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本文来自医药经济报,作者陈淑文;赛柏蓝转载,编辑凯西
随着药品追溯码政策的全面强化,零售药店的“进销存”信息更加全面、透明,任何违规违法行为都将无处遁形。
日前,山西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暂停运城市565家定点医药机构门诊统筹服务的公告》,56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由于未能及时完成进销存追溯码信息采集上传工作,而暂停门诊统筹服务,其中涉及零售药店380余家,占比约七成。
“追溯码”加速落地
385家药店被停刷统筹
药品追溯码正在成为智慧医保监管的新方式和新抓手。药品追溯码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就被贴上了唯一的身份标签,即使相同的药品每一盒的编码也是不同的。
药品追溯码是国家为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有效防范非法药品进入合法渠道,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而制定的。是实现药品“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必要前提和重要基础,是用于唯一标识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的代码。
今年8月,全国深入整治骗取医保基金工作部署会议提出完善工作机制,引导定点医药机构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充分发挥智能监控系统作用,加快推进药品追溯码“应扫尽扫”。
9月底,国家医保局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及,今年4月以来,医保局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在各地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积极配合下,该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开始上传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
在地方层面,江西、福建、安徽、陕西各地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结合各自区域特点,纷纷开展药品追溯码应用的实践探索。
2024年8月,江西省药监局印发《江西省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在推广“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新药品追溯体系。
根据《方案》规划的时间进度,至2024年底,江西省新发(换)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及三级以上医疗机构,需率先实现所有赋码药品的入出库扫码及数据上传,确保这些关键环节的药品信息透明化、可追溯。
到2025年底,这一要求将全面覆盖至所有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赋码药品入出库扫码率与数据上传率均达到100%的目标,构建起一张覆盖全省的药品追溯网络。
这也意味着,即使是信息化建设不完备的中小型药店,也要加入药品追溯的大部队,并且留给她们的时间已经不到一年半。
早在2023年7月,榆林作为全国首家构建慢特病用药“追溯码”体系试点地区开始试水,“追溯码”体系上线以来共比对数据75万条,拦截定点药店同一药品二次支付7578次,涉及金额80.91万元,慢特病定点药店的医保药品“返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与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共建药品耗材追溯码数据应用中心揭牌启用。该市将率先探索全场景、全环节、全口径赋码、扫码、归集码、结算码的新生态;率先建立追溯码、医保码、药品本位码三码映射联通的基础库;率先研究全量追溯码数据赋能医保、医疗、医药管理服务、改革创新的新场景。
随着药品追溯码政策的全面加强,山西省运城市已有385余家定点零售药店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药品进销存追溯码信息采集上传工作,被暂停门诊统筹服务。
另一方面,随着门诊统筹等政策的深入实施,越来越多的定点零售药店被纳入门诊保障范围。
在市场化竞争与利益驱动下,部分药店出现非医保药品串换为医保药品等违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追溯码”的实施不仅是技术层面的革新,更是监管模式的转型升级,强化了对药店的全链条监管,构建起立体化、智能化的药品追溯生态系统。
“进销存”大数据分析
斩断虚售、回流药黑手
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的赋能下,药品供应链管理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革。
运用大数据打通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信息壁垒,促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创新药品监管方式,将实现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精准监管。这一过程中,药品追溯码的实施尤为关键,为每一盒药赋予了唯一的“身份证”,确保了药品来源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国家层面正在积极推进药品耗材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国内已经有试点地区将药品追溯码应用于智能监管系统,医保药品“回流”“虚售”“重复销售”“串换”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024年8月,海南海口市发布《零售药店追溯管理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确保零售环节药品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构建一个药品来源清晰可追溯、流向明确可追踪、责任明确可追责的全方位体系。
《意见稿》明确要求,药店必须建立一套覆盖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6个环节及其他环节的计算机化质量管理体系。需满足严格的质量控制与追溯要求,还应融入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实现药品管理的智能化与精细化。
据了解,海口市对药店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十分严格。药店所采用的计算机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药品近效期自动预警、超量销售智能提醒、处方药销售登记即时反馈、药品追溯状态一键核验,以及全电子化记录存储等。所有数据的录入、修改与保存操作均须遵循严格的授权范围、操作流程、内部管理制度及外部监管要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安全性。
随着监管手段的不断创新与完善,海口市乃至全国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正逐步向多元化、智能化方向迈进。
除了强化追溯系统建设外,各地还积极探索采用安装监控设备、实施定点药店实时巡查,以及将智慧监管融入医保基金管理等措施,使得零售药店的“进销存”信息更加全面、透明,任何违规违法行为都将无处遁形,有力维护了药品市场的秩序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国家医保局还在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开发“倒卖医保药品”大数据监管模型,并强化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的智能提醒功能,旨在精准打击医院间重复开药、药品转卖牟利等不法行为。
就在本月,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视频,揭露了哈尔滨四家药店骗保案的详情。
接下来,国家医保局将结合飞行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对问题突出的机构实施约谈,并依托倒查机制、大数据监管及群众举报等多重手段,重拳出击,持续优化药品流通的生态环境。
对于药店而言,药品质量不仅是吸引顾客、促进销售的关键,更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重要基石。药品溯源工作落实是否到位,则直接影响药店的经营状况和门店信誉。
END
