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安局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其中提及,涉案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扰乱市场秩序。现公安机关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其涉嫌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线索。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在海口公安局发布此次通告不久之前,金融监管总局海南监管局(简称“海南金融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提示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称“海南昌达”)非法经营保险活动的风险。
近期,海口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开始侦办海南达昌涉嫌非法经营一案,涉案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扰乱市场秩序。
海口市公安局表示,为全面彻查相关违法犯罪事实,最大限度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保险市场秩序,公安机关开始全社会公开征集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线索。曾与该涉案公司签订保险协议、支付保费日前到海口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或居住地派出所报案。因未及时报案影响个人权益,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同时,警方敦促曾为该涉案公司办理保险业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企业和个人,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问题,依法退缴相关费用。对拒不配合工作、拒不退缴相关费用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缴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实际上,早在今年8月,海南金融监管局发布过对“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
该局表示,近日,接到群众举报,一家名为“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企业在国内部分地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或进行保险欺诈活动。这种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破坏了保险市场秩序。
海南金融监管局联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该企业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获得金融业务经营资格,其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属违法行为,请广大消费者切勿上当受骗。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06月14日。经营范围包括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等。
另据记者了解,彼时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DNW7K10U)代替其企业名称处理,并作出风险提示“未取得保险许可证,不允许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近年来,保险诈骗频发,或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或编造虚假事故骗取理赔金,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而通过开设假保险公司进行诈骗的案例出现,更让业界震惊。
实际上,除带有特殊任务的保险公司获监管批准外,现阶段鲜有新的保险公司设立。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设立保险公司需要满足七大条件,即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原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如需购买保险,消费者应当购买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有合法营业机构的保险公司产品,应当购买经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或备案的产品,并且应当核实销售人员是否具有合法的展业资格。
至于消费者应如何甄别保险机构资质和保险产品?业内人士称,消费者可通过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查询保险机构资质和保险产品信息。
责编:刘艺文
校对:王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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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公安局日前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其中提及,涉案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扰乱市场秩序。现公安机关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其涉嫌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线索。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在海口公安局发布此次通告不久之前,金融监管总局海南监管局(简称“海南金融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提示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简称“海南昌达”)非法经营保险活动的风险。
近期,海口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开始侦办海南达昌涉嫌非法经营一案,涉案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扰乱市场秩序。
海口市公安局表示,为全面彻查相关违法犯罪事实,最大限度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保险市场秩序,公安机关开始全社会公开征集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的违法犯罪线索。曾与该涉案公司签订保险协议、支付保费日前到海口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或居住地派出所报案。因未及时报案影响个人权益,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同时,警方敦促曾为该涉案公司办理保险业务并收取相关费用的企业和个人,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问题,依法退缴相关费用。对拒不配合工作、拒不退缴相关费用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缴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实际上,早在今年8月,海南金融监管局发布过对“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
该局表示,近日,接到群众举报,一家名为“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企业在国内部分地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或进行保险欺诈活动。这种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破坏了保险市场秩序。
海南金融监管局联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该企业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获得金融业务经营资格,其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属违法行为,请广大消费者切勿上当受骗。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06月14日。经营范围包括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等。
另据记者了解,彼时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DNW7K10U)代替其企业名称处理,并作出风险提示“未取得保险许可证,不允许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近年来,保险诈骗频发,或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或编造虚假事故骗取理赔金,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而通过开设假保险公司进行诈骗的案例出现,更让业界震惊。
实际上,除带有特殊任务的保险公司获监管批准外,现阶段鲜有新的保险公司设立。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设立保险公司需要满足七大条件,即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原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如需购买保险,消费者应当购买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有合法营业机构的保险公司产品,应当购买经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或备案的产品,并且应当核实销售人员是否具有合法的展业资格。
至于消费者应如何甄别保险机构资质和保险产品?业内人士称,消费者可通过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查询保险机构资质和保险产品信息。
责编:刘艺文
校对:王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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