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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前

11月22日,国家数据局发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建设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1月22日,国家数据局发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建设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建设指引》对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提出阶段性目标,明确到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初步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同时提到,加强新兴网络技术创新应用,优化网络计费方式,降低东西部数据传输成本,促进东部中高时延业务向西部转移。

《建设指引》明确,将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加快出台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政策文件。同时,加大中央投资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力量参与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受访专家认为,通过建设完善的数据供给、流通、交付体系,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价值充分释放。整体来看,这将有助于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和创新,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数据基础设施阶段建设目标明晰

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在重塑产业发展方式,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当前,数据流通堵点问题日益凸显,数据经济基础设施的相对落后直接影响了数据质量,进而阻碍了数据要素的顺畅流动和高效利用。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数据标准不统一,不同数据来源和系统的数据格式、质量参差不齐,导致数据难以高效整合和共享;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突出,在数据流通过程中,如何确保数据不被非法访问、篡改或泄露,同时保护个人隐私,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建设指引》指出,当前,我国数据基础设施处于起步建设阶段,围绕流通利用业务场景,各地方各行业各领域探索形成多种有针对性的技术方案和解决路径,并在不断迭代发展。

《建设指引》提出,2024年—2026年,围绕重要行业领域和典型应用场景,开展数据基础设施技术路线试点试验,支持部分地方、行业、领域先行先试,丰富解决方案供给。完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设计,明确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路线和实践路径。

2027年—2028年,建成支撑数据规模化流通、互联互通的数据基础设施,基本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规模化数据可信流通利用格局。

到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公共服务体系。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向记者表示,《建设指引》通过优化数据采集和处理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为数据流通和利用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源。同时,通过建设完善的数据供给、流通、交付体系,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价值充分释放。整体来看,这将有助于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和创新,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探索建设数据跨境流动基础设施

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提出了数据要素化、资源化、价值化要求,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围绕打造高速互联、高效调度、可信流通、安全可靠的体系化能力,持续赋能各行业数据融合与智能化发展。

《建设指引》提出,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建立覆盖政府、行业、企业等主体及国家、省、市、县等层级的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据目录,形成全国数据“一本账”,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应用。建设数据泛在接入体系,支持数据资源、参与主体、第三方服务更大规模接入。

《建设指引》指出,要建设数据高效供给体系。支持农业、工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民航、气象等行业领域打造高质量数据集。支持各地积极建设政务服务大模型,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

在建设数据可信流通体系方面,《建设指引》明确,促进数据大规模、低成本、安全自由流通。支持建设企业可信数据空间、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探索建设城市可信数据空间、个人可信数据空间、跨境可信数据空间。

同时,鼓励行业、地方积极探索建设区块链、隐私保护计算等新技术设施。支持因地制宜,探索数联网、数据元件等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数据流通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探索建设数据跨境流动基础设施。

在建设数据便捷交付体系方面,《建设指引》提出,加强数据交易场所体系设计,统筹数据交易场所优化布局。构建集约、高效的数据交付基础设施,为场内集中交易和场外分散交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数据交付环境。

此外,《建设指引》还指出,建设行业数据应用体系。加强场景牵引,建设面向工业制造、现代农业、数字金融、智慧医疗、智慧交通、跨境物流、航运贸易、卫生健康、绿色低碳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数据应用基础设施,促进行业数据应用创新。

推进东中西部算力协同

以数据中心为代表的算力基础设施是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培育新动能的重要力量。《建设指引》指出,推进算力资源科学布局,加快推动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等多元异构算力的绿色发展、有机协同。

2022年2月,“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启动,推动建设八大国家枢纽节点、十大国家数据集群。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加速期。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底,八大国家枢纽节点直接投资超过了435亿元,拉动相关投资超过2000亿元,机架总规模超过了195万架,整体上架率达63%左右。东西部枢纽节点间网络时延已经基本满足了20毫秒(ms)的要求,新建数据中心PUE(电能利用效率)最低降至1.04,东部算力需求有序向西部迁移,算力集聚效应初步显现。

《建设指引》指出,要加强新兴网络技术创新应用,优化网络计费方式,降低东西部数据传输成本,促进东部中高时延业务向西部转移。推动国家枢纽节点和需求地之间400G/800G高带宽全光连接,引导电信运营商提升“公共传输通道”效能,推进算网深度融合。

近日,在第六届中国超级算力大会上,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主任单志广表示,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是事关全局的长远之策,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本质上是一个规模庞大、跨区跨域、要素复杂、应用多样、不断演化的复杂巨系统,在实践层面仍面临一些重要挑战,需要准确理解和把握算力建设领域的关键问题,以务实、科学、专业的精神,系统谋划,有序渐进,切实推进算力经济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

