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实施“光伏+”行动

互联网

1周前

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实施“光伏+农业”“光伏+工业”“光伏+交通”“光伏+环境设施”等“光伏+”行动。...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实施“光伏+农业”“光伏+工业”“光伏+交通”“光伏+环境设施”等“光伏+”行动。

10月24日,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3号建议的答复,我们将继续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与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对接,争取申报的5个项目纳入全省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创新引领项目清单,为光伏产品多场景应用提供案例支撑,促进光伏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实施“光伏+农业”“光伏+工业”“光伏+交通”“光伏+环境设施”等“光伏+”行动。探索改造提升存量农业大棚、利用即可恢复用地新建一体化光伏大棚,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探索开展“整村光伏”,整体设计开发,利用村道及其他闲置地面资源建设与环境相协调的“光伏廊道”等,实施“光伏+美丽乡村”等。

10月24日,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3号建议的答复,我们将继续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与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对接,争取申报的5个项目纳入全省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创新引领项目清单,为光伏产品多场景应用提供案例支撑,促进光伏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实施“光伏+农业”“光伏+工业”“光伏+交通”“光伏+环境设施”等“光伏+”行动。探索改造提升存量农业大棚、利用即可恢复用地新建一体化光伏大棚,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探索开展“整村光伏”,整体设计开发,利用村道及其他闲置地面资源建设与环境相协调的“光伏廊道”等,实施“光伏+美丽乡村”等。

原文如下: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3号建议的答复

陆少讳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动衢州市分布式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建议(第73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中国光伏产业处在破茧成蝶的重要转换期,客观上,随着光伏产业产能的快速释放,造成一定的供需失衡与价格快速下降,光伏行业面临着激烈的国内竞争和复杂严峻的海外形势。当然,能源变革的趋势没有改变,全球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没有改变,光伏产业链的未来依旧值得期待,要坚定行业穿越周期的信心。

自“十三五”以来,我市光伏开发取得了跨越式发展,至去年年底,我市光伏装机已达284.39万千瓦(其中分布式162.67万千瓦,集中式121.72万千瓦),是“十二五”末的7.3倍。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已从2020年末的51%提高到目前的61%。其中分布式光伏发展功不可没。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光伏补贴政策方面

一是整县推进。经对接争取,我市6个县(市、区)均纳入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目前,正结合整县推进工作与衢通等市属国资企业探索开展合作开发工作,推进屋顶光伏规范建设工作。开化县已明确在芹阳办事处启动试点示范工作。二是财政补贴。202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清洁能源应用项目补助政策,对市区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项目并网容量进行补助,至今已累计发放补助资金2710万元。市本级已于2024年5月20日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4年版)》,对在工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0.4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二)光伏示范应用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光储充项目应用,打造品牌。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于2023年12月印发《衢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按照“多场景应用,多品牌示范”原则,在全市范围内谋划建设“体育+”“出租车+”“景区+”“加油站+”“公共机构+”等20个品牌光储充一体化项目。二是探索推进“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形成示范。今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省正在开展“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创新引领工作,准备建成一批技术水平先进、经济效益合理、共富成效明显、推广前景广阔的标杆项目,打造一批具备发电功能的农业设施,形成一系列相对成熟完善的政策机制、技术标准、商业模式、解决方案等,拓宽光伏发展潜力空间,实现光伏发电与现代农业生产、生活和生态共赢,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具体包括多种“光伏+”应用场景,如光伏+设施种植,光伏+茶(药、果、林)园、光伏+设施养殖、光伏+设施渔业、光伏+生态修复、光伏整村推进等。前期,我们也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相关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共收集并上报符合要求项目5个,总装机容量91.4MW。

(三)光伏产业技术提升方面

在光伏产业方面,我市致力于围绕当前新一代电池技术,通过多种技术路线共同推进光伏产业发展,同时通过完善产业链条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如,我市布局了一道新能源(N型电池代表)、新一新能源(BC电池代表,可以与P型、N型多种技术叠加,突破晶硅电池效率的极限)、纤纳新能源(钙钛矿电池代表)等多种新一代的技术方向。同时,随着新一新能源、星传POE项目、佑晶石英砂项目落地,及正在对接银浆、背板、边框、逆变器等项目,光伏配套产品逐步增多,产业链进一步完整。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与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对接,争取申报的5个项目纳入全省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创新引领项目清单,为光伏产品多场景应用提供案例支撑,促进光伏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实施“光伏+农业”“光伏+工业”“光伏+交通”“光伏+环境设施”等“光伏+”行动。探索改造提升存量农业大棚、利用即可恢复用地新建一体化光伏大棚,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探索开展“整村光伏”,整体设计开发,利用村道及其他闲置地面资源建设与环境相协调的“光伏廊道”等,实施“光伏+美丽乡村”等。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推动衢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引领力的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实施“光伏+农业”“光伏+工业”“光伏+交通”“光伏+环境设施”等“光伏+”行动。...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实施“光伏+农业”“光伏+工业”“光伏+交通”“光伏+环境设施”等“光伏+”行动。

