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要约收购方案:融创房地产拟使用现金,预计按照每张债券面值18%的价格发起现金要约购回,累计购回所使用的现金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本方案接纳债券本金上限约人民币44亿元。
(2)股票或股票经济收益权兑付方案:融创中国将向特殊目的信托增发特定数量的股票(每人民币100元债券对应融创中国股票的数量约为13.5股,预计新股总发行数量约为4亿股,将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最终选择金额而确定)。 融创房地产承诺以相应股票变现(完成变现时间为12个月)所获等额境内资金净额(扣除相关中介费用等)偿付选择本方案的债券持有人。本方案接纳债券本金预计约人民币30亿元。
(3)以资抵债方案:融创房地产拟将其间接控股的附属公司所持有的特定资产收益委托给信托公司成立服务型信托,融创房地产以持有的服务信托份额折价置换债券持有人所持有并选择本方案的债券(每人民币100元债券面值置换人民币35元信托份额)。 债券持有人取得服务信托份额后间接持有融创房地产附属公司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该服务型信托预计存续4年;本方案接纳债券本金上限约人民币41亿元。
(4)全额长展期方案:若本次境内债务重组得以顺利推进落地,融创房地产将在上述选项完成后以现金方式支付选择全额长展期方案的债券约1%本金;剩余本金将展期至2034年6月9日。 选择本方案的债券本金部分自2029年12月9日起每半年以现金支付,利息部分(包括过往已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罚息及未来展期期间利息等(如有))统一降低至1%左右,过往及展期期间利息将计提至最后一期本金支付日以现金支付,单利计息、不计复利。
(1)现金要约收购方案:融创房地产拟使用现金,预计按照每张债券面值18%的价格发起现金要约购回,累计购回所使用的现金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本方案接纳债券本金上限约人民币44亿元。
(2)股票或股票经济收益权兑付方案:融创中国将向特殊目的信托增发特定数量的股票(每人民币100元债券对应融创中国股票的数量约为13.5股,预计新股总发行数量约为4亿股,将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最终选择金额而确定)。 融创房地产承诺以相应股票变现(完成变现时间为12个月)所获等额境内资金净额(扣除相关中介费用等)偿付选择本方案的债券持有人。本方案接纳债券本金预计约人民币30亿元。
(3)以资抵债方案:融创房地产拟将其间接控股的附属公司所持有的特定资产收益委托给信托公司成立服务型信托,融创房地产以持有的服务信托份额折价置换债券持有人所持有并选择本方案的债券(每人民币100元债券面值置换人民币35元信托份额)。 债券持有人取得服务信托份额后间接持有融创房地产附属公司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该服务型信托预计存续4年;本方案接纳债券本金上限约人民币41亿元。
(4)全额长展期方案:若本次境内债务重组得以顺利推进落地,融创房地产将在上述选项完成后以现金方式支付选择全额长展期方案的债券约1%本金;剩余本金将展期至2034年6月9日。 选择本方案的债券本金部分自2029年12月9日起每半年以现金支付,利息部分(包括过往已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罚息及未来展期期间利息等(如有))统一降低至1%左右,过往及展期期间利息将计提至最后一期本金支付日以现金支付,单利计息、不计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