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u平台加拿大无线电设备、终端设备、干扰设备合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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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前

根据《无线电通信法》第4(3)条、第6(1)条等相关规定,II类设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加拿大销售:。...商家需要了解并遵守加拿大无线电设备、干扰设备、终端设备相关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其产品在加拿大市场上的合规性,并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TEMU上销售的商品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地、发货地、收货地等)以及平台的政策。

Temu平台加拿大无线电设备、终端设备、干扰设备合规解读

TEMU上销售的商品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地、发货地、收货地等)以及平台的政策。严禁销售非法商品、不安全商品或其他受限商品。销售非法商品、不安全商品或其他受限商品属于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商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本文将介绍销往加拿大的无线电设备、终端设备、干扰设备的合规政策,请商家在选品及上架商品时注意辨别。

一、范围

1.无线电设备、干扰设备

根据加拿大《无线电通信法》(Radiocommunication Act)第2条,无线电设备(radio apparatus),是指用于或能够用于无线电通信的设备或设备组合。

《无线电通信法》第2条还规定,干扰设备(interference-causing equipment),是指除无线电设备之外,导致或能够导致无线电通信干扰的任何装置、机械或设备。

在加拿大,无线电设备、干扰设备的主管部门为加拿大创新、科学及经济发展部(ISED),根据管控逻辑的不同,ISED将无线电设备、干扰设备分为I类设备、II类设备。其中:

I类设备包含大多数无线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广播发射机、数字扫描接收器、蜂窝电话、无绳电话、模型飞机遥控器、FRS和GMRS设备、LAN设备、遥控汽车车库门开启器和无线路由器。

II类设备包含干扰设备和某些无线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变压器或镇流器、报警键盘、智能电池充电器、卫星电视接收器、录像机、DVD播放器、计算机或任何生成和使用频率至少为9 kHz的定时信号或脉冲的设备。

2.终端设备

终端设备(Terminal equipment)是受加拿大《电信法》(Telecommunications Act)管控的设备,根据该法第69.1条,指可以连接到加拿大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并由电信服务用户在其场所使用的电信设备。

在加拿大,终端设备的主管部门仍为ISED。

二、法规要求

1.无线电设备、干扰设备

根据《无线电通信法》第4(2)条、第6(1)条等相关规定,I类设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加拿大销售:

(1)遵守加拿大政府制定的技术标准;

(2)取得ISED或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即第4(2)条规定的技术符合性证书(TAC,technical acceptance certificate)),列于无线电设备列表中(可在加拿大ISED – 无线电设备检索网站查询核验);

(3)展示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标签,包括但不限于根据“RSS-Gen - 无线电设备合规性通用要求”第4节规定,在产品外部或以电子方式展示产品营销名称(PMN,Product Marketing Name)、硬件版本识别号码(HVIN,Hardware Version Identification Number)、认证编号(IC)等。

同时,根据《无线电通信法》第4(3)条、第6(1)条等相关规定,II类设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加拿大销售:

(1)遵守加拿大政府制定的技术标准;

(2)展示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供应商符合性声明,包括但不限于根据“ICES-Gen - 干扰设备合规性通用要求”第6节、“ICES-001 - 工业、科学和医疗 (ISM) 设备”第4.2节等适用的标签要求。

I类设备和II类设备需要遵守的技术标准,可参见加拿大ISED – 标准。

需特别注意的是,根据《无线电通信法》第4(4)条,任何人不得安装、使用、持有、制造、进口、分发、出租、提供销售或出售干扰器(jammer)。干扰器,是一种旨在以不利的方式干扰、破坏或扰乱无线电通信接收器的接收的无线电通信发射机。有关信息,可参考加拿大ISED – 禁止使用干扰器。

2.终端设备

根据《电信法》第69.2条、第69.4条等相关规定,终端设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加拿大销售:

(1)遵守适用的相关技术标准,例如“DC-01 - 终端设备符合性声明及注册程序”、“CS-03 终端设备、终端系统、网络保护设备、连接装置和助听器兼容性合规规范”等;

(2)取得ISED的注册,列于电信设备登记册(TAR,Telecommunication apparatus register)中(可在加拿大ISED – 终端设备检索网站查询核验);

(3)展示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标签,包括但不限于根据“DC-01 - 终端设备符合性声明及注册程序”规定,在产品外部或以电子方式展示PMN、HVIN和ISED注册编号等。

三、Temu政策

商家需要了解并遵守加拿大无线电设备、干扰设备、终端设备相关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其产品在加拿大市场上的合规性,并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商家需要确保在TEMU发布商品的真实性,针对不合规商品,TEMU保留采取一系列处理措施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的要求、向买家发出风险提示、下架商品、通知买家或其他相关方将商品销毁/退回等。

以上内容来源Temu卖家课堂。

(来源:跨境白武士James)

