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目录

2023 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目录

1周前

甘肃和福建18个省(区、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超。...2.本公报统计范围为设市的城区:市本级(1)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2)。...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
 
2023 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目录
概述............................................................................................................................... 1
一、城市建设基本情况方面....................................................................................... 3
(一)城市建成区面积........................................................................................ 3
(二)城市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 3
二、城市居民生活方面............................................................................................... 4
(一)城市供水.................................................................................................... 4
(二)城市燃气.................................................................................................... 6
(三)城市集中供热............................................................................................ 9
三、城市居民出行方面..............................................................................................11
(一)城市轨道交通...........................................................................................11
(二)城市道路.................................................................................................. 12
四、城市环境卫生方面............................................................................................. 14
(一)城市污水处理.......................................................................................... 14
(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16
五、城市绿色生态方面............................................................................................. 17
(一)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 17
(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9概述
根据《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
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了 2023 年全国城市建设统计
调查,统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时期为
2023 年。本公报统计调查对象为设市城市的规划、建设、管
理和经营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
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本次统计调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
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级城乡建设统计主管部门负责本
辖区内数据的审核、汇总和上报。
城市建设基本情况方面,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建
成区面积 6.45 万平方公里,同比增长 1.24%。2023 年,城
市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 2.03 万亿元,占全国市政设施固
定资产投资的 83%。
城市居民生活方面,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供水管
道长度 115.31 万公里,同比增长 4.55%;供水普及率 99.43%,
比上年增加 0.04 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 98.25%,比上年增