责编:罗晓霞

校对:陶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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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国家数据局发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建设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1月22日,国家数据局发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建设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建设指引》对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提出阶段性目标,明确到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初步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同时提到,加强新兴网络技术创新应用,优化网络计费方式,降低东西部数据传输成本,促进东部中高时延业务向西部转移。

《建设指引》明确,将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加快出台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政策文件。同时,加大中央投资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力量参与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受访专家认为,通过建设完善的数据供给、流通、交付体系,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价值充分释放。整体来看,这将有助于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和创新,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数据基础设施阶段建设目标明晰

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在重塑产业发展方式,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当前,数据流通堵点问题日益凸显,数据经济基础设施的相对落后直接影响了数据质量,进而阻碍了数据要素的顺畅流动和高效利用。

中国信息协会常务理事、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数据标准不统一,不同数据来源和系统的数据格式、质量参差不齐,导致数据难以高效整合和共享;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突出,在数据流通过程中,如何确保数据不被非法访问、篡改或泄露,同时保护个人隐私,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建设指引》指出,当前,我国数据基础设施处于起步建设阶段,围绕流通利用业务场景,各地方各行业各领域探索形成多种有针对性的技术方案和解决路径,并在不断迭代发展。

《建设指引》提出,2024年—2026年,围绕重要行业领域和典型应用场景,开展数据基础设施技术路线试点试验,支持部分地方、行业、领域先行先试,丰富解决方案供给。完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顶层设计,明确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路线和实践路径。

2027年—2028年,建成支撑数据规模化流通、互联互通的数据基础设施,基本形成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规模化数据可信流通利用格局。

到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公共服务体系。

北京社科院副研究员王鹏向记者表示,《建设指引》通过优化数据采集和处理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为数据流通和利用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源。同时,通过建设完善的数据供给、流通、交付体系,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价值充分释放。整体来看,这将有助于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和创新,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探索建设数据跨境流动基础设施

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提出了数据要素化、资源化、价值化要求,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围绕打造高速互联、高效调度、可信流通、安全可靠的体系化能力,持续赋能各行业数据融合与智能化发展。

《建设指引》提出,建设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底座。建立覆盖政府、行业、企业等主体及国家、省、市、县等层级的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据目录,形成全国数据“一本账”,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应用。建设数据泛在接入体系,支持数据资源、参与主体、第三方服务更大规模接入。

《建设指引》指出,要建设数据高效供给体系。支持农业、工业、金融、自然资源、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民航、气象等行业领域打造高质量数据集。支持各地积极建设政务服务大模型,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

在建设数据可信流通体系方面,《建设指引》明确,促进数据大规模、低成本、安全自由流通。支持建设企业可信数据空间、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探索建设城市可信数据空间、个人可信数据空间、跨境可信数据空间。

同时,鼓励行业、地方积极探索建设区块链、隐私保护计算等新技术设施。支持因地制宜,探索数联网、数据元件等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数据流通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探索建设数据跨境流动基础设施。

在建设数据便捷交付体系方面,《建设指引》提出,加强数据交易场所体系设计,统筹数据交易场所优化布局。构建集约、高效的数据交付基础设施,为场内集中交易和场外分散交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数据交付环境。

此外,《建设指引》还指出,建设行业数据应用体系。加强场景牵引,建设面向工业制造、现代农业、数字金融、智慧医疗、智慧交通、跨境物流、航运贸易、卫生健康、绿色低碳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数据应用基础设施,促进行业数据应用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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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东数西算”工程正式启动,推动建设八大国家枢纽节点、十大国家数据集群。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加速期。

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底,八大国家枢纽节点直接投资超过了435亿元,拉动相关投资超过2000亿元,机架总规模超过了195万架,整体上架率达63%左右。东西部枢纽节点间网络时延已经基本满足了20毫秒(ms)的要求,新建数据中心PUE(电能利用效率)最低降至1.04,东部算力需求有序向西部迁移,算力集聚效应初步显现。

《建设指引》指出,要加强新兴网络技术创新应用,优化网络计费方式,降低东西部数据传输成本,促进东部中高时延业务向西部转移。推动国家枢纽节点和需求地之间400G/800G高带宽全光连接,引导电信运营商提升“公共传输通道”效能,推进算网深度融合。

近日,在第六届中国超级算力大会上,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主任单志广表示,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是事关全局的长远之策,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本质上是一个规模庞大、跨区跨域、要素复杂、应用多样、不断演化的复杂巨系统,在实践层面仍面临一些重要挑战,需要准确理解和把握算力建设领域的关键问题,以务实、科学、专业的精神,系统谋划,有序渐进,切实推进算力经济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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