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药品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参保患者: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要求,《2024年药品目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做好新版药品目录落地执行工作,提升特药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及时更新我省纳入特药管理的药品范围并与新版目录同步实施。现公开征求有关单位和参保患者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建议。
1.2024版药品目录新增药品分类管理意见。
2.纳入“特药”管理范围的药品动态调整意见。
3.优化完善现行“特药”管理政策意见。
4.其他意见。
相关意见建议请于12月5日(星期四)前以电子邮件形式(sxybiyyfwc2022@163.com)反馈我局医药服务管理处,生产企业反馈的意见建议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4年11月29日
信息来源: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声明:本文系转载内容,图片、文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本平台留言,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11月29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药品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参保患者: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要求,《2024年药品目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做好新版药品目录落地执行工作,提升特药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及时更新我省纳入特药管理的药品范围并与新版目录同步实施。现公开征求有关单位和参保患者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建议。
1.2024版药品目录新增药品分类管理意见。
2.纳入“特药”管理范围的药品动态调整意见。
3.优化完善现行“特药”管理政策意见。
4.其他意见。
相关意见建议请于12月5日(星期四)前以电子邮件形式(sxybiyyfwc2022@163.com)反馈我局医药服务管理处,生产企业反馈的意见建议须加盖单位公章。
2024年11月29日
信息来源: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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