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落户!惠州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东方财富网

2周前

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在坚持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更好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又一地放松落户政策。

10月25日,惠州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其中提出,凡在惠州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这意味着,惠州有合法产权住房即可申请落户。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近日,天津、长沙、成都等多地放宽了落户限制。其中,天津滨海新区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在北京有3年社保的4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专科以上职工,在滨海新区购置90平方米以上新房可申请落户。

惠州持合法产权住宅可落户

10月25日,“惠州发布”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调整稳定居住入户事项的通知》。

其中提出,进一步拓宽落户渠道。在惠州市现行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惠州市落户渠道,即凡在惠州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的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仅限住宅,不包括办公用房、商业公寓及商铺等非住宅用途房屋。

对于办理要求,通知提出,申请迁入户口的人员需符合上述落户条件,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申请人应按照《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业务办理规范》要求,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审核材料。如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提供变造、伪造或虚假材料的,经公安部门审查核实,终止其入户申请办理;已经入户的,公安部门按照户口管理有关规定予以注销,将户口退回原户口迁出地。

多地放宽落户限制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近日,天津、长沙、成都等多地放宽落户限制。

10月10日,天津滨海新区发布征求意见稿,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新区产业工人、津外整体迁来企事业单位职工和规模型企业职工、促进京津同城化发展的准市民、在“滨城”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为“滨城”贡献者等在“滨城”落户。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天津政策明确提出,在北京有3年社保的4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专科以上职工,在滨海新区购置90平方米以上新房可申请落户。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这是针对在京工作人员比较特殊的购房送户口政策,有助于促进一些有落户需求的人员到滨海新区购房和落户。

同日,长沙再次放宽五条落户政策,其中,优化购房落户政策,放宽了共有(含析产)房屋只能协议迁入一人的限制;优化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落户政策,取消了12个月企业所得税、个税或社保限制,务工人员就业即落户;在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三县市推出租房落户政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另外,优化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将未成年人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范围,由原来的长株潭地区扩展到全部地区。

此外,成都近日也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政策。其中提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8月27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仇保利在国新办公发布会上表示,户籍制度改革是广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下一步,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在坚持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更好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在坚持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更好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又一地放松落户政策。

10月25日,惠州进一步放宽落户政策,其中提出,凡在惠州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这意味着,惠州有合法产权住房即可申请落户。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近日,天津、长沙、成都等多地放宽了落户限制。其中,天津滨海新区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在北京有3年社保的4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专科以上职工,在滨海新区购置90平方米以上新房可申请落户。

惠州持合法产权住宅可落户

10月25日,“惠州发布”公众号发布了《关于调整稳定居住入户事项的通知》。

其中提出,进一步拓宽落户渠道。在惠州市现行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惠州市落户渠道,即凡在惠州市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非户籍人员,本人或其配偶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迁入户口,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迁。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的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仅限住宅,不包括办公用房、商业公寓及商铺等非住宅用途房屋。

对于办理要求,通知提出,申请迁入户口的人员需符合上述落户条件,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申请人应按照《持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业务办理规范》要求,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相关审核材料。如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提供变造、伪造或虚假材料的,经公安部门审查核实,终止其入户申请办理;已经入户的,公安部门按照户口管理有关规定予以注销,将户口退回原户口迁出地。

多地放宽落户限制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近日,天津、长沙、成都等多地放宽落户限制。

10月10日,天津滨海新区发布征求意见稿,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新区产业工人、津外整体迁来企事业单位职工和规模型企业职工、促进京津同城化发展的准市民、在“滨城”创业的企业原始法定代表人、为“滨城”贡献者等在“滨城”落户。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天津政策明确提出,在北京有3年社保的4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专科以上职工,在滨海新区购置90平方米以上新房可申请落户。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这是针对在京工作人员比较特殊的购房送户口政策,有助于促进一些有落户需求的人员到滨海新区购房和落户。

同日,长沙再次放宽五条落户政策,其中,优化购房落户政策,放宽了共有(含析产)房屋只能协议迁入一人的限制;优化投资创业和务工人员落户政策,取消了12个月企业所得税、个税或社保限制,务工人员就业即落户;在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三县市推出租房落户政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另外,优化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将未成年人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范围,由原来的长株潭地区扩展到全部地区。

此外,成都近日也发布征求意见稿,拟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政策。其中提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8月27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仇保利在国新办公发布会上表示,户籍制度改革是广受关注的热点问题。下一步,公安部将指导各地在坚持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全面落实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取消落户限制要求,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更好地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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