10月24日,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3号建议的答复,我们将继续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与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对接,争取申报的5个项目纳入全省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创新引领项目清单,为光伏产品多场景应用提供案例支撑,促进光伏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实施“光伏+农业”“光伏+工业”“光伏+交通”“光伏+环境设施”等“光伏+”行动。探索改造提升存量农业大棚、利用即可恢复用地新建一体化光伏大棚,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探索开展“整村光伏”,整体设计开发,利用村道及其他闲置地面资源建设与环境相协调的“光伏廊道”等,实施“光伏+美丽乡村”等。

10月24日,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3号建议的答复,我们将继续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与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对接,争取申报的5个项目纳入全省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创新引领项目清单,为光伏产品多场景应用提供案例支撑,促进光伏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实施“光伏+农业”“光伏+工业”“光伏+交通”“光伏+环境设施”等“光伏+”行动。探索改造提升存量农业大棚、利用即可恢复用地新建一体化光伏大棚,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探索开展“整村光伏”,整体设计开发,利用村道及其他闲置地面资源建设与环境相协调的“光伏廊道”等,实施“光伏+美丽乡村”等。

原文如下: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3号建议的答复

陆少讳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动衢州市分布式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建议(第73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中国光伏产业处在破茧成蝶的重要转换期,客观上,随着光伏产业产能的快速释放,造成一定的供需失衡与价格快速下降,光伏行业面临着激烈的国内竞争和复杂严峻的海外形势。当然,能源变革的趋势没有改变,全球市场需求和发展潜力没有改变,光伏产业链的未来依旧值得期待,要坚定行业穿越周期的信心。

自“十三五”以来,我市光伏开发取得了跨越式发展,至去年年底,我市光伏装机已达284.39万千瓦(其中分布式162.67万千瓦,集中式121.72万千瓦),是“十二五”末的7.3倍。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已从2020年末的51%提高到目前的61%。其中分布式光伏发展功不可没。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光伏补贴政策方面

一是整县推进。经对接争取,我市6个县(市、区)均纳入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目前,正结合整县推进工作与衢通等市属国资企业探索开展合作开发工作,推进屋顶光伏规范建设工作。开化县已明确在芹阳办事处启动试点示范工作。二是财政补贴。2021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清洁能源应用项目补助政策,对市区范围内符合要求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按项目并网容量进行补助,至今已累计发放补助资金2710万元。市本级已于2024年5月20日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4年版)》,对在工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0.4元/瓦,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二)光伏示范应用方面

一是积极推进光储充项目应用,打造品牌。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于2023年12月印发《衢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按照“多场景应用,多品牌示范”原则,在全市范围内谋划建设“体育+”“出租车+”“景区+”“加油站+”“公共机构+”等20个品牌光储充一体化项目。二是探索推进“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形成示范。今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省正在开展“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创新引领工作,准备建成一批技术水平先进、经济效益合理、共富成效明显、推广前景广阔的标杆项目,打造一批具备发电功能的农业设施,形成一系列相对成熟完善的政策机制、技术标准、商业模式、解决方案等,拓宽光伏发展潜力空间,实现光伏发电与现代农业生产、生活和生态共赢,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具体包括多种“光伏+”应用场景,如光伏+设施种植,光伏+茶(药、果、林)园、光伏+设施养殖、光伏+设施渔业、光伏+生态修复、光伏整村推进等。前期,我们也会同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相关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共收集并上报符合要求项目5个,总装机容量91.4MW。

(三)光伏产业技术提升方面

在光伏产业方面,我市致力于围绕当前新一代电池技术,通过多种技术路线共同推进光伏产业发展,同时通过完善产业链条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如,我市布局了一道新能源(N型电池代表)、新一新能源(BC电池代表,可以与P型、N型多种技术叠加,突破晶硅电池效率的极限)、纤纳新能源(钙钛矿电池代表)等多种新一代的技术方向。同时,随着新一新能源、星传POE项目、佑晶石英砂项目落地,及正在对接银浆、背板、边框、逆变器等项目,光伏配套产品逐步增多,产业链进一步完整。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与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对接,争取申报的5个项目纳入全省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创新引领项目清单,为光伏产品多场景应用提供案例支撑,促进光伏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实施“光伏+农业”“光伏+工业”“光伏+交通”“光伏+环境设施”等“光伏+”行动。探索改造提升存量农业大棚、利用即可恢复用地新建一体化光伏大棚,实施“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探索开展“整村光伏”,整体设计开发,利用村道及其他闲置地面资源建设与环境相协调的“光伏廊道”等,实施“光伏+美丽乡村”等。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推动衢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强大吸引力、辐射力、带动力、引领力的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展开
打开“财经头条”阅读更多精彩资讯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