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首套房及二套房认定标准

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周前

6、符合下列情况的,经管理中心认定后可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

凡在岳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纳社保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及其共同借款人或未成年子女,在岳阳市内合法购买、建造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授权的管理部申请贷款。

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灵活就业人员除外),在岳阳市内合法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住房套数的认定:

1、除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外,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岳阳市内不存在已有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除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外,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岳阳市内还有一套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3、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近一年内存在婚姻关系变更的,其婚姻关系发生变更前的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岳阳市内的住房及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一并纳入住房套数认定。

4、除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外,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的唯一住房存在多个房号的,只按单套住房计算。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名下存在岳阳市内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纳入房屋套数核算;存在岳阳市外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不纳入房屋套数核算。

6、符合下列情况的,经管理中心认定后可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

①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存在商住两用住房(含公寓),且该套房屋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

②住房被拆迁的,提供被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合同或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等。

来源: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符合下列情况的,经管理中心认定后可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

凡在岳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纳社保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及其共同借款人或未成年子女,在岳阳市内合法购买、建造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向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授权的管理部申请贷款。

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异地灵活就业人员除外),在岳阳市内合法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住房套数的认定:

1、除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外,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岳阳市内不存在已有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除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外,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岳阳市内还有一套住房的,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

3、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近一年内存在婚姻关系变更的,其婚姻关系发生变更前的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岳阳市内的住房及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一并纳入住房套数认定。

4、除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外,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已有的唯一住房存在多个房号的,只按单套住房计算。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名下存在岳阳市内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纳入房屋套数核算;存在岳阳市外未结清的住房商业贷款的,不纳入房屋套数核算。

6、符合下列情况的,经管理中心认定后可不纳入住房套数计算:

①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存在商住两用住房(含公寓),且该套房屋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取。

②住房被拆迁的,提供被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合同或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等。

来源: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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