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产(00123.HK):透过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广州宏城发展股权

格隆汇

14小时前

由于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售权益被视为国有资产,因此潜在出售事项将根据中国规管出售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则及法规,透过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上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

格隆汇10月25日丨越秀地产(00123.HK)发布公告,有关涉及集团在广州天河区广州环贸中心办公空间及停车场所有权的潜在交易。公司现时透过标的公司拥有该等物业,而标的公司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其股权分别由金旺及华振科技服务(各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直接持有81.26%及18.74%权益。公司建议(透过金旺及华振科技服务)出售其于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由于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售权益被视为国有资产,因此潜在出售事项将根据中国规管出售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则及法规,透过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上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潜在出售事项的最低代价(即转让出售权益的底价)约为人民币10.92亿元。最终代价将取决于最终竞价,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最低代价。

标的公司(即广州宏城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目前持有广州天河区广州环贸中心办公空间及停车场。于本公告日期,标的公司的股权分别由金旺及华振科技服务持有81.26%及18.74%。公司预计潜在出售事项将有助加快其商业物业的周转,并进一步优化集团的现金流管理。潜在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将由集团保留,预计将用于再投资于核心业务的发展。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news_center@staff.hexun.com   

由于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售权益被视为国有资产,因此潜在出售事项将根据中国规管出售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则及法规,透过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上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

格隆汇10月25日丨越秀地产(00123.HK)发布公告,有关涉及集团在广州天河区广州环贸中心办公空间及停车场所有权的潜在交易。公司现时透过标的公司拥有该等物业,而标的公司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其股权分别由金旺及华振科技服务(各为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直接持有81.26%及18.74%权益。公司建议(透过金旺及华振科技服务)出售其于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由于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出售权益被视为国有资产,因此潜在出售事项将根据中国规管出售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则及法规,透过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上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潜在出售事项的最低代价(即转让出售权益的底价)约为人民币10.92亿元。最终代价将取决于最终竞价,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低于最低代价。

标的公司(即广州宏城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务,目前持有广州天河区广州环贸中心办公空间及停车场。于本公告日期,标的公司的股权分别由金旺及华振科技服务持有81.26%及18.74%。公司预计潜在出售事项将有助加快其商业物业的周转,并进一步优化集团的现金流管理。潜在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将由集团保留,预计将用于再投资于核心业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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