加 0.19 个百分点;管道燃气普及率 83.46%,比上年增加 1.92
个百分点。集中供热面积 115.49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3.81%。
城市居民出行方面,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已建成
轨道交通 10442.95 公里,同比增长 9.06%;在建轨道交通
5061.32 公里,同比增长 5.38%。道路面积 112.08 亿平方米,
同比增长 2.89%;道路长度 56.44 万公里,同比增长 2.22%;
1人均道路面积 19.72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 0.44 平方米。
城市环境卫生方面,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排水管
道长度 95.25 万公里,同比增长 4.27%。污水处理厂处理能
力 2.27 亿立方米/日,同比增长 4.84%;生活污水集中收集
率 73.63%,比上年增加 3.57 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理率 99.98%,比上年增加 0.08 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能力 114.44 万吨/日,同比增长 3.15%,其中,焚烧处
理能力占比为 75.30%。
城市绿色生态方面,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建成区
绿地面积 265.41 万公顷,同比增长 2.88%;建成区绿化覆盖
率 43.32%,比上年增加 0.36 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5.65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 0.36 平方米。
2一、城市建设基本情况方面
(一)城市建成区面积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建成区面积 6.45 万平方公里,
同比增长 1.24%。
(二)城市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
2023 年,城市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 2.03 万亿元,占
全国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的 83%。其中,道路桥梁类占比
36.6%;轨道交通类占比 26.8%;排水类占比 9.7%;园林
绿化类占比5.0%;供水类占比3.7%;集中供热类占比2.5%;
地下综合管廊类、市容环境卫生类占比均为 1.7%;燃气类占
比 1.5%;其他占比 10.7%。
3分省份看,山东、江苏、湖北和广东 4 个省城市市政设
施固定资产投资超过 1500 亿元,浙江、四川、北京、重庆
和安徽 5 个省(市)在 1000—1500 亿元之间;河北、陕西、
河南、江西、湖南和福建 6 个省在 500—1000 亿元之间;上
海、吉林、天津、辽宁、内蒙古、贵州、山西、广西和甘肃
9 个省(区、市)在 200—500 亿元之间;云南、新疆、黑龙
江、海南、宁夏、青海、西藏 7 个省(区)和新疆兵团在 200
亿元以下。
二、城市居民生活方面
(一)城市供水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供水管道长度 115.31 万公里,
同比增长 4.55%;供水普及率 99.43%,比上年增加 0.04 个
百分点。2023 年,全国城市供水总量 687.56 亿立方米,同
比增长 1.95%。
4分省份看,广东、江苏和浙江 3 个省城市供水管道长度
超过 10 万公里;山东、湖北和四川 3 个省在 5—10 万公里
之间;湖南、辽宁、上海、福建、安徽、江西、河南、重庆、
广西、贵州、河北、黑龙江、天津、北京、云南、山西、吉
林、内蒙古、陕西和新疆 20 个省(区、市)在 1—5 万公里
之间;海南、甘肃、青海、宁夏、西藏 5 个省(区)和新疆
兵团在 1 万公里以下。
5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西藏和天津 7 个省(区、
市)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 100%;福建、湖北、重庆、山东、
广西、湖南、海南、新疆、广东、甘肃、青海、江西、河南、
黑龙江、宁夏、内蒙古和四川 17 个省(区、市)在 99%—100%
之间;云南、陕西、安徽、山西、贵州 5 个省和新疆兵团在
98%—99%之间;辽宁和吉林 2 个省在 95%—98%之间。
(二)城市燃气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天然气管道长度 103.92 万公
里,同比增长 5.99%;人工煤气管道长度 0.52 万公里,同比
下降 23.28%;液化石油气管道长度 0.29 万公里,同比增长
15.50%。2023 年,全国城市天然气供气总量 1837.19 亿立方
米,同比增长 3.93%;人工煤气供气总量 14.06 亿立方米,
同比下降 22.54%;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 764.60 万吨,同比
增长 0.81%。
6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燃气普及率 98.25%,比上年
增加 0.19 个百分点;管道燃气普及率 83.46%,比上年增加
1.92 个百分点。
7分省份看,北京、浙江和上海 3 个省(市)城市燃气普
及率达到 100%;江苏、海南、福建、安徽、重庆、山东、河
北、天津、江西、河南、广西和陕西 12 个省(区、市)在
99%—100%之间;广东、湖南、新疆、甘肃、四川、内蒙古、
山西、青海、辽宁、吉林、宁夏、湖北 12 个省(区)和新
疆兵团在 95%—99%之间;贵州和黑龙江在 90%—95%之间;
