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浙江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关于台州仙居支行开业的请示》(温银台〔2024〕16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支行(简称“温州银行台州仙居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南峰街道德丰路2号。
二、核准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接此批复文件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领取许可证并办理开业前的相关手续。开业后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2024年12月11日,浙江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关于台州仙居支行开业的请示》(温银台〔2024〕16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支行(简称“温州银行台州仙居支行”)开业,营业场所为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南峰街道德丰路2号。
二、核准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接此批复文件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仙居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领取许可证并办理开业前的相关手续。开业后及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报告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