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业执法总队以检促防持续强化动物屠宰检疫工作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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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前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市农业农村委部署要求,市农业执法总队动物检疫支队持续加大动物屠宰检疫工作督导力度,推动各涉农区不断提高屠宰检疫工作质量,切实发挥好动物检疫“以检促防”的“闸口”作用。

今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该行动也是“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市农业农村委部署要求,市农业执法总队动物检疫支队持续加大动物屠宰检疫工作督导力度,推动各涉农区不断提高屠宰检疫工作质量,切实发挥好动物检疫“以检促防”的“闸口”作用。

一是注重做实业务指导。动物检疫支队围绕“三强化”开展屠宰检疫督导,持续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定制套餐式”督导,通过讲理论、讲案例、重实操等形式,与检疫人员面对面进行经验交流;强化“点对点联络对接式”督导,针对屠宰检疫工作难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解读,帮助屠宰检疫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全覆盖拉网式”督导,对屠宰检疫申报点开展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导,集中梳理归纳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整改落实建议。

二是注重压紧制度落实。动物检疫支队按照《天津市动物检疫责任制暂行规定》要求,监督指导各涉农区对屠宰检疫、检疫监督及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屠宰检疫申报点职责范围、细化检疫有关岗位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和要求,签订目标责任书、岗位责任状,完善细化检疫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压实检疫工作责任。

三是注重严格监督检查。推动各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通过现场检查、查验文字记录、屠宰视频监控、畅通渠道接收群众投诉举报等措施,加强对屠宰检疫申报点的监督检查,检查驻场检疫人员在岗情况、屠宰检疫实施情况、检疫出证把关情况、监督措施落实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跟踪督办,实行闭环管理。

截至目前,动物检疫支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对屠宰检疫申报点开展“四不两直”突击检查65个次。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动物屠宰检疫工作秩序。

下一步,动物检疫支队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屠宰检疫监督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加强统筹谋划,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持续用力。一是在队伍能力建设上持续用力,指导推动各涉农区加强检疫人员业务培训及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检疫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在完善细化责任体系上持续用力,指导推动各涉农区进一步完善检疫工作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对驻厂检疫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检疫行为,落实检疫监督举措,努力提升屠宰检疫工作质量。三是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上持续用力,指导推动各涉农区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屠宰企业增强守法意识、履行法定义务。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市农业农村委部署要求,市农业执法总队动物检疫支队持续加大动物屠宰检疫工作督导力度,推动各涉农区不断提高屠宰检疫工作质量,切实发挥好动物检疫“以检促防”的“闸口”作用。

今年以来,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了动物检疫监督“强基固本、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该行动也是“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按照农业农村部和市农业农村委部署要求,市农业执法总队动物检疫支队持续加大动物屠宰检疫工作督导力度,推动各涉农区不断提高屠宰检疫工作质量,切实发挥好动物检疫“以检促防”的“闸口”作用。

一是注重做实业务指导。动物检疫支队围绕“三强化”开展屠宰检疫督导,持续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定制套餐式”督导,通过讲理论、讲案例、重实操等形式,与检疫人员面对面进行经验交流;强化“点对点联络对接式”督导,针对屠宰检疫工作难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解读,帮助屠宰检疫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强化“全覆盖拉网式”督导,对屠宰检疫申报点开展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导,集中梳理归纳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问题整改落实建议。

二是注重压紧制度落实。动物检疫支队按照《天津市动物检疫责任制暂行规定》要求,监督指导各涉农区对屠宰检疫、检疫监督及相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屠宰检疫申报点职责范围、细化检疫有关岗位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和要求,签订目标责任书、岗位责任状,完善细化检疫工作责任体系,确保压实检疫工作责任。

三是注重严格监督检查。推动各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通过现场检查、查验文字记录、屠宰视频监控、畅通渠道接收群众投诉举报等措施,加强对屠宰检疫申报点的监督检查,检查驻场检疫人员在岗情况、屠宰检疫实施情况、检疫出证把关情况、监督措施落实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整改,跟踪督办,实行闭环管理。

截至目前,动物检疫支队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0人次,对屠宰检疫申报点开展“四不两直”突击检查65个次。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动物屠宰检疫工作秩序。

下一步,动物检疫支队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屠宰检疫监督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加强统筹谋划,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持续用力。一是在队伍能力建设上持续用力,指导推动各涉农区加强检疫人员业务培训及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提升检疫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二是在完善细化责任体系上持续用力,指导推动各涉农区进一步完善检疫工作责任体系,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对驻厂检疫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规范检疫行为,落实检疫监督举措,努力提升屠宰检疫工作质量。三是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上持续用力,指导推动各涉农区加强对畜禽屠宰企业的法律法规宣传,促进屠宰企业增强守法意识、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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