遇定位
(一)广东机构是境内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力量
2023年,广东债券发行规模为2.81万亿元,占全国10%;截至2023年末,广东(含深圳市)政府债券存量规模近2.95万亿元,位居境内地方政府债券规模首位。同年,广东金融机构的债券现券交易和资金融入规模位列各省(区市)首位;广东公募基金和理财公司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规模在全国占比分别约为1/3和1/4。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央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等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为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和多项创新试点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香港发挥了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离岸人民币中心的重要作用
截至2023年末,香港债券市场存量规模近1万亿美元,连续10余年成为亚洲发行人安排发行国际债券的重要地点。香港是联通境内和国际债券市场的重要桥梁,在“全球通”直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全球通”)模式下,获准入市投资境内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约37%注册地为香港;通过香港债券通“北向通”的投资交易规模持续增长,2023年日均交易量约400亿元;2021年香港债券通“南向通”开通,实现债券双向投资。香港是全球最主要的离岸人民币中心,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地方政府及各类市场主体赴港发行债券,进一步完善了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
(三)澳门债券市场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澳门自2018年起开始培育建立债券市场,在各方支持下快速完成发行登记和中央证券托管体系构建,中华(澳门)金融资产交易股份有限公司(MOX)和澳门中央证券托管结算一人有限公司(MCSD)相继成立。澳门正在推动制定《证券法》,包括支持中央证券托管系统(CSD)的法律地位和运作;实现债券公开发行程序由审批制到注册制的转变;致力于推进与区域及国际CSD机构合作。截至2023年末,共有超5677亿等值澳门元债券在澳门发行或上市。
(四)大湾区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机遇与定位
2023年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促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澳门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香港、澳门在国家对外开放中更好发挥作用机制。”
结合政策引领和大湾区特色,建议大湾区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路径为: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和跨境金融,力争成为债券市场先行先试创新平台、标杆引领和示范窗口。
科技金融:完善科创债券机制和技术赋能模式
(一)大湾区支持科创企业融资
大湾区内金融机构积极提供科技金融服务。一是科技企业股权投融资活跃。截至2023年末,广东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数量为2600余家,管理基金数为1.2万余只,居全国第一;香港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港交所”)自2023年起允许“无收入、无盈利”科技企业在香港上市。二是科技行业贷款规模快速增长。2023年末广东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为2.20万亿元,同比增长22%。三是科创债券品种有所创新,丰富了科创企业融资工具。
(二)大湾区科创债券市场仍有发展空间
由科创企业直接发债的市场存在扩容潜力。2017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全国首单非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可转换公司债券“价值转S”。2022年5月,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推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科创票据品种,全年发行合计规模超千亿元。
(三)发展建议
一是构建同科技创新企业特点相适应的科创债券市场体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以进一步提升透明度;探索试行“发行人付费、投资者选择”的中介选聘机制,降低利益冲突风险。
二是探索以技术赋能科技企业融资。以隐私计算赋能科创企业多维数据采集,实现“数据不动算法动”,保障信息安全;以区块链赋能数据监测,实现数据可审计、可追溯、不可篡改;以人工智能算法助力构建企业风险画像,促使各方更好地进行风险识别与价值发现。
绿色金融:先行先试推动标准和规范建设
(一)大湾区支持绿色债券产品创新及标准化建设
大湾区积极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和品种创新。2018年起,香港特区政府陆续推出绿色债券相关计划,促进市场扩容。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区内企业利用港澳平台开展绿色项目融资。广东和深圳金融管理部门出台补贴政策,支持绿色债券发行,鼓励品种创新。大湾区也在积极探索社会责任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转型债券等债券品种的创新发展。2016至2021年,大湾区绿色债券市场规模整体呈现快速上升态势。2023年大湾区合计发行2115.19亿元绿色债券,其中广东占比23%,香港占比66%,澳门占比11%。
大湾区先行先试推动环境信息披露标准和规范建设。《意见》提出探索在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广州出台规范推动环境信息披露标准互认互鉴,深圳在国内率先要求金融机构披露量化环境信息,港交所要求发行人按照“不披露就解释”的原则披露企业环境影响等环境、社会效益和公司治理(ESG)信息。
大湾区积极建设环境效益信息平台,推动各类环境信息集中展示和披露。广东推动建设地方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系统,为当地金融机构展示发布相关报告提供统一渠道。金融基础设施方面,中央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建设运营中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平台,覆盖境内全品种绿色债券及港澳、离岸人民币绿色债券全生命周期环境效益数据;港交所建立可持续及绿色交易所STAGE,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产品信息;MOX在其官网打造绿色及可持续金融平台板块,提供集中展示渠道。
(二)大湾区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情况