西藏和云南在 90%以下。
8重庆市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超过 95%;陕西、四川、山
西、山东、新疆、安徽、天津、河北、宁夏、江苏、甘肃 11
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在 90%—95%之间;河南、青海、
辽宁、湖北、江西、上海、海南、湖南、吉林、内蒙古、黑
龙江、北京、浙江、贵州、广西、福建和广东 17 个省(区、
市)在 60%—90%之间;云南和西藏在 60%以下。
(三)城市集中供热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集中供热管道长度 52.37 万
公里,同比增长 6.13%;集中供热面积 115.49 亿平方米,同
比增长3.81%。全国城市蒸汽集中供热能力12.39万吨/小时,
同比下降 1.30%;热水集中供热能力 63.12 万兆瓦,同比增
长 5.17%。
9分省份看,山东、辽宁和河北 3 个省城市集中供热面积
超过 10 亿平方米;黑龙江、山西、北京、内蒙古、吉林、
河南、天津和陕西 8 个省(区、市)在 5—10 亿平方米之间;
新疆、甘肃和宁夏 3 个省(区)在 1—5 亿平方米之间;青
海、江苏、安徽、湖北、贵州、云南、西藏、四川 8 个省(区)
和新疆兵团在 1 亿平方米以下;上海、浙江、福建、江西、
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和重庆 9 个省(区、市)无集中供
热。
10三、城市居民出行方面
(一)城市轨道交通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已建成轨道交通 10442.95 公
里,同比增长 9.06%;在建轨道交通 5061.32 公里,同比增长
5.38%。
分省份看,广东和江苏 2 个省已建成城市轨道交通长度
超过 1200 公里;浙江、北京、上海、四川、湖北和重庆 6
个省(市)在 500—1000 公里之间;辽宁、山东、陕西、河
南、天津、湖南、安徽、福建、云南、广西、江西和吉林 12
个省(区、市)在 100—500 公里之间;黑龙江、河北、贵
州、内蒙古、甘肃、新疆、山西和海南 8 个省(区)在 100
11公里以下;西藏、青海、宁夏 3 个省(区)和新疆兵团暂无
轨道交通。
广东、江苏和浙江 3 个省在建的城市轨道交通长度超过
500 公里;山东、四川、重庆、北京、上海、天津、福建、
湖北、辽宁、河南、安徽、吉林和陕西 13 个省(市)在 100
—400 公里之间;贵州、湖南、河北、新疆、江西、山西、
云南、黑龙江和广西 9 个省(区)在 100 公里以下。
(二)城市道路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道路面积 112.08 亿平方米,
同比增长 2.89%;道路长度 56.44 万公里,同比增长 2.22%;
人均道路面积 19.72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 0.44 平方米。
12分省份看,宁夏、江西、山东、江苏、贵州、海南、安
徽、广西、内蒙古、福建、新疆、甘肃、西藏、浙江、湖南、
湖北、河北 17 个省(区)和新疆兵团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超
过 20 平方米;辽宁、四川、青海、云南、陕西、河南、吉
林、山西、重庆、黑龙江和天津 11 个省(市)在 15—20 平
方米之间;广东、北京和上海 3 个省(市)在 15 平方米以
下。
13四、城市环境卫生方面
(一)城市污水处理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排水管道长度 95.25 万公里,
同比增长 4.27%;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 2.27 亿立方米/日,
同比增长 4.84%;污水处理率 98.69%,比上年增加 0.58 个
百分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73.63%,比上年增加 3.57 个
百分点。
14分省份看,广东省城市排水管道长度超过 15 万公里;
江苏、山东、浙江和四川 4 个省在 5—10 万公里之间;湖北、
河南、安徽、湖南、辽宁、重庆、福建、河北、天津、江西、
广西、上海、北京、云南、贵州、陕西、山西、内蒙古、吉
林、黑龙江和新疆 21 个省(区、市)在 1—5 万公里之间;
甘肃、海南、青海、宁夏、西藏 5 个省(区)和新疆兵团在
1 万公里以下。
北京、新疆、上海、河南、陕西、浙江、天津、江苏、
宁夏、内蒙古、吉林、广东、河北、山东、山西、黑龙江、
甘肃和福建 18 个省(区、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超
过 70%;云南、重庆、海南、湖南、安徽、四川、辽宁、青
海、江西、广西、湖北、贵州 12 个省(区、市)和新疆兵
团在 50%—70%之间;西藏在 30%以下。
15(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截至2023年末,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98%,
比上年增加0.08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14.44
万吨/日,同比增长 3.15%,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为 75.30%。
分省份看,广东、江苏、浙江和山东 4 个省城市生活垃
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超过 7 万吨/日;河南、四川、湖北、上
海、湖南、辽宁、河北、安徽、福建、广西、重庆、北京、
吉林、黑龙江、江西、陕西、山西、云南、贵州、天津、内
蒙古、新疆、甘肃和海南 24 个省(区、市)在 1—5 万吨/
日之间;宁夏、青海、西藏 3 个省(区)和新疆兵团在 1 万
吨/日以下。
16河北、江西、海南、天津、河南、浙江、安徽、贵州、
