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楼市突传重磅!实施购房落户新政

东方财富网

4周前

10月15日,四川成都正式实施购房落户新政,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均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落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户口可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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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地购房即落户。

10月15日,四川成都正式实施购房落户新政,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均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落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户口可随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取消了购房落户房屋面积、购房时间限制以及原购房政策中对社保参保年限限制,做到了“购房即落户”。

同日,成都还发布了多项楼市新政,包括新购房取消限售,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购住房执行首套房商贷政策,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20万元,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提取支持由租转购,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支持商转公,鼓励提供购买车位补贴,鼓励开展购房送车位、车位优惠、购车位送优惠券活动等。

成都实施购房落户新政

10月15日,据“成都发布”公众号消息,成都正式实施购房落户新政。

10月15日,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建局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效期3年。

《通知》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本《通知》规定的住房,是指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合法所有权的住宅用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取消了购房落户房屋面积、购房时间限制。原政策要求2014年6月1日前在成都购买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同时,取消了原购房政策中对社保参保年限限制,即取消了合法产权人员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落户条件的限制,做到“购房即落户”。

成都发布多项楼市新政

10月15日,“成都发布”公众号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成都市范围内,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购住房办理商业贷款时均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贷款政策。

同时,成都市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除定向销售项目外)和二手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在此之前已纳入再交易管理范围的住房仍按原政策执行。

同日,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通知,对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涉及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商转公等五项重要支持政策。

一是全面提高了单、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其中单缴存人60万元,双缴存人100万元,同时取消了原双缴存人首套二套住房的额度差异,统一执行100万元的标准。针对多子女家庭和“以旧换新”购房上浮贷款额度20%,最高可达120万元。

二是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扩大了购房提取支持人员范围,缴存人2025年年底前在成都新购买住房,本人的父母和子女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三是提取支持由租转购,同时近12个月的租房提取金额可纳入贷款额度计算。

四是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

五是支持商转公。

此外,成都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商品房项目车位去库存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鼓励提供购买车位补贴,鼓励房企对购买多个车位的进行梯度化打折促销,并且将开展购房送车位、车位优惠、购车位送优惠券活动。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10月15日,四川成都正式实施购房落户新政,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均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落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户口可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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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地购房即落户。

10月15日,四川成都正式实施购房落户新政,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均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落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户口可随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取消了购房落户房屋面积、购房时间限制以及原购房政策中对社保参保年限限制,做到了“购房即落户”。

同日,成都还发布了多项楼市新政,包括新购房取消限售,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购住房执行首套房商贷政策,贷款最高额度提至120万元,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提取支持由租转购,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支持商转公,鼓励提供购买车位补贴,鼓励开展购房送车位、车位优惠、购车位送优惠券活动等。

成都实施购房落户新政

10月15日,据“成都发布”公众号消息,成都正式实施购房落户新政。

10月15日,成都市发改委、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建局正式印发《关于实施合法产权住房人员落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效期3年。

《通知》规定,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已交付使用)或二手住房的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本人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

本《通知》规定的住房,是指通过购买方式取得合法所有权的住宅用房。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取消了购房落户房屋面积、购房时间限制。原政策要求2014年6月1日前在成都购买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买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同时,取消了原购房政策中对社保参保年限限制,即取消了合法产权人员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落户条件的限制,做到“购房即落户”。

成都发布多项楼市新政

10月15日,“成都发布”公众号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

其中提出,成都市范围内,二孩及以上家庭新购住房办理商业贷款时均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贷款政策。

同时,成都市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除定向销售项目外)和二手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在此之前已纳入再交易管理范围的住房仍按原政策执行。

同日,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通知,对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涉及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商转公等五项重要支持政策。

一是全面提高了单、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其中单缴存人60万元,双缴存人100万元,同时取消了原双缴存人首套二套住房的额度差异,统一执行100万元的标准。针对多子女家庭和“以旧换新”购房上浮贷款额度20%,最高可达120万元。

二是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扩大了购房提取支持人员范围,缴存人2025年年底前在成都新购买住房,本人的父母和子女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三是提取支持由租转购,同时近12个月的租房提取金额可纳入贷款额度计算。

四是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

五是支持商转公。

此外,成都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商品房项目车位去库存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鼓励提供购买车位补贴,鼓励房企对购买多个车位的进行梯度化打折促销,并且将开展购房送车位、车位优惠、购车位送优惠券活动。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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