2020—2023年大湾区绿色债券发行前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完整度呈逐年上升趋势。
目前广东和港澳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各有特色。广东遵循内地市场要求,主要依据相应债券主管部门和自律组织要求进行披露。深圳在国内率先探索将中债绿色指标体系拓展应用至全类金融的绿色投融资活动,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一创证券等机构已实际应用。港澳地区发行上市的绿色债券主要遵循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发布的《绿色债券原则》或气候债券倡议组织(CBI)发布的《气候债券分类方案》的要求进行披露。中央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正在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指导下积极探索大湾区绿色标准互认兼容,为境内外绿色金融发展提供先行先试样本。
(三)ESG指标和绿色债券指数体系日益丰富
绿色金融市场的蓬勃发展也促进了绿色价格指标服务的丰富,包括ESG评价、ESG基础信息库、主题概念指数、资产认证及气候风险工具等。
以中央结算公司的中债ESG体系为例,中债ESG结合国际主流框架,充分融合中国国情与资本市场特点,已实现对9000余家境内A股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的全面覆盖,可应用于投资组合构建、风险监测及金融产品创新等多个业务场景。
债券指数产品方面,中央结算公司于2021年编制发布了全市场首只大湾区绿色债券指数,并在MOX等境外交易所网站上展示,助力提升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国际影响力。
(四)绿色债券担保品管理初见成效
中央结算公司充分调研国际经验,在结合国内绿色债券市场实际的基础上,于2022年率先提出绿色担保品管理理念,在境内债券市场首创“标准化绿色债券担保品池”和“合格担保品范围扩容”模式。
“标准化绿色债券担保品池”模式以第三方担保品管理为核心,由中债担保品业务中心将零散的高品质绿色债券整合形成统一的资产池并动态维护,实现风险敞口安全性、资产管理高效性及绿色效应显著性等多个方面的平衡。截至2023年末,纳入绿色担保品池的债券规模已经达到7959亿元,其中大湾区发行人发行的债券合计857亿元,实现了大湾区各类绿色投融资主体的良性合作循环。
“合格担保品范围扩容”模式是由中债担保品业务中心联合市场主要的质权方机构,定向推进其合格担保品范围扩容,纳入优质绿色债券担保品,将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带入金融市场业务各个环节。截至2023年末,共有超过120家机构参与,管理中担保品余额为1025.90亿元,其中大湾区机构26家,管理中担保品余额为139.12亿元,发挥了较好的先行先试引领作用。
(五)发展建议
一是推动绿色债券市场发展扩容。创新绿色债券投融资业务考核激励机制,支持绿色债券评估认证等第三方机构发展,推动转型债券、社会责任债券等品种在大湾区的创新发展,助力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互认及与国际接轨。
二是完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机制。打造大湾区统一的信息披露平台,基于大湾区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指标体系,量化展示大湾区绿色债券投资项目对环境效益的贡献,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
三是鼓励和支持ESG可持续金融产品创新和应用。适时完善ESG考核机制,加强对ESG指标产品的推广应用,鼓励境内ESG金融产品的国际化应用,逐步形成和扩大绿色债券及ESG债券担保池。
跨境金融:打造对外开放和互联互通的示范窗口
(一)大湾区金融基础设施持续深化互联互通
跨境债券发行日益频繁。境内发行主体和境外发行主体分别在离岸市场、境内市场发行数千亿元人民币债券。
跨境债券信息披露初露头角。中央结算公司和MOX联合推出“债券信息通”,将境内债券信息通过境外平台面向全球投资者展示。中央结算公司联合市场专业平台推出“债券一级市场直通车”服务,进一步便利境内外投资者参与一级市场分销。此外,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大湾区债券平台”,试点跨境债券产品挂牌和信息披露。
债券市场跨境互联互通日益深入。2010年以来,中央结算公司以“全球通”模式服务包括港澳投资者在内的境外投资者。2017年,境内债券中央托管机构与香港债券中央托管机构(CMU)互联,服务境外投资者通过香港“债券通”模式间接投资境内债券市场。2021年以来,中央结算公司在国家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支持澳门CSD系统建设,澳门CSD机构正式启动运营。
(二)人民币债券在大湾区具备担保品跨境互认的良好环境
2024年2月,香港金管局宣布将债券通“北向通”项下的人民币国债、政策性金融债纳入人民币流动资金安排合格担保品名单,这是首次在离岸市场确立境内债券的担保品功能,有利于提高人民币债券资产的国际认可度。在大湾区经贸往来频繁、跨境金融场景众多的背景下,构建粤港澳跨境担保品互认机制,将有助于降低跨境交易成本,并助力人民币国际化。
(三)大湾区已具备探索在债券跨境结算中应用数字货币的基础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管局相继在深圳和香港启动数字货币研究项目,随后和阿联酋央行、国际清算银行(香港)创新中心共同进行多国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旨在探索建立基于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跨境支付多边合作机制和新型跨境支付基础设施。
(四)发展建议
一是完善大湾区跨境债券发行安排。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及港澳机构跨境债券融资,促进熊猫债、自贸债、点心债、莲花债等品种百花齐放。完善大湾区金融基础设施跨境发行安排,鼓励大湾区各债券发行平台债券信息互相展示和挂牌。提升大湾区信息披露数字化水平,逐步推进XBRL标准的统一,便利跨境发行的信息披露。完善跨境发行场景下的穿透监管安排,根据管理部门和发行人的要求,汇集跨境发行数据,服务穿透式监管。
二是健全大湾区债券市场跨境金融服务体系。探索境内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新模式,通过跨市场直通式处理提升交易结算效率。持续深化境内与港澳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构建和拓宽三地之间双向投融资的渠道。探索数字货币在债券跨境结算中的应用试点,鼓励大湾区基础设施对接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创新数字货币在跨境支付领域的中国方案。加强境内外在金融创新领域的协同,可探索依托港澳在境外先行试点,待方案完善、条件成熟后,稳慎向境内推广。
三是扩展大湾区担保品跨境互认。加强基础设施互联和核心机构合作,为担保品的跨境应用提供系统支撑。构建以第三方担保品管理模式为核心的担保品互认渠道,进一步推动“全球通”、香港“债券通”模式下人民币债券担保品应用。探索拓宽人民币债券作为担保品在回购、衍生品、流动性管理等更加丰富场景的综合应用。
(本文原载《债券》2024年11月刊,作者:中央结算公司粤港澳大湾区债市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课题组)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