福建、山西、山东、江苏、湖北、四川、广东、云南、黑龙
江、陕西、重庆、北京、青海、辽宁、广西、宁夏、吉林和
甘肃 26 个省(区、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超
过 60%;新疆、上海、湖南和内蒙古 4 个省(区、市)在 40%
—60%之间;西藏和新疆兵团在 30%以下。
五、城市绿色生态方面
(一)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 265.41 万公
顷,同比增长 2.8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3.32%,比上年增
加 0.36 个百分点。
17分省份看,广东、山东和江苏 3 个省城市建成区绿地面
积超过 20 万公顷;浙江、河南、四川、湖北、辽宁和安徽 6
个省在 10—20 万公顷之间;河北、北京、湖南、江西、福
建、广西、重庆、黑龙江、吉林、陕西、新疆、山西和云南
13 个省(区、市)在 5—10 万公顷之间;内蒙古、贵州、上
海、天津、甘肃、宁夏、海南、青海、西藏 9 个省(区、市)
和新疆兵团在 5 万公顷以下。
18北京、江西和安徽 3 个省(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超过 45%;广东、福建、四川、江苏、山东、云南、河北、
浙江、河南、湖北、陕西、山西、吉林、西藏、广西、宁夏、
重庆、内蒙古、海南、湖南、贵州、新疆、辽宁 23 个省(区、
市)和新疆兵团在 40%—45%之间;黑龙江、天津、上海、甘
肃和青海 5 个省(市)在 35%—40%之间。
(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5.65 平
方米,比上年增加 0.36 平方米。
分省份看,宁夏、内蒙古、山东、重庆、广东、江西、
西藏、安徽、北京、贵州、江苏、河南、甘肃、福建、湖北、
新疆、浙江 17 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城市人均公园绿
19地面积超过 15 平方米;黑龙江、吉林、河北、四川、辽宁、
湖南、云南、山西、陕西、青海、海南和广西 12 个省(区)
在 11—15 平方米之间;天津和上海在 10 平方米以下。
20注释: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统计数据未包括在本公报内。
2.本公报统计范围为设市的城区:市本级(1)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2)
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
常住人口在 3000 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
域。
3.本公报中所有人均指标、普及率指标均以户籍人口与暂住人口合计为分母
计算。
4.本公报中全国城市建成区面积不含北京市。
5.本公报中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在 5 万元以上
(含 5 万元)的市政公用设施项目,不含住宅及其他方面的投资。全国市政设施
固定资产投资包含城市和县城。
6.供水管道长度是指从送水泵至各类用户引入管之间所有市政管道的长度。
不包括新安装尚未使用、水厂内以及用户建筑物内的管道。在同一条街道埋设两
条或两条以上管道时,应按每条管道的长度计算。
7.供水总量是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
8.供气管道长度是指报告期末从气源厂压缩机的出口或门站出口至各类用
户引入管之间的全部已经通气投入使用的管道长度。
9.供气总量是指报告期燃气企业(单位)向用户供应的燃气数量。包括销售
量和损失量。
10.供热管道长度是指从各类热源到热用户建筑物接入口之间的全部蒸汽和
热水的管道长度。不包括各类热源厂内部的管道长度。
11.供热面积是指供热企业(单位)向城市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
属设施供热的全部建筑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进行统计的,应按
系数换算为建筑面积。
12.供热能力是指供热企业(单位)向城市热用户输送热能的设计能力。
13.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轨道结构进行承重和导向的车辆运输系统,依据
城市交通总体规划的要求,设置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专用轨道线路,以列车或单
车形式,运送相当规模客流量的公共交通方式。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
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和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14.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
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城市道路由车行道和人行道等组成。在统计时只统计路
21面宽度在 3.5 米(含 3.5 米)以上的各种铺装道路,包括开放型工业区和住宅区
道路在内。
15.排水管道长度是指所有市政排水总管、干管、支管、检查井及连接井进
出口等长度之和。
16.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是指污水处理厂每昼夜处理污水量的设计能力。
1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是指按工艺设计每天所能处理生活垃圾的数量。
18.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是指生活垃圾焚烧厂按工艺设计,每天所能处理
生活垃圾的数量。
