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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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前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部署,现就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今日,“药叶朋友说”为所有药业同行们整理了4条国内的药业药闻。

一、山东省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部署,现就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我省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二、申报范围

自11月1日起,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向我省提交挂网申请。我省将对向我省提出“申请挂网”的产品信息按照我省现有挂网政策审核挂网。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提交申请。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或“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和价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二)省级核验挂网。试运行期间,对联审通办申请随时受理,自11月1日起每半月集中公示。试运行结束后,将根据试运行期间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来源: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二、山西省关于报送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品种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8号)精神,按照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工作安排,我省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品种(见附件私信客服)相关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因篇幅有限,无法完整展示。有需要(电子版),请咨询客服  

一、机构范围

所有有相关中药饮片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填报方式

本次数据填报采取线上直报方式,依托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药饮片)进行,网址:https://zyjc.ybj.shandong.gov.cn,平台登录用户密码随本通知下发。(密码通过OA下发)相关医药机构和部门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进行填报或审核。无系统账号或需重置密码的,由所在地市医保局联系省药采中心进行新增或重置密码。

三、填报内容

(一)医药机构信息。医药机构需填报联系人、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信息,其中,医疗机构按要求上传经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等级评定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资质证明文件。

(二)历史采购数据。医药机构应按照品种、规格等级,逐一填报2023年采购总量、采购总金额以及最近采购单价等数据。同一品种有多个生产企业供应的,应逐一填报。

(三)采购需求量。医药机构应结合历史使用情况、临床用药需求等因素,按照规格等级,准确填报未来一年每个品种的采购需求量,对于填报的采购需求量低于其历史采购量80%的,需在系统内提交由院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各地市医保部门需严格审核。实际采购中药饮片明显高于集采品种选货规格等级的三级医疗机构,可在历史采购量80%的基础上适当减少报量或不报量。

完成数据填报后,医药机构应从填报系统下载打印《医药机构采购数据填报承诺函》,由院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填报系统。各医药机构应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采购数据核对校准工作,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上报。

四、时间安排

医药机构填报时限: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6日24时。填报时间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数据补报。

医保部门审核时限:2024年11月7日前完成审核。医药机构填报期间医保部门审核功能保持开放,请各地市医保部门在时限内完成相关药品采购数据审核工作,并提交至省医保局。  

来源: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

三、公示2024年度吉林省第九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55号)要求,现公示2024年度吉林省第九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9日—10月31日。  

二、公示内容  

2024年度吉林省第九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公示表(详见附件私信客服)。

因篇幅有限,无法完整展示。有需要(电子版),请咨询客服   

三、质疑方式  

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4年10月31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63.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两票制界定和联动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贵州省医保局关于调整2024年第十八批130个药品挂网交易价格的通知

近期,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85家企业,在贵州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了130个药品的降价申请,价格调整表详见附件(私信客服)。

因篇幅有限,无法完整展示。有需要(电子版),请咨询客服

调整后的价格于2024年10月31日起正式执行,请各相关医疗机构按下调价格采购和使用。

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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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部署,现就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今日,“药叶朋友说”为所有药业同行们整理了4条国内的药业药闻。

一、山东省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部署,现就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我省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二、申报范围

自11月1日起,凡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向我省提交挂网申请。我省将对向我省提出“申请挂网”的产品信息按照我省现有挂网政策审核挂网。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提交申请。注册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fuwu.nhsa.gov.cn/nationalHallSt/#/unitLogi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或“耗材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和价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二)省级核验挂网。试运行期间,对联审通办申请随时受理,自11月1日起每半月集中公示。试运行结束后,将根据试运行期间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来源: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二、山西省关于报送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品种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8号)精神,按照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工作安排,我省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全国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品种(见附件私信客服)相关采购数据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因篇幅有限,无法完整展示。有需要(电子版),请咨询客服  

一、机构范围

所有有相关中药饮片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填报方式

本次数据填报采取线上直报方式,依托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中药饮片)进行,网址:https://zyjc.ybj.shandong.gov.cn,平台登录用户密码随本通知下发。(密码通过OA下发)相关医药机构和部门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进行填报或审核。无系统账号或需重置密码的,由所在地市医保局联系省药采中心进行新增或重置密码。

三、填报内容

(一)医药机构信息。医药机构需填报联系人、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信息,其中,医疗机构按要求上传经卫生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等级评定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等资质证明文件。

(二)历史采购数据。医药机构应按照品种、规格等级,逐一填报2023年采购总量、采购总金额以及最近采购单价等数据。同一品种有多个生产企业供应的,应逐一填报。

(三)采购需求量。医药机构应结合历史使用情况、临床用药需求等因素,按照规格等级,准确填报未来一年每个品种的采购需求量,对于填报的采购需求量低于其历史采购量80%的,需在系统内提交由院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各地市医保部门需严格审核。实际采购中药饮片明显高于集采品种选货规格等级的三级医疗机构,可在历史采购量80%的基础上适当减少报量或不报量。

完成数据填报后,医药机构应从填报系统下载打印《医药机构采购数据填报承诺函》,由院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填报系统。各医药机构应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采购数据核对校准工作,确认填报信息无误后提交上报。

四、时间安排

医药机构填报时限: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6日24时。填报时间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数据补报。

医保部门审核时限:2024年11月7日前完成审核。医药机构填报期间医保部门审核功能保持开放,请各地市医保部门在时限内完成相关药品采购数据审核工作,并提交至省医保局。  

来源:山西省药械集中竞价采购网

三、公示2024年度吉林省第九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

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卫联发〔2017〕55号)要求,现公示2024年度吉林省第九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29日—10月31日。  

二、公示内容  

2024年度吉林省第九批挂网药品“两票制”界定结果公示表(详见附件私信客服)。

因篇幅有限,无法完整展示。有需要(电子版),请咨询客服   

三、质疑方式  

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于2024年10月31日16:00前,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和其它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PDF版本,发送到指定邮箱jlggzyypc@163.com。发送的邮件名称按以下格式书写“两票制界定和联动全国省级最低价格申/投诉-企业名称”请各企业务必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提交。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申诉质疑。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贵州省医保局关于调整2024年第十八批130个药品挂网交易价格的通知

近期,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85家企业,在贵州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提交了130个药品的降价申请,价格调整表详见附件(私信客服)。

因篇幅有限,无法完整展示。有需要(电子版),请咨询客服

调整后的价格于2024年10月31日起正式执行,请各相关医疗机构按下调价格采购和使用。

来源:贵州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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