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10月15日电(薛海玉 康耕甫)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资产已成为企业竞争的新高地。然而,我国A股市场拥有超过5000家上市公司,仅有41家上市公司在半年报中披露了数据资产入表情况。这一现象引起广泛关注:到底是数据资产稀缺,还是《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执行存在难度?
数据资产入表:企业的新挑战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印发《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的推出标志着迎来了数据资产入表的元年,预示着数据将在经济发展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大众普遍认为,这是一个大数据的时代,数据呈现海量性、多样化等特点,也认为2024年会有可观规模的高质量的数据资产得以报表显性化,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数据资产入表的进程并不如预期般顺利。
行业与区域分布不均
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半年报,41家披露数据资产入表的上市公司分布在15个一级行业中,其中计算机行业企业最多,达到12家。从区域分布来看,北京市以15家公司位居首位,山东省和广东省分别以6家和5家紧随其后。这表明,尽管数据资产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其在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分布并不均衡。
市值与企业性质存在差异
在市值分布上,41家上市公司中,有3家千亿级市值规模的公司,14家百亿级市值规模的公司,以及21家十亿级市值规模的公司。在企业性质方面,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半年报入表数量分别为26家和15家,民营企业相较国有企业似乎更为积极。
入表金额占总资产比重较低
入表金额上,41家上市公司中,仅有8家上市公司数据资产规模占总资产比重超过1%,其余公司披露的数据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普遍在1%以下。
数据资产入表:执行难题凸显
尽管数据资产入表的意愿增强,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面临着诸多挑战。中国经济信息社数据资产运营研究中心首席执行官赵丽芳指出,目前企业数据资产确认标准、初始计量金额、后续计量方法等尚未有规范指引,导致入表操作层面存在诸多困难。
上市公司半年报:从抢跑到更正
《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各地数据资产入表的积极举措频现,但也存在诸多乱象。一方面,出现了“数据入表抢跑”现象,如成都金牛城投在《暂行规定》实施的第一天就宣称完成了全国首单数据资产入表。另一方面,有不少上市公司在披露数据资产入表后不久便进行了更正,如上市公司一季报显示,中信重工和金龙汽车将原先披露的数据资产价值下调为0,上市公司半年报中也至少有5家公司披露了更正公告,将原先披露的数据资产清零。
“谁能入”,数据资产权属边界不清晰。
比如公共数据中的水务或电力数据,其本质为企业日常经营数据,但水务或电网公司基于主管机构赋予的行政职能以及社会契约关系收集该类数据,并脱敏和建模开发形成数据产品,如国网上海公司提供的“企业电智绘”,但如何交易该类数据产品,是否需要企业再行授权,以及该类数据产品是否能作为水务或电网公司数据资产,市场上存有疑虑。
“怎么入”,数据资产载体不明确。
当前入表的数据资源类型多样,包含数据集、数据库、算法模型、软件、系统、平台等,如日照港披露的“库场堆存管理数据资源集”、小商品城披露的小商品指数模型、中文在线披露的AI大模型算法训练、拓尔思披露的数星产业大脑平台。
“入多少”,初始计量成本归集范围不一致。
在数据资产确认没有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入多少成了大多数企业的难题,到底是只有数据的购买成本,还是数据与算法、数据与模型的开发成本都可以入,企业与第三方审计机构并没有达成共识。有些数据要素型企业的数据采集成本巨大,在数据资产确认时不存在困难,但企业面临数据资产初始计量时成本分摊难的问题。全部的建设成本入表导致企业在部分数据没有被调用的情况下,可能存在数据资产账面价值虚高的情况。但如果在实际投入成本的基础上进行分摊和估算,又面临着是否与会计准则成本法入表矛盾和冲突的挑战。
推进数据资产入表:多维度发力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中国经济信息社数据资产研究中心的外部专家建议从政策引导、规范市场、塑造标杆、明确职能等多个角度来推进数据资产入表。一是呼吁尽快出台数据权属相关的国家文件,明确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的内涵和边界。二是呼吁及时出台《暂行规定》的应用指南,强化产权明确、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数据资产有序管理,并指导企业合理审慎入表。三是提供专业培训,规范服务市场,提高第三方服务商数据资产审计与评估的专业技能。四是塑造标杆案例,建立审查机制,加强对入表流程规范、审计结果规范的企业进行公布。
数据资产入表的推进,不仅是企业资产管理和价值创造方式的转变,也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标志。面对执行过程中的挑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以确保数据资产的有效管理和运用,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编辑:胡晨曦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
新华财经北京10月15日电(薛海玉 康耕甫)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资产已成为企业竞争的新高地。然而,我国A股市场拥有超过5000家上市公司,仅有41家上市公司在半年报中披露了数据资产入表情况。这一现象引起广泛关注:到底是数据资产稀缺,还是《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执行存在难度?
