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上班、弹性工作!一地发布“妈妈岗”用人目录

央视网

3周前

在“妈妈岗”劳动权益保障方面,《通知》要求,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弹性工作、不强行安排加班、工作时间因照护儿童需要可以请假等相关事项,协商明确的应列入劳动合同,依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处理。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青岛市首批“妈妈岗”用人目录(一),请广大求职者予以关注。

“妈妈岗”并非新词,此前,广东、河北、黑龙江等地均进行了相关探索。此次青岛发布用人目录,意味着“妈妈岗”用人工作又迎新推进。

190个岗位来自7个用人单位

据报道,青岛市积极推行“妈妈岗”创新做法,广泛征集、发布上班灵活、工作弹性、有质量有温度的适合“宝妈”等群体的就业岗位。

梳理该目录发现,此轮目录共发布了190个岗位需求,来自7个用人单位,涉及餐饮、家政、保安服务等领域,多为钟点工和小时工。

其他地区也在征集相关岗位

11月20日,山东临沂沂河新区也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集“妈妈岗”。

根据公告内容,这些岗位要求工作时间灵活,适合“宝妈”居家就业的项目,如居家客服、电商直播、手工制品制作、自媒体创作等兼顾家庭与工作的岗位。

同时,征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劳动强度适中、工作环境良好的,可以适当安排双休、接娃送娃等便于育儿、持家的专业技术、管理、销售、生产类等岗位。

山东于9月发布通知推行“妈妈岗”

(图源:山东省人社厅)

山东多地开启“妈妈岗”用人岗位征集和发布,是对该省人社厅9月发布的《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进一步落实。

《通知》提到,“妈妈岗”是指能够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就业岗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育儿妇女就业需求,梳理本地区带动妇女就业能力强、安置育儿妇女数量多的企业清单,纳入“妈妈岗”用人单位统一名录,定期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网站服务专区公布。

要求充分保障从业者劳动权益

在“妈妈岗”劳动权益保障方面,《通知》要求,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弹性工作、不强行安排加班、工作时间因照护儿童需要可以请假等相关事项,协商明确的应列入劳动合同,依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处理。

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型用工关系,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属于民事关系的,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处理。

2019年中山市电子企业创新探索

据有关报道,早在2019年,广东省中山市有企业创新为“妈妈员工”设立特殊岗位,以缓解育儿期女工的压力。2022年7月,中山市出台《关于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的若干措施》,从就业扶持政策、培训扶持、税收减免等方面支持推动“妈妈岗”新模式。

此后,“妈妈岗”在珠三角多地落地。

2023年4月,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鼓励用人单位设置“妈妈岗”,帮助育儿妇女更好地兼顾家庭与工作。

2023年8月,广东省人社厅、省妇联出台实施《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从培育、服务、激励、保障等方面,积极稳妥在全省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

多地“妈妈岗”有效推进落实

目前,多地在“妈妈岗”设置和推行方面均有新的举措。

2024年1月30日,广州市人社局公布设立“妈妈岗”的用人单位名录,涉及58家企业。

2024年5月,珠海市人社局、市妇联发布通知,在全市“妈妈岗”用人单位名录范围内,遴选一批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好的用人单位,认定为当年度的市级“妈妈岗”就业基地,授予“珠海市‘妈妈岗’就业基地”牌匾,结合岗位提供、员工权益保障等情况,给予第一年最高20万元、第二年最高10万元,最高共30万元的奖补,并择优推荐参加“巾帼文明岗”评选。

2024年6月,河北省妇联在邢台市探索推行“妈妈岗”新就业模式,并作为全省妇联系统深化拓展“巾帼创业就业行动”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邢台市妇联以设置岗位、招聘宣传、技能培训为抓手,通过搭建项目平台、 产业带动、在家政服务领域实施“共享阿姨”家政服务等多种形式,累计带动2.5万余名妇女通过“妈妈岗”实现了创业就业。

推广和实施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

针对青岛发布首批“妈妈岗”用人目录,有媒体评论称,对于“宝妈”们而言,“妈妈岗”不仅是一个工作岗位,更是一份尊重和认可。同时,“妈妈岗”的推出,契合了企业的相关需求,成为双赢的局面,而这正是“妈妈岗”模式得以持续推广和发展的重要动力。

应该看到,“妈妈岗”的推广和实施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如何确保岗位的质量和数量,如何平衡企业的成本和效益,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等,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在“妈妈岗”劳动权益保障方面,《通知》要求,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弹性工作、不强行安排加班、工作时间因照护儿童需要可以请假等相关事项,协商明确的应列入劳动合同,依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处理。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青岛市首批“妈妈岗”用人目录(一),请广大求职者予以关注。

