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9万元!某光伏跨界企业遭设备商起诉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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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前

10月17日,中科云网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涉案金额为1,248.722万元。

10月17日,中科云网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无锡 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涉案金额为1,248.722万元。

10月17日,中科云网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无锡 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涉案金额为1,248.722万元。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对中科高邮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中科高邮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根据公告,原告与被告系合作关系,被告向原告采购生产设备若干台,双方于2023年6月16日签订《购销合同书》,合同含税总价款为 3,537 万元。上述合同约定了货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但被告未按约支付发货款1,061.1万元。

原告诉讼请求 :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发货款1,061.1万元及延迟履行金176.85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保全担保费用2.772万元,律师费8万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公告表示,中科高邮于2023年6月、7月向无锡先导支付了第一期首付款1,061.10万元,本次无锡先导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系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针对本次诉讼纠纷,公司认为无锡先导违约在先,将积极应对,拟采取不限于反诉、保全等措施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10月17日,中科云网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涉案金额为1,248.722万元。

10月17日,中科云网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无锡 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涉案金额为1,248.722万元。

10月17日,中科云网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无锡 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涉案金额为1,248.722万元。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对中科高邮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中科高邮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截至目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根据公告,原告与被告系合作关系,被告向原告采购生产设备若干台,双方于2023年6月16日签订《购销合同书》,合同含税总价款为 3,537 万元。上述合同约定了货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但被告未按约支付发货款1,061.1万元。

原告诉讼请求 :

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发货款1,061.1万元及延迟履行金176.85万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保全担保费用2.772万元,律师费8万元;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公告表示,中科高邮于2023年6月、7月向无锡先导支付了第一期首付款1,061.10万元,本次无锡先导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系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针对本次诉讼纠纷,公司认为无锡先导违约在先,将积极应对,拟采取不限于反诉、保全等措施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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