19.绿地面积是指报告期末用作园林和绿化的各种绿地面积。包括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和位于建成区范围内的区域绿地面积。
22

  • 统计公报
  • 其他
甘肃和福建18个省(区、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超。...2.本公报统计范围为设市的城区:市本级(1)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2)。...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
 
2023 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目录
概述............................................................................................................................... 1
一、城市建设基本情况方面....................................................................................... 3
(一)城市建成区面积........................................................................................ 3
(二)城市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 3
二、城市居民生活方面............................................................................................... 4
(一)城市供水.................................................................................................... 4
(二)城市燃气.................................................................................................... 6
(三)城市集中供热............................................................................................ 9
三、城市居民出行方面..............................................................................................11
(一)城市轨道交通...........................................................................................11
(二)城市道路.................................................................................................. 12
四、城市环境卫生方面............................................................................................. 14
(一)城市污水处理.......................................................................................... 14
(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16
五、城市绿色生态方面............................................................................................. 17
(一)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 17
(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9概述
根据《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调查制度》有关规
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展了 2023 年全国城市建设统计
调查,统计调查的标准时点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时期为
2023 年。本公报统计调查对象为设市城市的规划、建设、管
理和经营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
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本次统计调查由住房城乡建设部
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各级城乡建设统计主管部门负责本
辖区内数据的审核、汇总和上报。
城市建设基本情况方面,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建
成区面积 6.45 万平方公里,同比增长 1.24%。2023 年,城
市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 2.03 万亿元,占全国市政设施固
定资产投资的 83%。
城市居民生活方面,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供水管
道长度 115.31 万公里,同比增长 4.55%;供水普及率 99.43%,
比上年增加 0.04 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 98.25%,比上年增
加 0.19 个百分点;管道燃气普及率 83.46%,比上年增加 1.92