“妈妈岗”并非新词,此前,广东、河北、黑龙江等地均进行了相关探索。此次青岛发布用人目录,意味着“妈妈岗”用人工作又迎新推进。

190个岗位来自7个用人单位

据报道,青岛市积极推行“妈妈岗”创新做法,广泛征集、发布上班灵活、工作弹性、有质量有温度的适合“宝妈”等群体的就业岗位。

梳理该目录发现,此轮目录共发布了190个岗位需求,来自7个用人单位,涉及餐饮、家政、保安服务等领域,多为钟点工和小时工。

其他地区也在征集相关岗位

11月20日,山东临沂沂河新区也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集“妈妈岗”。

根据公告内容,这些岗位要求工作时间灵活,适合“宝妈”居家就业的项目,如居家客服、电商直播、手工制品制作、自媒体创作等兼顾家庭与工作的岗位。

同时,征集工作时间可弹性安排、劳动强度适中、工作环境良好的,可以适当安排双休、接娃送娃等便于育儿、持家的专业技术、管理、销售、生产类等岗位。

山东于9月发布通知推行“妈妈岗”

(图源:山东省人社厅)

山东多地开启“妈妈岗”用人岗位征集和发布,是对该省人社厅9月发布的《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进一步落实。

《通知》提到,“妈妈岗”是指能够吸纳法定劳动年龄内对12周岁以下儿童负有抚养义务的妇女就业,工作时间、管理模式相对灵活,方便兼顾工作和育儿的就业岗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育儿妇女就业需求,梳理本地区带动妇女就业能力强、安置育儿妇女数量多的企业清单,纳入“妈妈岗”用人单位统一名录,定期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网站服务专区公布。

要求充分保障从业者劳动权益

在“妈妈岗”劳动权益保障方面,《通知》要求,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弹性工作、不强行安排加班、工作时间因照护儿童需要可以请假等相关事项,协商明确的应列入劳动合同,依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处理。

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型用工关系,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属于民事关系的,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处理。

2019年中山市电子企业创新探索

据有关报道,早在2019年,广东省中山市有企业创新为“妈妈员工”设立特殊岗位,以缓解育儿期女工的压力。2022年7月,中山市出台《关于大力推行“妈妈岗”就业新模式的若干措施》,从就业扶持政策、培训扶持、税收减免等方面支持推动“妈妈岗”新模式。

此后,“妈妈岗”在珠三角多地落地。

2023年4月,广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促进妇女就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鼓励用人单位设置“妈妈岗”,帮助育儿妇女更好地兼顾家庭与工作。

2023年8月,广东省人社厅、省妇联出台实施《关于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的通知》,从培育、服务、激励、保障等方面,积极稳妥在全省推行“妈妈岗”就业模式。

多地“妈妈岗”有效推进落实

目前,多地在“妈妈岗”设置和推行方面均有新的举措。

2024年1月30日,广州市人社局公布设立“妈妈岗”的用人单位名录,涉及58家企业。

2024年5月,珠海市人社局、市妇联发布通知,在全市“妈妈岗”用人单位名录范围内,遴选一批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好的用人单位,认定为当年度的市级“妈妈岗”就业基地,授予“珠海市‘妈妈岗’就业基地”牌匾,结合岗位提供、员工权益保障等情况,给予第一年最高20万元、第二年最高10万元,最高共30万元的奖补,并择优推荐参加“巾帼文明岗”评选。

2024年6月,河北省妇联在邢台市探索推行“妈妈岗”新就业模式,并作为全省妇联系统深化拓展“巾帼创业就业行动”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邢台市妇联以设置岗位、招聘宣传、技能培训为抓手,通过搭建项目平台、 产业带动、在家政服务领域实施“共享阿姨”家政服务等多种形式,累计带动2.5万余名妇女通过“妈妈岗”实现了创业就业。

推广和实施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

针对青岛发布首批“妈妈岗”用人目录,有媒体评论称,对于“宝妈”们而言,“妈妈岗”不仅是一个工作岗位,更是一份尊重和认可。同时,“妈妈岗”的推出,契合了企业的相关需求,成为双赢的局面,而这正是“妈妈岗”模式得以持续推广和发展的重要动力。

应该看到,“妈妈岗”的推广和实施还面临着一些挑战。如何确保岗位的质量和数量,如何平衡企业的成本和效益,如何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等,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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