内容沟通:郑瑶(1381017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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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药品追溯码政策的全面强化,零售药店的“进销存”信息更加全面、透明,任何违规违法行为都将无处遁形。
日前,山西运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暂停运城市565家定点医药机构门诊统筹服务的公告》,56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由于未能及时完成进销存追溯码信息采集上传工作,而暂停门诊统筹服务,其中涉及零售药店380余家,占比约七成。
“追溯码”加速落地
385家药店被停刷统筹
药品追溯码正在成为智慧医保监管的新方式和新抓手。药品追溯码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每一盒药品从生产出厂就被贴上了唯一的身份标签,即使相同的药品每一盒的编码也是不同的。
药品追溯码是国家为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有效防范非法药品进入合法渠道,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而制定的。是实现药品“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必要前提和重要基础,是用于唯一标识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的代码。
今年8月,全国深入整治骗取医保基金工作部署会议提出完善工作机制,引导定点医药机构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充分发挥智能监控系统作用,加快推进药品追溯码“应扫尽扫”。
9月底,国家医保局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及,今年4月以来,医保局开展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采集试点工作。在各地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积极配合下,该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目前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开始上传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信息。
在地方层面,江西、福建、安徽、陕西各地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导向,结合各自区域特点,纷纷开展药品追溯码应用的实践探索。
2024年8月,江西省药监局印发《江西省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全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重在推广“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新药品追溯体系。
根据《方案》规划的时间进度,至2024年底,江西省新发(换)证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以及三级以上医疗机构,需率先实现所有赋码药品的入出库扫码及数据上传,确保这些关键环节的药品信息透明化、可追溯。
到2025年底,这一要求将全面覆盖至所有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零售药店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赋码药品入出库扫码率与数据上传率均达到100%的目标,构建起一张覆盖全省的药品追溯网络。
这也意味着,即使是信息化建设不完备的中小型药店,也要加入药品追溯的大部队,并且留给她们的时间已经不到一年半。
早在2023年7月,榆林作为全国首家构建慢特病用药“追溯码”体系试点地区开始试水,“追溯码”体系上线以来共比对数据75万条,拦截定点药店同一药品二次支付7578次,涉及金额80.91万元,慢特病定点药店的医保药品“返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与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共建药品耗材追溯码数据应用中心揭牌启用。该市将率先探索全场景、全环节、全口径赋码、扫码、归集码、结算码的新生态;率先建立追溯码、医保码、药品本位码三码映射联通的基础库;率先研究全量追溯码数据赋能医保、医疗、医药管理服务、改革创新的新场景。
随着药品追溯码政策的全面加强,山西省运城市已有385余家定点零售药店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药品进销存追溯码信息采集上传工作,被暂停门诊统筹服务。
另一方面,随着门诊统筹等政策的深入实施,越来越多的定点零售药店被纳入门诊保障范围。
在市场化竞争与利益驱动下,部分药店出现非医保药品串换为医保药品等违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追溯码”的实施不仅是技术层面的革新,更是监管模式的转型升级,强化了对药店的全链条监管,构建起立体化、智能化的药品追溯生态系统。
“进销存”大数据分析
斩断虚售、回流药黑手
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的赋能下,药品供应链管理正经历着一场深刻的变革。
运用大数据打通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信息壁垒,促进医保、医疗、医药联动创新药品监管方式,将实现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精准监管。这一过程中,药品追溯码的实施尤为关键,为每一盒药赋予了唯一的“身份证”,确保了药品来源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国家层面正在积极推进药品耗材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目前,国内已经有试点地区将药品追溯码应用于智能监管系统,医保药品“回流”“虚售”“重复销售”“串换”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024年8月,海南海口市发布《零售药店追溯管理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确保零售环节药品的安全性与可靠性,构建一个药品来源清晰可追溯、流向明确可追踪、责任明确可追责的全方位体系。
《意见稿》明确要求,药店必须建立一套覆盖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6个环节及其他环节的计算机化质量管理体系。需满足严格的质量控制与追溯要求,还应融入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实现药品管理的智能化与精细化。
据了解,海口市对药店信息化建设的水平十分严格。药店所采用的计算机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药品近效期自动预警、超量销售智能提醒、处方药销售登记即时反馈、药品追溯状态一键核验,以及全电子化记录存储等。所有数据的录入、修改与保存操作均须遵循严格的授权范围、操作流程、内部管理制度及外部监管要求,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安全性。
随着监管手段的不断创新与完善,海口市乃至全国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正逐步向多元化、智能化方向迈进。
除了强化追溯系统建设外,各地还积极探索采用安装监控设备、实施定点药店实时巡查,以及将智慧监管融入医保基金管理等措施,使得零售药店的“进销存”信息更加全面、透明,任何违规违法行为都将无处遁形,有力维护了药品市场的秩序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国家医保局还在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开发“倒卖医保药品”大数据监管模型,并强化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的智能提醒功能,旨在精准打击医院间重复开药、药品转卖牟利等不法行为。
就在本月,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视频,揭露了哈尔滨四家药店骗保案的详情。
接下来,国家医保局将结合飞行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对问题突出的机构实施约谈,并依托倒查机制、大数据监管及群众举报等多重手段,重拳出击,持续优化药品流通的生态环境。
对于药店而言,药品质量不仅是吸引顾客、促进销售的关键,更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重要基石。药品溯源工作落实是否到位,则直接影响药店的经营状况和门店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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