个百分点。集中供热面积 115.49 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3.81%。
城市居民出行方面,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已建成
轨道交通 10442.95 公里,同比增长 9.06%;在建轨道交通
5061.32 公里,同比增长 5.38%。道路面积 112.08 亿平方米,
同比增长 2.89%;道路长度 56.44 万公里,同比增长 2.22%;
1人均道路面积 19.72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 0.44 平方米。
城市环境卫生方面,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排水管
道长度 95.25 万公里,同比增长 4.27%。污水处理厂处理能
力 2.27 亿立方米/日,同比增长 4.84%;生活污水集中收集
率 73.63%,比上年增加 3.57 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理率 99.98%,比上年增加 0.08 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能力 114.44 万吨/日,同比增长 3.15%,其中,焚烧处
理能力占比为 75.30%。
城市绿色生态方面,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建成区
绿地面积 265.41 万公顷,同比增长 2.88%;建成区绿化覆盖
率 43.32%,比上年增加 0.36 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5.65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 0.36 平方米。
2一、城市建设基本情况方面
(一)城市建成区面积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建成区面积 6.45 万平方公里,
同比增长 1.24%。
(二)城市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
2023 年,城市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 2.03 万亿元,占
全国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的 83%。其中,道路桥梁类占比
36.6%;轨道交通类占比 26.8%;排水类占比 9.7%;园林
绿化类占比5.0%;供水类占比3.7%;集中供热类占比2.5%;
地下综合管廊类、市容环境卫生类占比均为 1.7%;燃气类占
比 1.5%;其他占比 10.7%。
3分省份看,山东、江苏、湖北和广东 4 个省城市市政设
施固定资产投资超过 1500 亿元,浙江、四川、北京、重庆
和安徽 5 个省(市)在 1000—1500 亿元之间;河北、陕西、
河南、江西、湖南和福建 6 个省在 500—1000 亿元之间;上
海、吉林、天津、辽宁、内蒙古、贵州、山西、广西和甘肃
9 个省(区、市)在 200—500 亿元之间;云南、新疆、黑龙
江、海南、宁夏、青海、西藏 7 个省(区)和新疆兵团在 200
亿元以下。
二、城市居民生活方面
(一)城市供水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供水管道长度 115.31 万公里,
同比增长 4.55%;供水普及率 99.43%,比上年增加 0.04 个
百分点。2023 年,全国城市供水总量 687.56 亿立方米,同
比增长 1.95%。
4分省份看,广东、江苏和浙江 3 个省城市供水管道长度
超过 10 万公里;山东、湖北和四川 3 个省在 5—10 万公里
之间;湖南、辽宁、上海、福建、安徽、江西、河南、重庆、
广西、贵州、河北、黑龙江、天津、北京、云南、山西、吉
林、内蒙古、陕西和新疆 20 个省(区、市)在 1—5 万公里
之间;海南、甘肃、青海、宁夏、西藏 5 个省(区)和新疆
兵团在 1 万公里以下。
5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西藏和天津 7 个省(区、
市)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 100%;福建、湖北、重庆、山东、
广西、湖南、海南、新疆、广东、甘肃、青海、江西、河南、
黑龙江、宁夏、内蒙古和四川 17 个省(区、市)在 99%—100%
之间;云南、陕西、安徽、山西、贵州 5 个省和新疆兵团在
98%—99%之间;辽宁和吉林 2 个省在 95%—98%之间。
(二)城市燃气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天然气管道长度 103.92 万公
里,同比增长 5.99%;人工煤气管道长度 0.52 万公里,同比
下降 23.28%;液化石油气管道长度 0.29 万公里,同比增长
15.50%。2023 年,全国城市天然气供气总量 1837.19 亿立方
米,同比增长 3.93%;人工煤气供气总量 14.06 亿立方米,
同比下降 22.54%;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 764.60 万吨,同比
增长 0.81%。
6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燃气普及率 98.25%,比上年
增加 0.19 个百分点;管道燃气普及率 83.46%,比上年增加
1.92 个百分点。
7分省份看,北京、浙江和上海 3 个省(市)城市燃气普
及率达到 100%;江苏、海南、福建、安徽、重庆、山东、河
北、天津、江西、河南、广西和陕西 12 个省(区、市)在
99%—100%之间;广东、湖南、新疆、甘肃、四川、内蒙古、
山西、青海、辽宁、吉林、宁夏、湖北 12 个省(区)和新
疆兵团在 95%—99%之间;贵州和黑龙江在 90%—95%之间;
西藏和云南在 90%以下。
8重庆市城市管道燃气普及率超过 95%;陕西、四川、山