数据资产入表:企业的新挑战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印发《暂行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一规定的推出标志着迎来了数据资产入表的元年,预示着数据将在经济发展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大众普遍认为,这是一个大数据的时代,数据呈现海量性、多样化等特点,也认为2024年会有可观规模的高质量的数据资产得以报表显性化,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数据资产入表的进程并不如预期般顺利。
行业与区域分布不均
根据上市公司披露的半年报,41家披露数据资产入表的上市公司分布在15个一级行业中,其中计算机行业企业最多,达到12家。从区域分布来看,北京市以15家公司位居首位,山东省和广东省分别以6家和5家紧随其后。这表明,尽管数据资产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其在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分布并不均衡。
市值与企业性质存在差异
在市值分布上,41家上市公司中,有3家千亿级市值规模的公司,14家百亿级市值规模的公司,以及21家十亿级市值规模的公司。在企业性质方面,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半年报入表数量分别为26家和15家,民营企业相较国有企业似乎更为积极。
入表金额占总资产比重较低
入表金额上,41家上市公司中,仅有8家上市公司数据资产规模占总资产比重超过1%,其余公司披露的数据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普遍在1%以下。
数据资产入表:执行难题凸显
尽管数据资产入表的意愿增强,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面临着诸多挑战。中国经济信息社数据资产运营研究中心首席执行官赵丽芳指出,目前企业数据资产确认标准、初始计量金额、后续计量方法等尚未有规范指引,导致入表操作层面存在诸多困难。
上市公司半年报:从抢跑到更正
《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各地数据资产入表的积极举措频现,但也存在诸多乱象。一方面,出现了“数据入表抢跑”现象,如成都金牛城投在《暂行规定》实施的第一天就宣称完成了全国首单数据资产入表。另一方面,有不少上市公司在披露数据资产入表后不久便进行了更正,如上市公司一季报显示,中信重工和金龙汽车将原先披露的数据资产价值下调为0,上市公司半年报中也至少有5家公司披露了更正公告,将原先披露的数据资产清零。
“谁能入”,数据资产权属边界不清晰。
比如公共数据中的水务或电力数据,其本质为企业日常经营数据,但水务或电网公司基于主管机构赋予的行政职能以及社会契约关系收集该类数据,并脱敏和建模开发形成数据产品,如国网上海公司提供的“企业电智绘”,但如何交易该类数据产品,是否需要企业再行授权,以及该类数据产品是否能作为水务或电网公司数据资产,市场上存有疑虑。
“怎么入”,数据资产载体不明确。
当前入表的数据资源类型多样,包含数据集、数据库、算法模型、软件、系统、平台等,如日照港披露的“库场堆存管理数据资源集”、小商品城披露的小商品指数模型、中文在线披露的AI大模型算法训练、拓尔思披露的数星产业大脑平台。
“入多少”,初始计量成本归集范围不一致。
在数据资产确认没有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入多少成了大多数企业的难题,到底是只有数据的购买成本,还是数据与算法、数据与模型的开发成本都可以入,企业与第三方审计机构并没有达成共识。有些数据要素型企业的数据采集成本巨大,在数据资产确认时不存在困难,但企业面临数据资产初始计量时成本分摊难的问题。全部的建设成本入表导致企业在部分数据没有被调用的情况下,可能存在数据资产账面价值虚高的情况。但如果在实际投入成本的基础上进行分摊和估算,又面临着是否与会计准则成本法入表矛盾和冲突的挑战。
推进数据资产入表:多维度发力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中国经济信息社数据资产研究中心的外部专家建议从政策引导、规范市场、塑造标杆、明确职能等多个角度来推进数据资产入表。一是呼吁尽快出台数据权属相关的国家文件,明确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的内涵和边界。二是呼吁及时出台《暂行规定》的应用指南,强化产权明确、满足资产确认条件的数据资产有序管理,并指导企业合理审慎入表。三是提供专业培训,规范服务市场,提高第三方服务商数据资产审计与评估的专业技能。四是塑造标杆案例,建立审查机制,加强对入表流程规范、审计结果规范的企业进行公布。
数据资产入表的推进,不仅是企业资产管理和价值创造方式的转变,也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标志。面对执行过程中的挑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以确保数据资产的有效管理和运用,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编辑:胡晨曦
声明:新华财经为新华社承建的国家金融信息平台。任何情况下,本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400-612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