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四川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募股方案和拟入股股东资格审查的请示》(德农商〔2024〕18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报的定向募股方案,向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股份506503503股,募集资金1014830418.61元。
二、核准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完成本次定向募股后,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06503503股,持股比例为11%。
三、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认真执行该定向募股方案,履行各项法定程序,保证定向募股工作依法合规。
四、德阳农村商业银行完成定向募股工作并经中介机构验资后,应及时向监管部门申请变更注册资本。
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
2024年12月12日,四川监管局发布批复称,《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募股方案和拟入股股东资格审查的请示》(德农商〔2024〕18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报的定向募股方案,向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股份506503503股,募集资金1014830418.61元。
二、核准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完成本次定向募股后,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06503503股,持股比例为11%。
三、德阳农村商业银行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认真执行该定向募股方案,履行各项法定程序,保证定向募股工作依法合规。
四、德阳农村商业银行完成定向募股工作并经中介机构验资后,应及时向监管部门申请变更注册资本。
未尽事项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