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楼市迎新利好:二套房首付降至1.5成 二手房以旧换新可“带押过户”

上海证券报

2周前

新华财经上海10月30日电(记者仲茜)近日,在南京发布的“稳增长30条”实施细则中,南京官宣二套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15%,二手房以旧换新可“带押过户”、房票可转让,同时支持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以满足购房者需求,让更多市民安家落户更安心。

新华财经上海10月30日电(记者 仲茜)近日,在南京发布的“稳增长30条”实施细则中,南京官宣二套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15%,二手房以旧换新可“带押过户”、房票可转让,同时支持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以满足购房者需求,让更多市民安家落户更安心。

此次“稳增长30条”中涉及楼市利好政策主要包括五方面。第一,落实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首付款比例调整,二套房首付降至1.5成。落实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首付款比例调整等支持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将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15%。

第二,深化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推广“国有资本收旧+社会化房企换新”模式,鼓励参与活动的业主在不结清存量房贷款的条件下,可以过户给收旧主体,业主与商业银行等相关方签订协议,约定转移存量房抵押贷款并增容扩贷至新购商品房,减轻业主资金筹集压力。

第三,推进房票安置根据《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暂行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南京市房票政策已满足“允许房票在一定范围内转让”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大力推广使用房票,做好现场指导服务。

第四,支持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支持已出让未建设住宅用地,按照改善型住宅规划建设标准,经市、区政府(管委会)认定为规划建设改善型住宅的,在符合详细规划和出让合同约定前提下,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并依法依规办理规划许可变更等相关手续。

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的,按照《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允许对规划条件中一般内容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可向规划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或受委托的区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

第五,加大对“白名单”项目贷款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持续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协调金融机构对“白名单”项目建立绿色通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完成审批;坚持以需定购原则,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积极盘活存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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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南京江北新区关于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行动方案》也正式发布,20条重磅措施,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行动方案,在新开发区域探索“租购同权”。

《方案》明确,高标准运营总数超1万套人才公寓;对符合条件的博(硕、学)士按每月2000 (800、600)元发放36个月住房租赁补贴;在新开发区域探索“租购同权”;试行“先租后售”,已租住新区国企房源青年在购买新区国企公寓、住宅时,缴纳租金可冲抵房款;对已购新区国企房源开发项目且在新区无住房的,提供过渡期免费租赁住房;首次购买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青年人才,根据人才等级给予20万元起、最高300万元的购房补助。

编辑:幸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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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财经上海10月30日电(记者仲茜)近日,在南京发布的“稳增长30条”实施细则中,南京官宣二套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15%,二手房以旧换新可“带押过户”、房票可转让,同时支持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以满足购房者需求,让更多市民安家落户更安心。

新华财经上海10月30日电(记者 仲茜)近日,在南京发布的“稳增长30条”实施细则中,南京官宣二套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15%,二手房以旧换新可“带押过户”、房票可转让,同时支持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以满足购房者需求,让更多市民安家落户更安心。

此次“稳增长30条”中涉及楼市利好政策主要包括五方面。第一,落实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首付款比例调整,二套房首付降至1.5成。落实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首付款比例调整等支持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将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15%。

第二,深化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推广“国有资本收旧+社会化房企换新”模式,鼓励参与活动的业主在不结清存量房贷款的条件下,可以过户给收旧主体,业主与商业银行等相关方签订协议,约定转移存量房抵押贷款并增容扩贷至新购商品房,减轻业主资金筹集压力。

第三,推进房票安置根据《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住宅房屋房票安置暂行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南京市房票政策已满足“允许房票在一定范围内转让”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项目,大力推广使用房票,做好现场指导服务。

第四,支持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支持已出让未建设住宅用地,按照改善型住宅规划建设标准,经市、区政府(管委会)认定为规划建设改善型住宅的,在符合详细规划和出让合同约定前提下,优化工程设计方案,并依法依规办理规划许可变更等相关手续。

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变更规划条件的,按照《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规划条件变更管理规定》,允许对规划条件中一般内容变更,土地使用权人可向规划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江北新区管委会或受委托的区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

第五,加大对“白名单”项目贷款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持续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协调金融机构对“白名单”项目建立绿色通道,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完成审批;坚持以需定购原则,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积极盘活存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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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南京江北新区关于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行动方案》也正式发布,20条重磅措施,加快建设青年发展型城市行动方案,在新开发区域探索“租购同权”。

《方案》明确,高标准运营总数超1万套人才公寓;对符合条件的博(硕、学)士按每月2000 (800、600)元发放36个月住房租赁补贴;在新开发区域探索“租购同权”;试行“先租后售”,已租住新区国企房源青年在购买新区国企公寓、住宅时,缴纳租金可冲抵房款;对已购新区国企房源开发项目且在新区无住房的,提供过渡期免费租赁住房;首次购买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青年人才,根据人才等级给予20万元起、最高300万元的购房补助。

编辑:幸骊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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