西、山东、新疆、安徽、天津、河北、宁夏、江苏、甘肃 11
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在 90%—95%之间;河南、青海、
辽宁、湖北、江西、上海、海南、湖南、吉林、内蒙古、黑
龙江、北京、浙江、贵州、广西、福建和广东 17 个省(区、
市)在 60%—90%之间;云南和西藏在 60%以下。
(三)城市集中供热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集中供热管道长度 52.37 万
公里,同比增长 6.13%;集中供热面积 115.49 亿平方米,同
比增长3.81%。全国城市蒸汽集中供热能力12.39万吨/小时,
同比下降 1.30%;热水集中供热能力 63.12 万兆瓦,同比增
长 5.17%。
9分省份看,山东、辽宁和河北 3 个省城市集中供热面积
超过 10 亿平方米;黑龙江、山西、北京、内蒙古、吉林、
河南、天津和陕西 8 个省(区、市)在 5—10 亿平方米之间;
新疆、甘肃和宁夏 3 个省(区)在 1—5 亿平方米之间;青
海、江苏、安徽、湖北、贵州、云南、西藏、四川 8 个省(区)
和新疆兵团在 1 亿平方米以下;上海、浙江、福建、江西、
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和重庆 9 个省(区、市)无集中供
热。
10三、城市居民出行方面
(一)城市轨道交通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已建成轨道交通 10442.95 公
里,同比增长 9.06%;在建轨道交通 5061.32 公里,同比增长
5.38%。
分省份看,广东和江苏 2 个省已建成城市轨道交通长度
超过 1200 公里;浙江、北京、上海、四川、湖北和重庆 6
个省(市)在 500—1000 公里之间;辽宁、山东、陕西、河
南、天津、湖南、安徽、福建、云南、广西、江西和吉林 12
个省(区、市)在 100—500 公里之间;黑龙江、河北、贵
州、内蒙古、甘肃、新疆、山西和海南 8 个省(区)在 100
11公里以下;西藏、青海、宁夏 3 个省(区)和新疆兵团暂无
轨道交通。
广东、江苏和浙江 3 个省在建的城市轨道交通长度超过
500 公里;山东、四川、重庆、北京、上海、天津、福建、
湖北、辽宁、河南、安徽、吉林和陕西 13 个省(市)在 100
—400 公里之间;贵州、湖南、河北、新疆、江西、山西、
云南、黑龙江和广西 9 个省(区)在 100 公里以下。
(二)城市道路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道路面积 112.08 亿平方米,
同比增长 2.89%;道路长度 56.44 万公里,同比增长 2.22%;
人均道路面积 19.72 平方米,比上年增加 0.44 平方米。
12分省份看,宁夏、江西、山东、江苏、贵州、海南、安
徽、广西、内蒙古、福建、新疆、甘肃、西藏、浙江、湖南、
湖北、河北 17 个省(区)和新疆兵团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超
过 20 平方米;辽宁、四川、青海、云南、陕西、河南、吉
林、山西、重庆、黑龙江和天津 11 个省(市)在 15—20 平
方米之间;广东、北京和上海 3 个省(市)在 15 平方米以
下。
13四、城市环境卫生方面
(一)城市污水处理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排水管道长度 95.25 万公里,
同比增长 4.27%;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 2.27 亿立方米/日,
同比增长 4.84%;污水处理率 98.69%,比上年增加 0.58 个
百分点;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73.63%,比上年增加 3.57 个
百分点。
14分省份看,广东省城市排水管道长度超过 15 万公里;
江苏、山东、浙江和四川 4 个省在 5—10 万公里之间;湖北、
河南、安徽、湖南、辽宁、重庆、福建、河北、天津、江西、
广西、上海、北京、云南、贵州、陕西、山西、内蒙古、吉
林、黑龙江和新疆 21 个省(区、市)在 1—5 万公里之间;
甘肃、海南、青海、宁夏、西藏 5 个省(区)和新疆兵团在
1 万公里以下。
北京、新疆、上海、河南、陕西、浙江、天津、江苏、
宁夏、内蒙古、吉林、广东、河北、山东、山西、黑龙江、
甘肃和福建 18 个省(区、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超
过 70%;云南、重庆、海南、湖南、安徽、四川、辽宁、青
海、江西、广西、湖北、贵州 12 个省(区、市)和新疆兵
团在 50%—70%之间;西藏在 30%以下。
15(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截至2023年末,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98%,
比上年增加0.08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14.44
万吨/日,同比增长 3.15%,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为 75.30%。
分省份看,广东、江苏、浙江和山东 4 个省城市生活垃
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超过 7 万吨/日;河南、四川、湖北、上
海、湖南、辽宁、河北、安徽、福建、广西、重庆、北京、
吉林、黑龙江、江西、陕西、山西、云南、贵州、天津、内
蒙古、新疆、甘肃和海南 24 个省(区、市)在 1—5 万吨/
日之间;宁夏、青海、西藏 3 个省(区)和新疆兵团在 1 万
吨/日以下。
16河北、江西、海南、天津、河南、浙江、安徽、贵州、
福建、山西、山东、江苏、湖北、四川、广东、云南、黑龙
江、陕西、重庆、北京、青海、辽宁、广西、宁夏、吉林和
甘肃 26 个省(区、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超
过 60%;新疆、上海、湖南和内蒙古 4 个省(区、市)在 40%
