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到2027年绿色债券年均新增发行200亿元

东方财富网

1周前

湖北提出通过建立绿色资源名录、绿色资产台账,开展绿色资产的确认、确权、确值,支持市场主体依托绿色资产价值开展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在深化“电—碳—金融”模式的同时,创新“林—碳—金融”“农—碳—金融”等“行业(或企业)+碳+金融”协同交易模式,并发挥好绿色金融对绿色低碳发展的牵引作用,推动绿色金融与绿色经济活动相挂钩,发挥绿色金融激励作用,进一步强化“钱促绿”发展机制。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荆淮侨)湖北近日公布的绿色金融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提到,当地将力争到2027年底,实现绿色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20%,绿色债券年均新增发行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绿色保险增速高于行业整体水平。

《湖北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初步建成以碳金融为特点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工业企业碳账户体系、企业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体系进一步健全,各项绿色低碳政策高效协同推进,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不断优化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该行动方案着眼于构建“绿色资源-绿色资产-绿色金融”的良性循环机制,打通“绿变钱、钱促绿”的有效路径,加快推动以碳金融为特色的绿色金融创新发展。

围绕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深化创新、突出绿色金融发展特色深化创新、增强绿色金融服务功能深化创新、增强绿色金融发展动能深化创新等方面,湖北提出了16条举措。

其中,湖北提出通过建立绿色资源名录、绿色资产台账,开展绿色资产的确认、确权、确值,支持市场主体依托绿色资产价值开展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在深化“电—碳—金融”模式的同时,创新“林—碳—金融”“农—碳—金融”等“行业(或企业)+碳+金融”协同交易模式,并发挥好绿色金融对绿色低碳发展的牵引作用,推动绿色金融与绿色经济活动相挂钩,发挥绿色金融激励作用,进一步强化“钱促绿”发展机制。

同时,湖北还提出构建多层次的全生命周期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统筹做好绿色股权融资、绿色债券融资、绿色信贷融资和绿色保险支持,形成多主体参与、多层级投资、全链条培育的绿色基金生态圈。并加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绿色分支机构,优化授信管理,建立绿色信贷、债券、投资、保险等方面尽职免责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湖北提出通过建立绿色资源名录、绿色资产台账,开展绿色资产的确认、确权、确值,支持市场主体依托绿色资产价值开展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在深化“电—碳—金融”模式的同时,创新“林—碳—金融”“农—碳—金融”等“行业(或企业)+碳+金融”协同交易模式,并发挥好绿色金融对绿色低碳发展的牵引作用,推动绿色金融与绿色经济活动相挂钩,发挥绿色金融激励作用,进一步强化“钱促绿”发展机制。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荆淮侨)湖北近日公布的绿色金融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提到,当地将力争到2027年底,实现绿色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20%,绿色债券年均新增发行规模不低于200亿元,绿色保险增速高于行业整体水平。

《湖北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到2027年底,初步建成以碳金融为特点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工业企业碳账户体系、企业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体系进一步健全,各项绿色低碳政策高效协同推进,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不断优化的工作目标。

据了解,该行动方案着眼于构建“绿色资源-绿色资产-绿色金融”的良性循环机制,打通“绿变钱、钱促绿”的有效路径,加快推动以碳金融为特色的绿色金融创新发展。

围绕提升绿色金融服务质效深化创新、突出绿色金融发展特色深化创新、增强绿色金融服务功能深化创新、增强绿色金融发展动能深化创新等方面,湖北提出了16条举措。

其中,湖北提出通过建立绿色资源名录、绿色资产台账,开展绿色资产的确认、确权、确值,支持市场主体依托绿色资产价值开展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在深化“电—碳—金融”模式的同时,创新“林—碳—金融”“农—碳—金融”等“行业(或企业)+碳+金融”协同交易模式,并发挥好绿色金融对绿色低碳发展的牵引作用,推动绿色金融与绿色经济活动相挂钩,发挥绿色金融激励作用,进一步强化“钱促绿”发展机制。

同时,湖北还提出构建多层次的全生命周期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统筹做好绿色股权融资、绿色债券融资、绿色信贷融资和绿色保险支持,形成多主体参与、多层级投资、全链条培育的绿色基金生态圈。并加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引导金融机构设立绿色分支机构,优化授信管理,建立绿色信贷、债券、投资、保险等方面尽职免责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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