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线直播”岂能没有底线

新华网

6天前

根据艾瑞咨询测算,2023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达4.9万亿元,同比增速为35.2%,行业增速相较于早期已经出现一定下滑势头。

忙碌不停的传送带、琳琅满目的商品、主播天花乱坠的话术……喜欢在直播间买买买的网友,对于这样的场景见怪不怪。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直播间里很多流水线,实为精心搭建的假场景,引发广大消费者热议。

在很多消费者认知中,“工厂直发”“源头厂家”“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等,意味着更优惠的价格,更极致的性价比。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之下,有些机构和主播了解到消费者的这种心理,开始“投其所好”,用网上下载的静态图片、循环播放的录播视频、技术合成的虚拟场景等,把流水线“搬到”了直播间,对不少消费者形成了误导。这些虚假宣传可能一时获得了流量和关注,但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并涉及虚假宣传等问题,长远来看也构成了对直播行业健康长远发展的威胁。

直播带货创新了消费场景,丰富了消费供给,这一新型商业模式无疑值得肯定。各种乱象屡禁不止,问题在于“台前幕后”主体多,“人货场”链条长,“线上线下”管理难,消费者举证难等。有数据显示,近五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10.5倍,同时,投诉举报的增幅高达47.1倍,明显高于传统电商,暴露出行业野蛮生长带来的种种问题。其中涉及虚假宣传的舆情数据占比颇高,成为消费者维权的痛点难点。

对于虚假“流水线”,监管必须动真格。例如,今年8月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其中就包括编造虚假场景人设,无底线带货营销等重点问题,剑指编造虚假“扶贫”“助农”“患病”等场景,通过“扮穷”“卖惨”诱导网民购买低质伪劣商品。虽然“流水线直播”具体形式有所不同,但其本质都属于摆拍编造虚假场景,应该引起重视。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针对直播的特性和突出问题,从强化信息披露、完善平台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可以说明确了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

ldquo;铁打”的平台,“流水”的直播。不同时间会有特定流行的直播方式,但可能很快就会被新的趋势所取代,所以监管必须跟上节奏,要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尤其是对于直播平台而言,应该建立更为严格的识别、处罚机制,同时设立流量和推广的限制。有专家建议,应在虚拟场景中添加显著标识,一旦出现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平台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下架等,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根据艾瑞咨询测算,2023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达4.9万亿元,同比增速为35.2%,行业增速相较于早期已经出现一定下滑势头。不难想见,如果平台和从业者再不爱惜自己的羽毛,让套路“满天飞”,任由“劣币驱逐良币”,迟早会失去消费号召力,被时代所抛弃。(陆夷)

原稿件链接:http://www.news.cn/comments/20241112/353c7f609e204ffa8b793d0005be00fc/c.html责任编辑:朱颍
根据艾瑞咨询测算,2023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达4.9万亿元,同比增速为35.2%,行业增速相较于早期已经出现一定下滑势头。

忙碌不停的传送带、琳琅满目的商品、主播天花乱坠的话术……喜欢在直播间买买买的网友,对于这样的场景见怪不怪。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直播间里很多流水线,实为精心搭建的假场景,引发广大消费者热议。

在很多消费者认知中,“工厂直发”“源头厂家”“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等,意味着更优惠的价格,更极致的性价比。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之下,有些机构和主播了解到消费者的这种心理,开始“投其所好”,用网上下载的静态图片、循环播放的录播视频、技术合成的虚拟场景等,把流水线“搬到”了直播间,对不少消费者形成了误导。这些虚假宣传可能一时获得了流量和关注,但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并涉及虚假宣传等问题,长远来看也构成了对直播行业健康长远发展的威胁。

直播带货创新了消费场景,丰富了消费供给,这一新型商业模式无疑值得肯定。各种乱象屡禁不止,问题在于“台前幕后”主体多,“人货场”链条长,“线上线下”管理难,消费者举证难等。有数据显示,近五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10.5倍,同时,投诉举报的增幅高达47.1倍,明显高于传统电商,暴露出行业野蛮生长带来的种种问题。其中涉及虚假宣传的舆情数据占比颇高,成为消费者维权的痛点难点。

对于虚假“流水线”,监管必须动真格。例如,今年8月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其中就包括编造虚假场景人设,无底线带货营销等重点问题,剑指编造虚假“扶贫”“助农”“患病”等场景,通过“扮穷”“卖惨”诱导网民购买低质伪劣商品。虽然“流水线直播”具体形式有所不同,但其本质都属于摆拍编造虚假场景,应该引起重视。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针对直播的特性和突出问题,从强化信息披露、完善平台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可以说明确了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

ldquo;铁打”的平台,“流水”的直播。不同时间会有特定流行的直播方式,但可能很快就会被新的趋势所取代,所以监管必须跟上节奏,要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尤其是对于直播平台而言,应该建立更为严格的识别、处罚机制,同时设立流量和推广的限制。有专家建议,应在虚拟场景中添加显著标识,一旦出现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平台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下架等,具有一定的可行性。

根据艾瑞咨询测算,2023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规模达4.9万亿元,同比增速为35.2%,行业增速相较于早期已经出现一定下滑势头。不难想见,如果平台和从业者再不爱惜自己的羽毛,让套路“满天飞”,任由“劣币驱逐良币”,迟早会失去消费号召力,被时代所抛弃。(陆夷)

原稿件链接:http://www.news.cn/comments/20241112/353c7f609e204ffa8b793d0005be00fc/c.html责任编辑:朱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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