—60%之间;西藏和新疆兵团在 30%以下。
五、城市绿色生态方面
(一)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 265.41 万公
顷,同比增长 2.8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3.32%,比上年增
加 0.36 个百分点。
17分省份看,广东、山东和江苏 3 个省城市建成区绿地面
积超过 20 万公顷;浙江、河南、四川、湖北、辽宁和安徽 6
个省在 10—20 万公顷之间;河北、北京、湖南、江西、福
建、广西、重庆、黑龙江、吉林、陕西、新疆、山西和云南
13 个省(区、市)在 5—10 万公顷之间;内蒙古、贵州、上
海、天津、甘肃、宁夏、海南、青海、西藏 9 个省(区、市)
和新疆兵团在 5 万公顷以下。
18北京、江西和安徽 3 个省(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超过 45%;广东、福建、四川、江苏、山东、云南、河北、
浙江、河南、湖北、陕西、山西、吉林、西藏、广西、宁夏、
重庆、内蒙古、海南、湖南、贵州、新疆、辽宁 23 个省(区、
市)和新疆兵团在 40%—45%之间;黑龙江、天津、上海、甘
肃和青海 5 个省(市)在 35%—40%之间。
(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截至 2023 年末,全国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5.65 平
方米,比上年增加 0.36 平方米。
分省份看,宁夏、内蒙古、山东、重庆、广东、江西、
西藏、安徽、北京、贵州、江苏、河南、甘肃、福建、湖北、
新疆、浙江 17 个省(区、市)和新疆兵团城市人均公园绿
19地面积超过 15 平方米;黑龙江、吉林、河北、四川、辽宁、
湖南、云南、山西、陕西、青海、海南和广西 12 个省(区)
在 11—15 平方米之间;天津和上海在 10 平方米以下。
20注释: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省统计数据未包括在本公报内。
2.本公报统计范围为设市的城区:市本级(1)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2)
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
常住人口在 3000 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
域。
3.本公报中所有人均指标、普及率指标均以户籍人口与暂住人口合计为分母
计算。
4.本公报中全国城市建成区面积不含北京市。
5.本公报中市政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口径为计划总投资在 5 万元以上
(含 5 万元)的市政公用设施项目,不含住宅及其他方面的投资。全国市政设施
固定资产投资包含城市和县城。
6.供水管道长度是指从送水泵至各类用户引入管之间所有市政管道的长度。
不包括新安装尚未使用、水厂内以及用户建筑物内的管道。在同一条街道埋设两
条或两条以上管道时,应按每条管道的长度计算。
7.供水总量是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单位)供出的全部水量。
8.供气管道长度是指报告期末从气源厂压缩机的出口或门站出口至各类用
户引入管之间的全部已经通气投入使用的管道长度。
9.供气总量是指报告期燃气企业(单位)向用户供应的燃气数量。包括销售
量和损失量。
10.供热管道长度是指从各类热源到热用户建筑物接入口之间的全部蒸汽和
热水的管道长度。不包括各类热源厂内部的管道长度。
11.供热面积是指供热企业(单位)向城市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
属设施供热的全部建筑面积。按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进行统计的,应按
系数换算为建筑面积。
12.供热能力是指供热企业(单位)向城市热用户输送热能的设计能力。
13.城市轨道交通是指采用轨道结构进行承重和导向的车辆运输系统,依据
城市交通总体规划的要求,设置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专用轨道线路,以列车或单
车形式,运送相当规模客流量的公共交通方式。包括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
系统、有轨电车、磁浮系统、自动导向轨道系统和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14.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
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城市道路由车行道和人行道等组成。在统计时只统计路
21面宽度在 3.5 米(含 3.5 米)以上的各种铺装道路,包括开放型工业区和住宅区
道路在内。
15.排水管道长度是指所有市政排水总管、干管、支管、检查井及连接井进
出口等长度之和。
16.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是指污水处理厂每昼夜处理污水量的设计能力。
1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是指按工艺设计每天所能处理生活垃圾的数量。
18.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是指生活垃圾焚烧厂按工艺设计,每天所能处理
生活垃圾的数量。
19.绿地面积是指报告期末用作园林和绿化的各种绿地面积。包括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和位于建成区范围内的区域绿地面积。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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