以上内容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场!本文经原作者授权转载,转载需经原作者授权同意。​

根据《无线电通信法》第4(3)条、第6(1)条等相关规定,II类设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加拿大销售:。...商家需要了解并遵守加拿大无线电设备、干扰设备、终端设备相关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其产品在加拿大市场上的合规性,并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TEMU上销售的商品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地、发货地、收货地等)以及平台的政策。

Temu平台加拿大无线电设备、终端设备、干扰设备合规解读

TEMU上销售的商品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地、发货地、收货地等)以及平台的政策。严禁销售非法商品、不安全商品或其他受限商品。销售非法商品、不安全商品或其他受限商品属于违规行为,可能导致商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本文将介绍销往加拿大的无线电设备、终端设备、干扰设备的合规政策,请商家在选品及上架商品时注意辨别。

一、范围

1.无线电设备、干扰设备

根据加拿大《无线电通信法》(Radiocommunication Act)第2条,无线电设备(radio apparatus),是指用于或能够用于无线电通信的设备或设备组合。

《无线电通信法》第2条还规定,干扰设备(interference-causing equipment),是指除无线电设备之外,导致或能够导致无线电通信干扰的任何装置、机械或设备。

在加拿大,无线电设备、干扰设备的主管部门为加拿大创新、科学及经济发展部(ISED),根据管控逻辑的不同,ISED将无线电设备、干扰设备分为I类设备、II类设备。其中:

I类设备包含大多数无线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广播发射机、数字扫描接收器、蜂窝电话、无绳电话、模型飞机遥控器、FRS和GMRS设备、LAN设备、遥控汽车车库门开启器和无线路由器。

II类设备包含干扰设备和某些无线电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变压器或镇流器、报警键盘、智能电池充电器、卫星电视接收器、录像机、DVD播放器、计算机或任何生成和使用频率至少为9 kHz的定时信号或脉冲的设备。

2.终端设备

终端设备(Terminal equipment)是受加拿大《电信法》(Telecommunications Act)管控的设备,根据该法第69.1条,指可以连接到加拿大运营商的电信网络,并由电信服务用户在其场所使用的电信设备。

在加拿大,终端设备的主管部门仍为ISED。

二、法规要求

1.无线电设备、干扰设备

根据《无线电通信法》第4(2)条、第6(1)条等相关规定,I类设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加拿大销售:

(1)遵守加拿大政府制定的技术标准;

(2)取得ISED或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即第4(2)条规定的技术符合性证书(TAC,technical acceptance certificate)),列于无线电设备列表中(可在加拿大ISED – 无线电设备检索网站查询核验);

(3)展示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标签,包括但不限于根据“RSS-Gen - 无线电设备合规性通用要求”第4节规定,在产品外部或以电子方式展示产品营销名称(PMN,Product Marketing Name)、硬件版本识别号码(HVIN,Hardware Version Identification Number)、认证编号(IC)等。

同时,根据《无线电通信法》第4(3)条、第6(1)条等相关规定,II类设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加拿大销售:

(1)遵守加拿大政府制定的技术标准;

(2)展示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供应商符合性声明,包括但不限于根据“ICES-Gen - 干扰设备合规性通用要求”第6节、“ICES-001 - 工业、科学和医疗 (ISM) 设备”第4.2节等适用的标签要求。

I类设备和II类设备需要遵守的技术标准,可参见加拿大ISED – 标准。

需特别注意的是,根据《无线电通信法》第4(4)条,任何人不得安装、使用、持有、制造、进口、分发、出租、提供销售或出售干扰器(jammer)。干扰器,是一种旨在以不利的方式干扰、破坏或扰乱无线电通信接收器的接收的无线电通信发射机。有关信息,可参考加拿大ISED – 禁止使用干扰器。

2.终端设备

根据《电信法》第69.2条、第69.4条等相关规定,终端设备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加拿大销售:

(1)遵守适用的相关技术标准,例如“DC-01 - 终端设备符合性声明及注册程序”、“CS-03 终端设备、终端系统、网络保护设备、连接装置和助听器兼容性合规规范”等;

(2)取得ISED的注册,列于电信设备登记册(TAR,Telecommunication apparatus register)中(可在加拿大ISED – 终端设备检索网站查询核验);

(3)展示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标签,包括但不限于根据“DC-01 - 终端设备符合性声明及注册程序”规定,在产品外部或以电子方式展示PMN、HVIN和ISED注册编号等。

三、Temu政策

商家需要了解并遵守加拿大无线电设备、干扰设备、终端设备相关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其产品在加拿大市场上的合规性,并保障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安全。

商家需要确保在TEMU发布商品的真实性,针对不合规商品,TEMU保留采取一系列处理措施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的要求、向买家发出风险提示、下架商品、通知买家或其他相关方将商品销毁/退回等。

以上内容来源Temu卖家课堂。

(来源:跨境白武士Ja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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