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大于或等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的80%,其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等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对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小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的80%,则实施重点排放单位豁免,即补发一定配额量,补发配额量为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80%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的差值,补发后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等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的80%,使其配额履约缺口率不超过20%。
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是指重点排放单位内各机组(含燃气 和燃煤 )核定配额量之和。 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是指在重点排 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基础之上, 再经重点排放单位层面配额履约缺口 率上限豁免等机制调整后最终确定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发配额量。
为降低部分配额缺口较大企业履约压力, 实行配额履约缺口率 20%上限豁免(配额履约缺口率是指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与重点 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之间的差值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的比值)。
对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大于或等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 放量的 80%,其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等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 量; 对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小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的 80%, 则实施重点排放单位豁免, 即补发一定配额量, 补发配额量为 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 80%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的差值, 补发后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等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的 80% , 使其配额履约缺口率不超过 20%。
对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大于或等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的80%,其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等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对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小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的80%,则实施重点排放单位豁免,即补发一定配额量,补发配额量为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80%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的差值,补发后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等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的80%,使其配额履约缺口率不超过20%。
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是指重点排放单位内各机组(含燃气 和燃煤 )核定配额量之和。 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是指在重点排 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基础之上, 再经重点排放单位层面配额履约缺口 率上限豁免等机制调整后最终确定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发配额量。
为降低部分配额缺口较大企业履约压力, 实行配额履约缺口率 20%上限豁免(配额履约缺口率是指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与重点 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之间的差值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的比值)。
对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大于或等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 放量的 80%,其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等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 量; 对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小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的 80%, 则实施重点排放单位豁免, 即补发一定配额量, 补发配额量为 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 80%与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量的差值, 补发后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量等于重点排放单位核查排放量的 80% , 使其配额履约缺口率不超过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