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心暖心!四川敬老“关爱服务包”来了

川观新闻

2周前

记者12月5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即日起至12月31日,民政厅、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发放敬老“关爱服务包”。

川观新闻记者 李丹

记者12月5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即日起至12月31日,民政厅、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发放敬老“关爱服务包”。发放对象为四川省内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独居、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及市县两级老年大学在校学员。

本次发放敬老“关爱服务包”按照“聚焦兜底、适度普惠”的原则,聚焦可感可及,支持各地实施居家上门服务、康复辅具租赁、丰富精神文化三大类服务包,分别为:

居家上门服务类: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为有需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居家上门服务。

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类: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为有需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等康复辅具租赁服务。

精神文化服务类:支持为市县两级老年大学在校学员提供助学补助。

据悉,敬老“关爱服务包”由省级制定关爱服务包项目指导目录。居家上门服务类、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类项目,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需自由选择,每人补助标准不超过200元;精神文化服务类项目,每名学员助学补助标准不超过100元。以上两类补助标准不叠加,各地按照服务包项目和标准据实结算。

敬老“关爱服务包”实施中,各地将建立合格服务主体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托具有资质的合格服务主体为老年人实施关爱服务包,老年人自行选择,服务主体按需定供。

记者12月5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即日起至12月31日,民政厅、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发放敬老“关爱服务包”。

川观新闻记者 李丹

记者12月5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社会氛围,即日起至12月31日,民政厅、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发放敬老“关爱服务包”。发放对象为四川省内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独居、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及市县两级老年大学在校学员。

本次发放敬老“关爱服务包”按照“聚焦兜底、适度普惠”的原则,聚焦可感可及,支持各地实施居家上门服务、康复辅具租赁、丰富精神文化三大类服务包,分别为:

居家上门服务类: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为有需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居家上门服务。

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类: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为有需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床、轮椅(助行器)等康复辅具租赁服务。

精神文化服务类:支持为市县两级老年大学在校学员提供助学补助。

据悉,敬老“关爱服务包”由省级制定关爱服务包项目指导目录。居家上门服务类、康复辅具租赁服务类项目,由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需自由选择,每人补助标准不超过200元;精神文化服务类项目,每名学员助学补助标准不超过100元。以上两类补助标准不叠加,各地按照服务包项目和标准据实结算。

敬老“关爱服务包”实施中,各地将建立合格服务主体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托具有资质的合格服务主体为老年人实施关爱服务包,老年人自行选择,服务主体按需定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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